安徽: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农民有权要求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4 17:19:41 328 人看过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下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升学、服兵役或服刑、死亡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征地补偿费用依法应当支付给被征地的承包方部分,应当直接发放给被征地的承包方,并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征地后失去生活保障的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办法由省政府规定。被征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且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失业保险条件的,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的范围。

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由承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发包方和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代表承包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附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通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举行听证的,还应当附听证笔录。4。听证的组织应当符合国土资源听证的规定。
    2023-05-31
    111人看过
  • 征地安置的听证和补偿怎么写
    征地补偿安置中有以下的内容需要听证:1、补偿标准;2、安置方式;3、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地安置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
    2023-07-26
    292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
    确立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主要是因为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随着开发区热的兴起,地方政府征地的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低价征地问题严重,安置补偿不到位,尤其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三是不注重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参与权,征地公告制度在征地批准后进行,缺乏被征地农民参与的协商机制等,甚至引发了大量征地补偿和安置纠纷。被征地农民失地又失业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完善征地制度的工作,以从根本上解决征地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对征地制度未完善前,确立征地补偿安置听证,是完善征地程序和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听证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具体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不包括对征地行为本身的听证。1、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地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性土地管
    2023-06-08
    1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年)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民政府裁决。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四是要体现专业化。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
    2023-07-13
    337人看过
  • 西安湾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灞桥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灞政发〔2018〕4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征收湾子村所有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10.8329万元/亩。二、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本次拟征收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青苗按1.5万元/亩进行补偿。2.征地补偿费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以转账等方式支付给所有权人。三、安置方式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湾子村全部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提供安置房(产权置换)和货币化安置两种安置
    2023-03-11
    274人看过
  •  河南农村房屋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文介绍了在拆迁安置中,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等额的货币补偿或者用等额的货币补偿金额兑换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对于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体原则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可以选择等额的货币补偿,或者用等额的货币补偿金额兑换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
    2023-12-10
    163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能否得到安置补偿
    安置补偿金能否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家庭承包人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家庭承包人或者用于支付家庭承包人的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但拒不支付安置补助的,侵害了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作为被侵权人向用人单位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领取的安置补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水井、道路、管道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或者采伐费。青苗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造成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国家征用土地时,必然给承包经营者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民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的损失,应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用人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时,有义务向有关农民支付。如果他们拒绝付
    2023-05-31
    163人看过
  • 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
    一、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被拆迁人
    2023-03-23
    279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具体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不包括对征地行为本身的听证。1、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地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性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标准确定的某一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土地管理法》只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做了规定,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在实践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土地管理法规中,基本上确立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而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是针对某一相对具体的区域确定的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该区域内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拟定或者修改时,应当举行听证。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
    2023-07-02
    347人看过
  •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二、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
    2023-02-28
    291人看过
  • 最新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4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朝阳村九组、朝阳村全民十二组、朝阳村全民十三组、朝阳村全民十四组、朝阳村全民十五组、朝阳村全民十一组、朝阳村全民十组、朝阳村十二组、朝阳村十三组、朝阳村十一组、朝阳村十组、铁塔村三组、铁塔村四组、铁塔村五组、新桥村毛家桥四组、新桥村毛家桥五组;征收农用地186220.3平方米、建设用地23506平方米、未利用地2621.8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12348.1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
    2024-01-18
    77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能起诉吗?
    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不能起诉。但根据补偿方案作出对个人房屋征收的决定是可以起诉的。如果认为该房屋征收决定明显侵害了自身的利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一、司法强拆有补助吗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是可以征收他人财产的,但是需要给予适当补助。如果他人不予配合的,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要求拆迁补偿有时效吗要求获得拆迁补偿,并因此引发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有六个月时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
    2023-03-02
    309人看过
  •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维权方式
    一、对于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维权方式对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有异议的,被征收人维权的方式包括申请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
    2023-02-02
    260人看过
  • 被征收人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如何维权
    1、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计划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实施,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确定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并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或村公布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
    2023-05-31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
    • 征地安置工程的农民对征地补偿方案有意见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2
      被征地的人如果对相关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因为处于的阶段不同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如果是在方案公告阶段,那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举行听证会。而要是补偿方案已经开始实施的话,则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
    • 征地补偿安置中听证主要听哪些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7
      征地补偿安置中的听证具体包括的内容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于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的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
    • 征地补偿安置为什么要经过听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5
      征地补偿安置听证的建立主要是由于征地过程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随着开发区热的兴起,地方政府征地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低价征地问题严重,安置补偿不到位,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普遍较低;第三,不重视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参与权。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制度缺乏被征地农民参与的协商机制,甚至引发大量征地补偿和安置纠纷。被征地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完善征地制
    • 征地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25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