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50:48 111 人看过

一、公司法常见法律问题包括哪些

1、抵押担保权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抵押权的财产,不是一律不允许作为出资。

2、比如说只交付土地,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土地;第三种情形,既未交付土地,又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上述三种情形,视为出资不实。第一种情形,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第二种情形,应当办理交付手续;第三种情形,即应当办理交付,又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3、股权可以作为出资,应考虑办理过户。债权一般不可作为出资。

4、土地承包权、有采矿权、探矿权可以出资。但应当经过评估确定价款。

5、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与他人为拟设立公司利益签订的合同有效,由设立后的公司承继权利与义务。

6、发起人以拟设立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应认定合同有效。

7、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将全部出资以借款的形式转移,或通过虚假合同将出资转移。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会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由明确约定。

二、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三、公司法施行的意义

1、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

2、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3、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申请西班牙留学的常见问题包括哪些
    【申请西班牙留学的常见问题解答--西班牙大学方面是否接受国内高中生-】可以,目前主要是北京领馆接收高中毕业生,上海领馆不是很喜欢,还有的学生是刚刚考上大学,但又不愿意在国内继续上大学(觉得在国内上学没有前途)的大一新生,还有就是直接在大一期间退学的学生。这些学生都属于高中毕业生类型。甚至还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学生(这属于中专类型学校,相当于国内高中)。【申请西班牙留学的常见问题解答--我在国内学习一段时间语言,并到国外再进修一年语言,可不可以读中西翻译硕士学位呢-】可以报读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翻译系中西翻译硕士学位班(西班牙大学中唯一的与中西翻译有关的硕士学位课程)。但需要测试一下申请者的真正西语水平。据巴自大的中西翻译硕士班要求,凡国内具有西语三年专科以上水平或者在西语国家有过一年西语学习经历的国内大专以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巴自大翻译系的中西翻译硕士班。【申请西班牙留学的常见问题解答--我在
    2023-05-08
    214人看过
  • 小时工常见法律问题(一)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适用于哪些用工领域?非全日制用工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其所具有的灵活用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小时工或者是钟点工等形式。在社区服务、餐饮、超市等行业应用十分广泛。非全日制用工采取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1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形式一般适用于短期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而书面合同形式则适用于标的数额较大而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形式,其用书面文字形式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证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查。所以,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对于以小时计算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台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可否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即,非全日
    2023-06-10
    456人看过
  • 农房与宅基地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自家的责任田也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2.农民可不可以私自建房?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农民,如果需要宅基地建房,首先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在此基础上,农民还要依法经过申请,申请批准后,才能获得所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经申请批准私自建房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不但不予保护,还要强行拆除。3.房屋建起之后,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不一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是,要取得所占用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想建就建。否则,不仅不能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4.村集体可以将自己的集体土地租给企业盖工厂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
    2023-05-05
    188人看过
  • 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方法包括什么
    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如下:1、孩子抚养权纠纷问题。孩子处于哺乳期的一般抚养权归母亲,孩子已过哺乳期的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抚养权归谁。2、财产分割纠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平等分割。3、债务归属问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债务,且用于共同生活使用的,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可以按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如下: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和母亲一起;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同居,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予以许可;3、如果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子女的意见。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主要看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抚
    2023-06-25
    259人看过
  •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一、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1)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用抵押债券。抵押债券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封闭式”公司债券发行额会受到限制,即不能超过其抵押资产的价值;“开放式”公司债券发行额不受限制。抵押债券的价值取决于担保资产的价值。抵押品的价值一般超过它所提供担保债券价值的25%一35%。(2)信用债券是不以任何公司财产作为担保,完全凭信用发行的债券。其持有人只对公司的非抵押资产具有追索权,企业的盈利能力是这些债券投资人的主要担保。因为信用债券没有财产担保,所以在债券契约中都要加人保护性条款,如不能将资产抵押其他债权人、不能兼并其他企业、未经债权人同意不能资产、不能发行其他长期债券等。2、按是否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债券可以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
    2023-06-03
    254人看过
  • 了解企业并购中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我国企业并购的表现形式在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并购中,无论是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或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最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对破产企业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包括整体收购(同时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部分收购(只购买原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承担部分债权、债务)或联合收购(由多家企业对破产企业进行收购)。2.以控股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多数是采用以现金分期到饺购买股份或股份置换,获得企业控股权。另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这种收购也常常表现在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的目的。3.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优化组合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可以是资产互换方式、股份互换方式或同时伴以现金购买股份或资产、以资产兑换股份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以上所述企业并购中的几种主要情形虽表现方式不同,但并购的操作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即:购买企业的资产或股份。
    2023-04-21
    306人看过
  • 同性伴侣的常见法律问题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取决于同居的情况。未婚同居不会产生法律后果,而一方已有配偶或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将承担刑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或赔偿金。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1.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如下:-如果只是未婚同居的,则不视为非法同居,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在同居时已有配偶,或者是在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登记,但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将承担刑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2.非法同居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如下:-如果只是未婚同居的,则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在同居时已有配偶,或者是在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登记,但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将承担刑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3.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如下:-只有未婚同居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一方在同居时有配偶,或者是一方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进行了婚姻登记或没有和有配
