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工作之便侵占本单位财产,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数额较大的,也应当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概念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具有如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且是在本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44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17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10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
99人看过
-
侵占职务的主体是谁
44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的主体是谁
434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谁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
-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谁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5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以贪污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
-
职务侵占罪谁是主体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6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
职务侵占的主体是谁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
职务侵占的主体是谁?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9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进行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按本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