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伪造证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22:56 322 人看过

行政诉讼被告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会不予采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诉讼被告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

一、民事案件伪造证据后果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被告伪造证据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伪造证据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伪造证据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法律的公正,对另外一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也为了避免受到处罚,当事人一定不要伪造证据,影响案件的审理。

二、行政诉讼中如何收集证据

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的规则,是指被告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不得为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再自行收集证据,否则其自行收集的证据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的证明规则。从而肇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而被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它不仅作为被告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行为准则,同时亦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自行收集证据的效力进行认证的规则。根据“行政案卷排除规则”行政机关为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能以其在行政程序中已经形成的“行政案卷”材料作为证据。如果被告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则等同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充分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三、帮助伪造证据罪是怎么判的?

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决的依据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帮助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与当事人共谋或受当事人指使,在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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