    2023-10-22
    362人看过
  • 弱电工程包括哪些类型?常见的问题又有哪些?
    一、弱电工程到底是什么呢?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及建筑群用电一般指交流220V50Hz及以下的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等等。二、弱电工程主要包括哪些呢?(1)电话通信系统实现电话(包括三类传真机、可视电话等)通信功能;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三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信号的频率在音频范围内。(2)计算机局域网系统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各种数据传输的网络基础;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五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数字信号,传输速率可达100Mb/s以上。(3)音乐/广播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如商场、车站、餐厅、客房、走廊等处)的扬声器,播放音乐,并可通过传声器对现场进行广播;多路总线结构;传输由功率放大器输出的定压(如120V/120Ω)的音频信号,以驱动现场扬声器发声,传输线
    2023-06-04
    494人看过
  • 女职工“三期”期间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一、常见劳动争议问题(一)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与在“三期”的女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三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很明显企业若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会被仲裁和法院认定违法终止。女职工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实施条例》规定了,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因此,对三期女职工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女职工“三期”内被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调整工作岗位,希达到降薪的目的。实际上,调岗降薪对原劳动合同是一种变更的行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上海市女
    2023-04-27
    164人看过
  • 风险投资的常见法律问题
    风险投资是由一些专业人员或专门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并参与其管理的一种法律行为。这些专业人员称为风险投资家,专门机构称为风险投资企业或风险投资机构,接受投资的企业称为风险企业,为风险企业投入的资金称为风险资本。新经济离不开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的支撑。风险投资的起步最早可追溯到美国的20世纪40年代。在近20年的迅速发展中,风险投资已被公认为创新企业增长的"发动机"。风险投资的法律制度框架风险投资资本运作法律制度,这是整个风险投资机制的基础,也是一个风险投资项目得以运转的前提。风险投资基金的基本形式有:私人资本,合伙基金,公司基金,信托形式的基金组织等等;现在,我国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的立法工作还正在进行中。风险投资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项目的筛选),这是一个风险投资项目的核心环节,即是一个风险投资商确定是否投资于一个新兴的
    2023-06-14
    134人看过
  • 起诉离婚时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
    要起诉离婚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起诉?原告对在何地提出离婚诉讼十分的迷惘,特别是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大,许多人早年离家,又居无定所,在这里通过本栏目结合我的常年法律经验告知大家,在离婚诉讼中的管辖首先可以分为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其次,特殊管辖中还分为4类情况。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的情形都有哪些?首先看一般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其次看特殊管辖,特殊管辖分为4类。第一类,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包括以下4种情形。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应指只有被告被监禁的情况)。如果双方都被监禁,被告被监禁不足一年
    2023-04-22
    387人看过
  • 隐名出资人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虚拟出资人虚拟出资人,又称冒名股东,包括以实际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出资并登记和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并登记两种情形。在隐名出资中,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虚拟出资人是被他人恶意使用,并非其本身意志实现。被冒名股东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人或法人等主体,不可以构成有效的股权所有人,实施虚拟行为的当事人,实现上行使着股东权利。虚拟出资人多数是为了规避法律,其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一旦公司被认定不能成立,股东责任必然被加重。虚拟出资人的法律风险属于违法风险,风险值明显高于隐名出资人的法律风险。(二)空股股东空股股东,是指虽经认购股权但在应当缴付股权之时却仍未缴付出资的股东,亦可将此称为出资瑕疵之股东。其与隐名股东的区别主要在于:1、隐名股东一般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而空股股东是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将对应的资本缴付到位。2、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而空股股东实际享有
    2023-06-09
    272人看过
  • 公证员保险制度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1、对当事人赔付要等保险赔款到位才赔?公证责任保险是补偿性质的,即公证机构依法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后,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补偿。所以,公证机构应按正常程序(与是否有保险无关)依法如判决书向当事人先行支付赔偿款,保险赔偿到位后,财务上冲抵先行己付赔偿款。因此,保险赔付中不包括公证机构延迟履行而产生的罚金。极个别公证机构确实无能力先行向当事人赔偿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有特殊要求的,报所在省级公协。2、在法院诉讼中形成的和解是否需要事先报批?需要。在法院诉讼中形成的和解和非诉和解一样,都属和解,都必须事先报公证保险赔偿处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达成。3、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可否赔付?什么标准?可以赔付。标准以所在省级司法厅律师收费标准为限,所在省没有标准的,以司法部最近期律师收费标准为限。4、保险赔付一般需要多长时间?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自公证机构提供完整、合格索赔资料后,20个工作日后可自行查
    2023-04-24
    170人看过
  • 金融担保实务常见法律问题
    1.第三人向债权人作出的各种承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2.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共同债务人追偿。一、债务人跑了担保人被起诉要怎么自保?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注意以下几点:1、积极应诉处理;2、审查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已过的,担保义务免除;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合同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是有时效的,保证合同也不例外。那么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有多久?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4-03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常见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常可能涉及的有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著作权以及等。一般有归属权纠纷、纠纷、、行政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企业法律常见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总结起来一个原则,减免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避免诉讼。 具体的多了: 1、全面审核公司的涉诉风险。 2、甄别经营中的可能遇到的陷阱。 3、起草、审核合同和协议。 4、预防、解决劳动纠纷。 5、参与商业谈判,参加纠纷调解、和解谈判。 6、代理不可避免的诉讼。 7、…… 其实现代的企业,如果是想做大做好,聘请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管理方面常见问题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2
      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等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可预见和潜在风险; 3、增强企业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4、其他措施。
    • 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常见问题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广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常见问题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规定》和本实施细则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 买房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常见法律常识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律师教你走过购房雷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将大量资金投资到房地产。但房地产市场变幻莫测,各种问题也复杂多样。 一般的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掌握、签约技巧和谈判经验,以及对房地产买卖中的法律问题的熟知程度远不能与卖方相比,因此在房地产买卖中占主动地位的是卖方,购房者往往处于被动。一·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认购书是购房者确认购买卖方提供的房屋的法律文书,从法律上讲,认购书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