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后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7:10:17 342 人看过

一、已退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实践中,对于退休返聘者来说,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出于保护退休返聘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即使不能做工伤认定,也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

《国务院法制办对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的规定办理。该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由此可见,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到伤害时,虽然双方是劳务关系,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来处理是有依据的。

二、工伤保险包括哪些待遇?

1、治疗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1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一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2、五至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七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工亡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洛阳工伤保险待遇的一些常见问题
    以前,我市各县(市)的工伤保险都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自己地区的条件,自主确定缴费和待遇支付标准。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这就意味着以后参加工伤保险或是申请工伤待遇,不管职工所属哪个县(市),所有标准都按全市统一标准执行。市级统筹将实现多项政策标准的全市统一据了解,不只是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方面要实现全市统一,实行市级统筹后,我市的工伤保险还将实行统一的基金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经办流程。而且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上也实现全市统一,以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项管理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市级统筹可使全市基金统收统支,从而实现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这将极大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3万元以上医疗费用需报市级复核我市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2023-05-04
    361人看过
  • 询问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中断的相关问题
    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保险待遇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
    2023-07-08
    34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种类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时效是有多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1、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的,不受上述时效的限制,但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2023-02-24
    10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仲裁前置问题
    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的,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申请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就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仲裁前置的原因1、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2、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可以发挥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能够使劳动争议处理期限缩短,防止久拖不决,
    2023-07-11
    120人看过
  • 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工伤待遇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前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如何处理,还有颇多争议。以下是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2014年5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上海市《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施行,其第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或者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可以向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从两市的规定可知:对于已达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工受伤,北京市规定应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即根据民法要
    2023-03-20
    441人看过
  • 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期间曾从事过可能导致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以后依法被诊断患有职业病,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伤认定退休前曾从事过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后未继续从事可能导致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退休人员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已退休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实践中,对于退休返聘者来说,因工作发生伤害时,如果不能认定工伤,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出于保护退休返聘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即使不能做工伤认定,也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国务院法制办对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
    2023-07-03
    17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问题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病情相对稳定后转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伤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指定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按湘政办发【2011】
    2023-05-05
    201人看过
  • 天津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问题
    天津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常见问题解答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在因工外出期,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时间和
    2023-05-05
    347人看过
  • 尘肺病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可以享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
    2023-04-28
    279人看过
  • 珠海医保退休待遇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在珠海,退休后就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么答:不一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行:对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应缴纳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0年,包含1998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2、在实际年限方面,应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0年。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参保人就可以退休后不再医保缴费并开始享受待遇。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人:1、在累计年限方面,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非建立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5年。2、在实际年限方面,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2.5年。问题二:如何将珠海作为医保待遇享受地答:有以下四种情况,满足即可申请满足问题一条件,且最后参保地为珠海市的;满足问题一条件,但最后参保地不为珠海市,同时不符合其他曾参保地规定的
    2023-05-29
    42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审核常见问题
    所需材料1.《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书》;2.《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3.医疗病历复印件、门诊处方、住院医嘱单、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表、特殊医疗项目审批表、医疗费原始发票;4.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附民事赔偿材料。机动车辆事故造成的工伤,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协议书。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赔款计算书;5.需安装辅助器具的,附经批准的《济南市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6.有供养亲属的,应附供养亲属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7.工亡的附死亡证明;8.领取待遇时提供《山东省济南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专用凭据》及单位开户银行帐户。经办机构、地址、电话: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泺源大街57号86168180历下区医保办历下区东港小区23号86982635市中区医保办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六楼82078668槐荫区医保办槐荫区道德北街202
    2023-07-02
    79人看过
  • 已退休人员享受老工伤待遇如何?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2023-04-16
    161人看过
  • 退休后工伤10级待遇分析
    工伤10级退休后待遇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工伤十级的职工在退休之前和遭遇工伤事故的伤害的所在单位已经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则其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职工将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退休之后旧伤复发也不能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右手食指工伤10级标准如果受害人右手食指是骨折或者末节从关节处完全离断则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发生工伤情况,建议伤者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付医疗费、伙食费、日常护工费、伤者工资、交通住宿费等;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来要求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
    2023-07-01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天津市工伤退休待遇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9
      二级矽肺的职业病,确诊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进行伤残鉴定,按工伤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41)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为三级伤残
    • 那个工伤待遇、退休工资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 士兵退休待遇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1、在公司眼中,退伍兵出身的工人和普通工人只是存在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问题,不存在其他差异; 2、退伍兵安置对于公司来说,就是招工,特殊性是政策性背景对一点点; 3、退伍兵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人的是相同的,无论是权利还是义务甚或是职责; 4、退伍兵在公司中的退休,与其他工人相同; 5、总体来说,士兵一退伍,就是普通人,除了国家(主要是民政、武装部)给一些退伍兵补贴什么的,其他都是相同的。
    • 那个返聘退休人员工伤待遇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除了享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就是关于返聘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规定
    • 四个对比工伤待遇保险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
      据上海发布消息: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因工死亡待遇和企业在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待遇,这四个概念容易混淆。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在享受期限、待遇标准、关系处理等方面都有大不同。因工死亡待遇和企业在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待遇在丧葬费/补助、供养亲属等方面也不尽相同,来看看它们之间的区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