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时间一般应当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医疗事故罪处理申诉应注意的问题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市卫生局处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患者一方的应包括患者和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申请时间。
申请人是医疗机构的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医务人员的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书。
②有关事实。申请人要在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详细、具体地写明事件经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诊疗过程。
二、根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封存的病例由谁保管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封存的病例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
发生哪些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在12时报告上级部门
298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卫健部门如何追究医疗机构责任
225人看过
-
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罚?
144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41人看过
-
卫生行政部门要审查医疗事故的什么内容
267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处罚
365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如何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6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哪些部门设立康复医疗机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二、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符合社会需求的康复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逐步改善康复医学人员的工作条件。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按照社会办医的有关规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医疗机构,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
发生医疗事故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什么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
-
发生医疗事故的,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是要逐级上报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
可以向哪个部门报案发生医疗事故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6发生医疗事故报告给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犯罪事实和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告或报告。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当然,患者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关键要看是否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因此,在发现犯罪事实和嫌疑犯时,受害者有权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