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后债务承担的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8:50:59 241 人看过

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其根本的目的是把国有企业塑造成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使其既有企业法人之名,又有企业法人之实。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路径是在特殊的经济环境下走出来的,有不少改制企业负有沉重的债务,如果将债务全部带入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不仅难以实现改制的初衷,而且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也会接踵而至。改制势在必行,公司又不能承担原国有企业债务,这使得改制问题显得十分困难。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后,原有企业债务到底由谁来承担,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国有企业的改组为公司,如果是整体改组,企业全部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原国有企业的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应概括承受原国有企业的债务,如果原国有企业是部分改组,只是将部分资产投入股份公司,企业未终止法人资格,公司对原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不能概括承受。

第二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既不是原国有企业的变更,也不是原国有的分离或者合并,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和公司法的规定的实体条件重组的企业,与原国有企业是两个不同的,且又相互独立的法人。如果把原国有企业债务带入改制后的公司,让公司为股东承担债务,不仅会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使公司法人财产得不到保障。因此公司不应承担原国有企业的债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国有企业的财产是以原国有企业授权经营的财产为总担保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要分流企业财产,那么。根据债随物走的原则,公司也应当按照资产分流的情况合理承受债务。

应当说上述的三种观点各有其合理之处和不足之处。第一、三种意见虽然注意到了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是在一种特殊经济环境下进行的,应该采取现实的态度去合理分析原国有企业的债务承担问题,但忽视了公司的本质特征,而第二种意见则显然没有完全了解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现状对我国公司制度的局限性和改制的实际情况缺乏相应的了解。在考察公司应否承担原国有企业的债务时,不仅要以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也要注意到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现实,如脱离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去考察原国有企业的债务承担这一问题,就容易就制度论制度,同样,仅仅注意改制的现实情况,就事论事,而不讲公司制度的本质,也就容易被客观现象所纠缠。只有将量和质结合起来,才能从制度和实践两个方面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之所以出现上述的多种不同认识,原因是多方面的:

1.本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设立的企业。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在80年代后,国家为了抑制国有企业争投资而不计投资效益的弊端,国家改变了直接向国有企业拨入资本的做法,改由银行向企业贷款,即拨改贷。但是,由于这种改革并未孕育增强企业的活力,所以,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债务仍不能及时归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这些企业的债务既不能豁免,又不能退还国家。有人就靠船下篙,提出了债随物走,合理分配债务的想法。由于这种想法不是以我国公司制度为基础的也就难以与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相合拍。

2.没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作为认识的依据。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是先从试点开始的,这就意味着初期经济改革时,司法制度并没有找到一条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途径。国有企业改制只能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进行探索。从各个时期改制的文件来看,也经常出现互相矛盾和冲突的情况,法理或者学理解释虽然在一些情况下会弥补法律之不足,但却往往因学者各抒己见,各执一词,使人难以抉择。直至《公司法》颁布以后,公司行为才逐渐走向规范。但公司法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调整对象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采取公司形式的多样性与公司法调整对象的局限性矛盾,也必然会在国有企业走向公司的过程中反映出来。再说,《公司法》本身也表现出一种过渡性和矛盾性。所以,理论界有不同认识,这是十分正常的。

3.对国家在企业中的地位转换不适应。长期以来,国家和国有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但在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后,国家与公司或者公司管理者之间就是形成了一种新的财产关系,即资产控制者和管理者与股东的关系。公司或者公司资产乃至公司股东权已经处于由公司管理者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状态。即使国家处于控股位置,因公司的管理者是由国家股东选择的,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资产行使权力时,也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取得其他资产投资者的同意或者授权,并以善意地为其投资者争取最大利益为宗旨。当公司行使权力损害了全体投资者或者任何一个投资者的权益时,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就会行使抗辩权或者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原则上不能以公司偿还国有股股东的债务。如果我们还基于原有的认识,背离公司制度的原则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就容易回到原来的认识和起点,让公司承担股东的责任。

一、企业改制后企业属于谁

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所阐述,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改制的方案也不相同。如果未得到妥当安置应该找谁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有问题当然应该找企业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直接找政府解决。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报道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均已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起以董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那么,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非也,只能说改制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新的课题。

