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如何区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13:26 85 人看过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就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责任则专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

可见,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是两个既相关又不相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

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二、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

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三、归责原则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人而异,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的一种)。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并非绝对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四、诉讼时效期间不同

《民法典》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该规定,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责任相关文章
  • 产品的标准、质量与质量责任是什么?
    一、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1、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设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但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该法的规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对产品所做的技术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所谓合格,是指产品的质量状况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具体指标。我国现行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允许适用其他标准,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3-06-06
    33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缺陷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为: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也就是只要产品有缺陷,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即只有因销售者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产品缺陷引起损害的,销售者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供货者的,推定为销售者有过错,对此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不论最终责任应由谁承担,销售者对损害都负有先行赔偿的义务,在赔偿后,如属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追偿权。这里还需要考生明确一个概念,即缺陷。《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
    2023-06-06
    116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险必须是新产品吗
    是的,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且不以被保险人是否与受害人之间订有合同为条件。它以各国的民事民法制度为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2023-06-18
    169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向谁主张
    产品质量责任
    海淀区的张先生问他在商场里面买了一台热水器,回家使用过程中发现其购买的热水器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他按照保修卡给厂家打电话却发现该生产厂家已经破产了。张先生又找到商场,但是商场称负责维修的是厂家,如果要在商场维修就要交纳维修费用。张先生想知道商场卖了东西就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其他的事情只能找厂家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所以张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商场对其出售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承担赔
    2023-06-13
    24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的区别是:两者的性质不同。责任主体不同。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消费者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由谁承担?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是在你们这里使用了产品,他们一般会向销售方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023-08-16
    152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医疗器械在医疗纠纷中,导致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诸如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等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因医疗器械或药物等的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售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时,应视为医疗机构产品质量责任医疗器械在医疗纠纷中,导致医患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诸如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等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因医疗器械或药物等的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售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时,应视为医疗机构扮演了产品销售者的角色。根据《产品质量法》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像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当然,应当说明的是,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中,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有关责任的承担问题。一、如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确系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6条
    2023-06-08
    234人看过
  • 谈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产品质量责任
    【内容提要】在司法实践中,明确产品质量责任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极其重要意义。本文就确定产品质量责任问题作粗浅的探析.【关键词】: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一)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律规范,不履行产品质量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的法律责任。(二)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默示担保条件,明示担保条件,产品缺陷.(1)默示担保条件默示担保条件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等,就是法律对产品质量规定的默示担保条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
    2023-06-06
    35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及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及构成要件
    一、产品质量责任及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责任及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只要是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为一年。而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民典法》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023-05-03
    344人看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产品质量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责任,维护用户和消费者(以下简称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应承担的责任。第三条、国家标准化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应不低于国际标准水平。国家标准可以分级分等。企业主管部门要规定生产企业达到国家标准最高等级的期限。国家物价部门按标准等级,实行按质论价。第四条、产品的生产、储运、经销企业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各部门、各地区,特别是企业主管机关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有关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承担质量责任;管理和监督不力的也应承坦连带责任。第五条、质量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对
    2023-06-13
    266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纠纷
    1、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纠纷解决规定: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并在保险单中载明:(1)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收到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向索赔人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同意或实际赔偿。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索赔,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辩护或处理仲裁、调解事宜。被保险人应当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保险人的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有关机构的调解或者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认的结果为依据。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交保险单正本、销售发票、权利人索赔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维修费用证明等必要文件。被保险人应当提交原保险单、索赔申请书、消费者索赔报告、
    2023-05-31
    331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产品质量侵权举证责任?
    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存在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方面的事实损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与这些事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被告则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以下三个要件:1.存在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方面的事实损害;2.被告的侵权行为与这些事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实践中原告一般不必单独证明。4、行为人有侵权行为。被告需对法定的减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需提供哪些事实损害证明被告侵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时,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某些案件中,原告可能需要提供事实损害证明来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谓事实损害证明,指的是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或不便。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需要提供与被告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损失等,来证明
    2023-08-25
    13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形式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责任,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责任。一、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如何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2、表见让与的效力;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等等。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如下:1、法律地位的取代;2、从权利随之转移;3、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等等。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三、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瑕疵担
    2023-04-04
    120人看过
  • 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以及产品质量怎么举证
    一、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区别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二者有以下区别:1.风险性质不同。2.处理原则不同。3.自然承担者与受损方的情况不一样。4.承担责任的方式与标准不同。5.诉讼的管辖权不同。6.保险的内容性质不同。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产品质量问题举证应提供以下证据: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6.其他证据。三、产品质量损害向谁要求赔偿产品质量损害既可以选择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1.受害人的选择权。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选择向生产者提出索赔要求,也可以选择向销售者提出索赔要求。2.向生产者索赔。损害结果是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先给予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
    2023-05-03
    241人看过
  • 如何区分产品质量侵权与质量违约
    区分产品质量侵权与质量违约的方式为:以概念区分,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上的损害。产品质量违约是指出卖人交付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不符。一、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有什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如下:(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二、购销合同应该包含什么内容购销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1、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的约定。签订时应考虑价格变化,合理约定价格调整条件;2、产品质量协议。购销合同在工业品交易中很常见。为了防止争议,应提
    2023-02-10
    19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责任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在责任保险领域内,产品责任保险是发展较为迅速的险种。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对由离开销售和生产场所... 更多>

    #产品责任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产品违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区别有: (1)责任性质不同。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不特定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特殊侵权关系。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则是以合同关系为前提的属于合同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一种。 (2)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有三种:基本主体、次位主体、拟制主体。基本主体指生产者、销售者;次位主体是运输者、仓储者;拟制主体指法律规定只
    •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如何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法律的正确贯彻
    • 质量质量和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7
      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
    • 产品出了问题,产品质量问题与产品责任纠纷该如何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5
      作为消费者应该向经销商提出责任赔偿,提出赔偿的渠道有两个方面一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一是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行政机关应按照消费者权益法和产品质量法如果是食品还有食品安全法给消费者解决。重要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伤害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试题品质担保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的区别在于: 1、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一体的综合责任,而产品责任则为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包括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并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主动、积极干预,而产品责任则属于私法责任。 3、产品质量发生的原因很多,包括违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的责任、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因产品缺陷而致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而产品责任仅指因产品缺陷而致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