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简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24:49 308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一方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破坏婚姻关系的,视为侵犯名誉权责任,依照侵犯名誉权的法律处理;

2、将破坏婚姻关系视为侵犯配偶权利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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