有学者指出,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改制”而未“变制”,企业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仍带有较多原体制下的痕迹。公司化改革仅仅达到了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改制的实质目的是机制的转变,并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

根本性的变化之一是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企业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的,没有利润(或盈利前景)的企业应坚决关闭,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

国有企业的改制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从而更好的为国家服务,但是改制的过程以及后续的处理是较为麻烦的,因为涉及的利益集团较多,今后的归属问题,会一直困扰有关的部门,所以自己有效的处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是否应当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党的十六大重申“按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多种形式有效实现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大力推进企业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进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紧迫任务是加强各项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然而,企业重组行为的超前性与企业重组后如何确定原债务承诺的立法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使得一些企业以重组企业的名义,想方设法规避、废除、中止企业原债务,导致企业改制前债务的债权受到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审理企业改制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改制规定》),这为司法实践中确定企业改制后的原债务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根据研究《企业改制条例》的经验,就企业改制后的原债务承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企业法人制度改革是指非法人企业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改组
    2023-05-02
    68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原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后的债务承担
    企业改制中原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一、公司注销了还追究股东责任吗公司注销后不会追究股东责任。原因具体如下: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2、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
    2023-06-21
    436人看过
  •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一)银行,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银行通过与公司签定债务合约,要求公司以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的形式予以保证,将资金按照合约规定的用途提供给公司使用。(二)公司也可以通过向投资者直接发行债券来筹措资金。公司债券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发行债券的公司必须是信-誉卓著的公司。中国公司发行公司债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资格要求,并且须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核准。(三)公司的另一个重要的债务性资金来源是从供应商处赊购的原材料和客户预先支付的定金等款项。一般情况下,公司这种债务性资金来源毋须支付利息,合约只规定到期支付或到期交货以示清结,以及未到期支付或交货的处罚条款,体现一种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商业利益关系。(四)公司职工是公司的重要的债权人。职工不仅将其应得的福利投资于所服务的公司,同时还将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投资于所服务的公司。(五)政府,名义上并不参
    2023-04-29
    126人看过
  • 深化国企改制的六大任务
    深化国企改制的六大任务是什么?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印发通知,深化国企改制,要求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行业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烟草企业改革和发展。通知共提出六项烟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落实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健全各司其职、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董事会工作机构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继续研究探索烟草商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和方式。三是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国
    2023-04-26
    131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企业债务有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四.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法人和股东变更后被起诉
    2023-03-10
    146人看过
  • 探讨国有企业改制前后的差异与变化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工厂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所遵循的法律依据是不相同的。1988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工厂制企业所遵循的基本法律依据之一。而建立公司制的现代企业,所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于工厂制和公司制所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因此,在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的领导制度;企业的运作机制;企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企业中各种成员和机构的职、责、权等,都是完全不同的。2.投资主体不同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由主体单一变为主体多元化。过去国有企业一切财产都是国家的,没有其他投资者、出资人,所谓全民所有制就是人人都有,人人都有实际上就是人人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人对企业的资产负责任。改制后,国有法人和职工持股会成为公司的两个投资者,两个投资者分别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从而改变了过去国有独资
    2023-07-13
    110人看过
  • 公司改制逃债的责任承担
    关于企业公司制改造中逃债企业责任承担的规定【理解与适用】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客观上存在着两种改制方式。一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公司;二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部分改造为公司。国有企业整体改造为公司的,是指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公司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部分改造为公司的,是指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保留圆企业情况。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改革的初衷是,通过改变企业资本结构和组织形式,变企业单一投资主体为多元投资主体,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绝非是借改革的机会逃废国有企业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整体改造为公司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是一追最为规范的企业改
    2023-06-09
    440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
    企业以其部分资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设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资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时,参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股份合作制改制后,债权人就原企业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
    2023-02-14
    252人看过
  • 企业改制能不能单方约定债务承担
