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见证免责声明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律师事务所由于委托人申请特此见证其遗嘱
特做如下说明:今后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人承担,与本律师事务所无关。特此声明!
委托人以及单位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单位可以不写):
联系电话:
委托人/单位:(个人签名要手写,单位要盖章)
日期:
二、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就有效,只有公证遗嘱才必须公证。
三、遗嘱的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
注册股东免责声明的内容
292人看过
-
律师见证的遗嘱模板内容是什么
441人看过
-
什么是免责声明跟免责条款?
357人看过
-
放弃工伤待遇声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08人看过
-
遗嘱见证委托协议书范文内容是什么
130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什么?
363人看过
遗嘱见证是指为遗嘱人提供法律咨询、见证遗嘱人签署和交付遗嘱的过程,并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并按照法定程序见证遗嘱人的遗嘱。遗嘱见证也是为了防止遗嘱人死亡后发生遗产纠纷,保证财产能够按照遗嘱人的意愿... 更多>
-
遗嘱见证声明需要怎么办理呢?程序是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1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
-
声明公证是遗嘱公证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9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
遗嘱中明确要见证人叫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9(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2)继承人、受遗赠人。因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
-
-
司法厅免费遗嘱公证内容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上海司法厅免费遗嘱公证的具体内容,2016年04月07日上海市司法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今年起,将为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公证和遗嘱保管两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