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情况如下: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废标的情况细化为两类:涉及形式的废标和涉及实质内容的废标,即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等属于涉及形式的废标;而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承诺、联合体协议、串通投标等属于涉及实质内容的废标。一、废标后果如下:1、废标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的赔偿;2、如果已交了履约保证金,那也要双倍赔偿的,并且要支付所有中标单位的投标阶段的费用;3、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二、废标的条件如下: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总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否决。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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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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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哪些情况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废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投标人经资格后审不合格; 2、投标人无单位盖章,无法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投标;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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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能否废标?哪些情况下可以废标?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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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哪些情况会强制报废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3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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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分为哪些情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废标分为哪些情形 迄今为止,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废标”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进行定义。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关于“废标”的表述,但其内涵并不一致: 第一种情形:《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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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报废有没有车子有报废的情况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老旧车辆提前报废,是国家为了环境污染允许和提倡的。货车提前报废,除规定的补偿外,持报废手续购买新车,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价格补偿(江铃车在山东潍坊地区优惠3000元)。但交通事故提前报废,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切身利益,这个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规定,和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如果维修费用和报废后的赔偿金额相差不大,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后,答应报废申请,毕竟报废的车辆所有权归保险公司所有。至于你提到的“关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