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02:21 394 人看过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构成决水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行为人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不大的,不宜定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其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要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2023-08-13
    234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
    2023-03-08
    241人看过
  • 认定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认定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主要内容如下: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类犯罪者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二是客观方面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要求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三是刑罚不同。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2023-05-01
    306人看过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危险驾驶罪有什么区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除爆炸、决水、放火以外的方法,并且要达到同等的危险程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区别呢?(一)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1、从危险性质上讲,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在刑法学理论上,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危险犯又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是指以发生侵害法意的具体危险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例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抽象危险犯则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就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分标准而言,可以认为二者只是危险程度的不同,即抽象危险犯是具体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的危险意味着
    2023-04-2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身禁驾是什么意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2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爆炸、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终身禁驾,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放火、决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本罪致人重伤、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决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 醉酒驾驶逃逸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1
      醉酒驾驶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以开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特定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健康安全、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四)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决水,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输坏血。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决水,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
    • 如何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