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资金的来源
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或国有产权收益中安排50-1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用于功臣模范和因战因公致残、患有严重疾病及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救助。
二、救助资金申请条件
(一)功臣模范且生活困难的;
(二)因战因公致残,本人无工作能力的;
(三)本人患有严重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
(四)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有严重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
(五)家庭因遭受意外重大灾害,损失严重的;
(六)属“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
三、救助标准
(一)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6级的救助办法按省民政厅《关于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意见》(粤民优〔2007〕7号)执行;被评为7-10级且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发给救助金2000-3000元;
(二)患有严重疾病的军转干部一年内因病自费部分达到1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军转干部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有严重疾病的,原则上每人每年给予救助1000-3000元;
(四)家庭遭受意外灾害视情况给予一次性救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属“零就业”家庭,原则上每年救助1000-2000元。
四、特困救助资金的申请及审批
(一)申请对象向所在企业或企业军转干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惠州市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救助资金申请表》;
(二)所在企业或企业军转干部党支部安排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国资委审批;
(三)市国资委原则上每半年审批一次,特殊情况可安排专题研究审批。
五、特困救助资金拨付、发放及管理
市财政每年按时将预算资金拨付给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后,由所在企业或企业军转干部党支部负责将救助金及时发放给救助对象。
-
2023年军队干部转业政策
131人看过
-
杭州失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审批
80人看过
-
军改后干部安置政策有哪些
478人看过
-
惠州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申请
332人看过
-
贫困助学金申请书申请条件有哪些
90人看过
-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486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军转干部创办企业有什么政策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享受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一、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提供应税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二、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而新办企业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增值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
-
军队干部转业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30列入转业计划的条件: 一、重点超编的干部,特别是以档案材料不全的干部为转业重点、精简单位的人员; 二、服现役最高年限的人员,团级45,副团40,正营38,副营35,技术干部对应相应职务; 三、团处级为中转的人员; 四、被评为不称职的人员; 五、09年未走人员; 六、政治身体不适合在部队干,适合地方工作的人员; 七、超编或被免职的师级不超过五十岁人员; 八、服现役为30年以上的团级人员; 九、任干不
-
军队干部创业优惠政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自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该通知生效前,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自2003年5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
-
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
-
军队转业干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4为了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有关扶持政策,2003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鼓励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规定是:自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