    企业改制不能单方约定债务承担。当事人对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如果债权人不认可该约定,那么改制企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有关债务承担协议内容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解释:企业法人应当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企业法人财产原则的核心。企业法人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偿债的物质基础,是企业法人成立的构成要件,也是衡量企业法人有无财产责任能力的标准。因此,在企业法人存续期间,其财产不得随意支配、转移。若改制企业财产发生了变化,其债务承担也应随企业财产流向发生变化。谁占有了改制企业财产,则谁应在占有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根据该解释,本案中,新合资公司应在占有财产范围内与原煤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改制前企业的单方约定不影响债权人
    2023-04-01
    330人看过
  •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国有企业改制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后原企业变更为改制后的新企业,但新老企业实际为一个民事法律主体;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部分进行改制,改制后原企业仍然存在,进行改制的部分重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即新老企业分立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其典型表现就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对于企业整体改制,因改制后原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主体上的变化,即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的原企业仍为同一民事法律主体,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及职工双方仍然是有效的,改制后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合同的内容条件继续履行原合同。但由于企业改制会导致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一味地要求改制后的企业必须要严格履行原先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通常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企业改制后的顺利发展。因此,原劳动部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
    2023-02-12
    264人看过
  • 本案中改制后的新企业对原企业的债务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案情1999年12月30日,丙银行与甲公司签订GLDK99—18、GLDK99——20,GLDK99——21四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4671万元。借款月利率均为5.36‰。借款期限均为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12月10日。上述借款由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丙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而合同到期后甲公司尚欠丙银行4656万元本金及其2000年6月20日后的利息。2001年4月,甲公司在保留原企业的基础上实行公司制改造,从其总资产中剥离资产15919万元,剥离负债11265万元(不包括甲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甲公司以扣除债务后的实物净资产4654万元作为出资。其他21个股东出资900万元,股本总额5554万元,2001年4月6日新公司一乙公司成立。现甲公司依然正常地生产经营。对于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应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以扣除债务后
    2023-06-09
    352人看过
  •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企业法人改制,关于债务承担规则的规定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哪些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就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及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资产责任的企业法人。二、有限公司变更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
    2023-03-15
    131人看过
  • 债务由公司的企业投资人承担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一、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承担责任合伙企业以其全部的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经济法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
    2023-02-19
    302人看过
  •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漏保债务的承担
    案件详情中国银行总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和中国银行凯里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凯里市分行)一直与贵州**县石油化工厂(后更名为**五羊神植物油有限公司)合作或分别合作。,自1993年以来,以下简称“油脂厂”与**沈公司)签订了5份贷款合同,总金额为2274万元。分别由贵州**酒厂(以下简称**酒厂)、贵州**南州红旗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贵州镇远**电厂(以下简称**电厂)担保,贵州**水泥厂(厚耿**振源建材化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州振源冶炼厂(以下简称**厂)等,**公司还对其部分财产提供了抵押担保。其中,**酒厂于2000年9月13日为第一笔1572万元贷款提供担保400万元,镇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远县政府)以镇府函[2000]2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批准**酒厂改制。《批复》所附**酒厂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指
    2023-05-02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改制后企业承担被改制企业债务有哪些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企业公司制改造是指非公司企业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分为整体改造和部分改造,改制后企业承担被改制企业债务所谓整体改造就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造的特点是企业依法将其全部资产投入到改制后设立的公司,原企业终止。在这种
    • 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如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其资产被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接受;承担债务式企业兼并,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受财产;购买式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已列入购买的价格之中随被兼并企业的财产整体归属于兼并企业;吸收方式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人将财产(包括债权)减去债务的价值,作为股金投入兼并企业,而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被兼
    •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仍然由其承担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7
      1、企业既以部分财产又以相应部分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债务已经依法转移,该债务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 2、对所转移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了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虽然债务未依法转移,但是新组建的公司有足够能力清偿该债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这样有利于企业改制前原有债务债权的实现; 3、原企业因部分改造而无力偿还债务或以优质财产实行部
    • 企业改制后可以继续承担企业债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1、企业既以部分财产又以相应部分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债务已经依法转移,该债务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 2、对所转移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了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虽然债务未依法转移,但是新组建的公司有足够能力清偿该债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这样有利于企业改制前原有债务债权的实现; 3、原企业因部分改造而无力偿还债务或以优质财产实行部
    • 公司改制后如何承担原有债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