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7:13:45 421 人看过

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具体情况决定。在《暂行规定》第三章中,对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工商所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一般没有设立专门的办案和法制机构,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工商所在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时并没有履行立案、核审等程序,案件的调查、处理、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工商所的特点,对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具体规定。

二、立案

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发现的案源认为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材料报本所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审查,法制人员审查后提出意见报所长批准,并由所长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工商所人员较少的,可以由所长兼法制工作人员,直接负责审查和批准。

三、调查

案件调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暂行规定》关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收集、调取证据。在这方面,工商所和县级工商局没有什么区别。但如果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报经县级工商局局长批准,并以县级工商局的名义实施。

四、核审

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卷交由法制工作人员核审,法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六的规定对案卷进行核审,并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报所长批准。如果法制工作人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就有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由所长或者集体讨论决定。

五、告知

告知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由于工商所权限所限,不存在听证的问题。

六、执行

《暂行规定》第五章对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工商所可以按照该章办理。但为了强化对工商所的管理,对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对有关物品的处理,应当由工商所报经县级工商局同意。

七、复议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工商所在《条例》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其派出工商局是行政复议机关

八、诉讼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经复议维持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所是被告;经复议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工商所被作为被告被起诉的,派出工商局应当加强对工商所的指导,积极应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的内容是: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颁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一、工程建筑监督站工作范围是什么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3、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5、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6、对建筑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参与调查和监督处理;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建筑工程竣工流程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2023-04-07
    342人看过
  • 工程承包法律规定内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法律规定内容有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建设单位的义务包括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等。二、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在于:1、定义不同。工程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承包;施工总承包是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
    2023-03-03
    480人看过
  •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目标概述公司将严格地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的规程进行操作,以科学的施工计划、一流的施工技术,严格的施工规程加上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来保证工程质量。2、工程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为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目标实现,确定分部分项优良率为90%以上。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保机构,确定质量目标,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质量责任状,加强对项目各工程部位的管理。根据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该工程的质量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程序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工料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特殊部位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予以指导施工,做好操作前的交底工作。4、项目质量计划配备的质保手段将覆盖整个工程,成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内容:目的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
    2023-03-28
    204人看过
  •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目标概述公司将严格地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的规程进行操作,以科学的施工计划、一流的施工技术,严格的施工规程加上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来保证工程质量。2、工程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为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目标实现,确定分部分项优良率为90%以上。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保机构,确定质量目标,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质量责任状,加强对项目各工程部位的管理。根据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该工程的质量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程序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工料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特殊部位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予以指导施工,做好操作前的交底工作。4、项目质量计划配备的质保手段将覆盖整个工程,成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内容:目的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
    2023-04-27
    461人看过
  •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目标概述公司将严格地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的规程进行操作,以科学的施工计划、一流的施工技术,严格的施工规程加上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来保证工程质量。2、工程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为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目标实现,确定分部分项优良率为90%以上。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保机构,确定质量目标,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质量责任状,加强对项目各工程部位的管理。根据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该工程的质量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程序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工料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特殊部位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予以指导施工,做好操作前的交底工作。4、项目质量计划配备的质保手段将覆盖整个工程,成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内容:目的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
    2023-04-16
    490人看过
  •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目标概述公司将严格地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现的规程进行操作,以科学的施工计划、一流的施工技术,严格的施工规程加上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来保证工程质量。2、工程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为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目标实现,确定分部分项优良率为90%以上。3、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保机构,确定质量目标,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质量责任状,加强对项目各工程部位的管理。根据施工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该工程的质量创优计划和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严格按照创优计划和程序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工作程序,技术规程和工料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特殊部位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予以指导施工,做好操作前的交底工作。4、项目质量计划配备的质保手段将覆盖整个工程,成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它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内容:目的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
    2023-03-30
    18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工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内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9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机关、单位调查核实。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需要请求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助查证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0
      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人员提交的立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于立卷材料齐全的,应当按照规定通过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向其支付办案补贴。
    •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
      1.工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三条工
    • 工伤保险报案程序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提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