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最新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9:22:44 309 人看过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十二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本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传播色情电影不盈利违法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年内多次实施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未经处理,数量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另外,对于各种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实践中,对于不认为犯罪的贩卖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刑法第四百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淫秽物品传播非牟利罪
    淫秽物品的范围、传播的概念以及“情节严重”是区分淫秽物品与非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关键。淫秽物品包括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则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淫秽物品与非罪之间的界限需要严格掌握。关于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需要明确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
    2023-11-11
    310人看过
  • 立案标准: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牟利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4)制作
    2023-07-05
    208人看过
  • 2022传播淫秽物品罪程度的认定标准
    传播淫秽物品罪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
    2022-10-09
    372人看过
  • 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标准与分析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出版淫秽书刊并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强奸罪定罪量刑规则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4、二人以上轮奸;5、奸淫不满十岁的幼女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6、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
    2023-07-12
    151人看过
  • 传播淫秽制品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名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等,不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该怎样认定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
    2023-03-28
    394人看过
  • 判断传播淫秽物品的准则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主要要件为一般主体;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犯罪构成成立怎么认定认定犯罪成立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是
    2023-07-02
    352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多少条够罪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1项至第6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8、造成严重后果的。一、传播物品牟利500万判多少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违法所得或者牟利6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其法定量性标准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26
    300人看过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立案标准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
    2023-02-24
    168人看过
  • 淫秽物品传播案的司法处理
    传播淫秽物品会根据性质不同判刑两年以下或五到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独立罪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如果是卖淫嫖娼,可治安处罚,如果是组织、介绍、引诱、强迫、容留卖淫,可定罪判刑。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
    2023-07-09
    331人看过
  •  淫秽物品的传播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一种涉及侵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故意犯罪,一般主体实施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该罪行严重危害社会风气和公共安全,对我国社会管理造成严重影响。1.该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的复杂客体;2.这种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3.该行为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必须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如何认定淫秽物品犯罪?淫秽物品犯罪是指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或者以其他方式宣扬淫秽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淫秽物品犯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2. 淫秽物品的内容或者数量达到一定标准。3. 淫秽物品的传播范围比较广。4. 淫秽物品对个人、社会或者国家的危害性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制作、复
    2023-11-11
    299人看过
  • 中国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怎么立案?中国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向200-500人次以上传播淫秽物品,或组织播放10-20场次以上淫秽影像的,应予立案;2、因其传播淫秽物品而获利5千-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二、中国刑法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国刑法组织卖淫罪既遂会这样量刑: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
    2024-01-20
    298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适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如下: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向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单位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怎样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
    2023-07-04
    105人看过
  • 传播污秽物品罪,执行传播器械罪标准
    传播污秽物品的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在浏览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涉嫌犯罪。但传播污秽物品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一般量刑不足三年。什么是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2023-08-16
    231人看过
  •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于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一、传播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如何认定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
    2023-02-28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对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淫秽物品传播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6
      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谋利罪的案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无论何种组织或个人,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向公众传播淫秽物品且次数在200至500人次以上,或者组织和播放淫秽视频的次数超过10至20场次,就达到了立案标准。第二,如果传播淫秽物品被非法利用所获得的收入达到5000元至10,000元以上,同样需要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 哪些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包括以下行为: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
    •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4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