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贷款纠纷,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果您遇到了民间贷款纠纷,您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根据相关规定,您需要搜集对方的财产线索,然后前往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您认为对方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在诉讼过程中确保您能够收回欠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诉讼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诉讼管辖是指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债务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与债权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是,如果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与债务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由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在长期居住地经常居住的地方,与不动产所在地和动产所在地相对,更多地反映了公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的情况。
因此,在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由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在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与债权人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管辖权问题而导致诉讼难以进行。
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涉及诉讼的进行和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债务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与债务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当由债权人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在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与债权人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由于管辖权问题而导致诉讼难以进行。因此,当事人应该在提起民事诉讼前,仔细了解管辖规定,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拖欠债务去哪里寻求帮助?
53人看过
-
借款人在外地,去哪里起诉
145人看过
-
拖欠债务,应该去哪里解决?
490人看过
-
拖欠欠款起诉到哪里
325人看过
-
债权债务诉讼去哪里
346人看过
-
借款人去哪里了
205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
拖欠款人死亡债务人能起诉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5债务人死亡后,被告有好多种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
-
起诉债务纠纷去哪里办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
-
借款人去世父亲归还了债务起诉借款人配偶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6债务人死亡,死者配偶和死者合法继承人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死者父母作为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之一,在继承了死者遗产之后,需要承担遗产价值以内的债务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父母自愿承担全部债务也是法律允许的。死者父母可以要求死者配偶承担部分债务。《继承法》规定: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拖欠劳务分包款去哪起诉,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履行地不确定的,可以由被告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