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1:11:27 304 人看过

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

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对价,如果保险人尚未支付这个对价,则不得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人只能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权。

一、被保险人可不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

被保险人不可以主动放弃追偿权。是否放弃对第三方的追偿权应由保险人决定,被保险人无权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造成损害的第三方要求赔偿,是保险合同赋予保险人的法定权利。在财产保险中,保险财产被他人损坏后,被保险人不得擅自放弃对第三方的追偿权,而应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车险代位追偿条件算出险吗
    一、车险代位追偿条件算出险吗代位求偿不是车主自身的出险,而是对方的责任,属于对方出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二、车险代位追偿案件的操作流程(一)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二)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书面转让给保险人。(三)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款理算,支付赔款。(四)保险人赔偿后,业务处理部门进行
    2023-06-16
    276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以及范围
    一、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有: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
    2023-04-25
    217人看过
  •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么构成的呢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
    2023-06-25
    135人看过
  • 什么条件可以作为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条件
    实现追偿权的担保人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而消除主债务,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无过错,一般来说,只有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建立追偿权;4、担保人不得将担保责任赠与主债务人。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代位追偿权包括什么代位追偿权成立要件是: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2023-07-02
    230人看过
  • “代为追偿”准确的说是“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代位求偿权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积极保障的意义:1.更可靠的赔偿保证。被保险人可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通常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这往往是其他责任方所无法比拟的。2.保险公司的求偿权仅限于其赔偿金额,超出的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3.在获得保险赔款之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但是,被保险人要想享受上述便利,还必须保证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不致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害。例如
    2023-04-23
    251人看过
  • 代位追偿权利产生的条件之一
    一、代位追偿权利产生的条件之一(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
    2023-04-12
    173人看过
  • 保险代位追偿权如何转移
    省市的代先生某年4月30日为其有的东风大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8000元,5000元,承动货物责任险10000元,保险期限1年。同年9月12日,代先生聘用的司机驾驶该车从装载瓷砖返回驻地,途经省地段时不慎与省鉴某驾驶的半挂大货车发生碰撞。本次造成半挂大货车报废,车上人员一死一伤;代先生车辆及承载的货物损失约40000元。10月初,阳山县交警大队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山东的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山东方车毁人亡,无力赔偿代先生的经济损失,阳山县交警大队在两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于同年11月5日下发了《事故终结书》。11月6日,代先生持有关单证向承保公司索赔。保险人分辩:损失是他人造成的,你应该去向其追偿。代先生深感迷惑l我当初选择保险就是因为担心意外,现在发生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碰撞"事故,对方已经没有能力赔偿,倘若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补偿损失,我购买这份保险又有什么意义呢之后
    2023-03-02
    162人看过
  • 怎样转移保险代位追偿权
    追偿权是保险公司在实际支付保险赔偿后取得的一种权利,故不能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一并处理,追偿权作为一种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即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算。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
    2023-04-21
    139人看过
  • 人身保险享有代位追偿权
    保险法上的代位追偿权,又称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后,得在其金额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44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对于人身保险,我国法律与各国法律一样,规定保险人不享有代位追偿权,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这是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一个区别,法律之所以规定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没有代位追偿权,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理由:一是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不是财产,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纯属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像财产保险是填补投保人或受益人以金钱可得估价的损失。所以,投保人或受益人即具有因保险
    2023-06-09
    270人看过
  •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要满足下列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3、仅限于法定的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3、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代位追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
    2023-07-29
    138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以什么作为成立的条件
    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一、受益人身份是否应受限制保险法中对于受益人的身份并无特殊的限制,但受益人必须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二、保险公司能解除保险合同吗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
    2023-02-28
    143人看过
  • 保险的代位追偿一定能成功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保险的代位追偿一定能成功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保险的代为追偿一定会成功吗会成功。《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数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按照该规定,代位追偿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
    2023-06-16
    107人看过
  • 保险代位追偿能追回吗
    保险公司支付出去的赔偿金代位追偿不确定能不能能追回来,只能说在保险标的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遭受损失的情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后,有限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至于是否能追回来,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分析。一、车被追尾对方无赖怎么办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耍无赖拒绝赔偿,车主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意思就是保险公司在车辆保险额度内承担你的修车费用,这样你的问题就结束了,随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讨事故的赔偿金额。代位追偿虽然赔付快,不需要自己垫钱修车,也不需要向对方追讨修车费,但是最大的弊端就是影响到第二年的保险费用的折扣。二、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前提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
    2023-06-28
    201人看过
  • 直接交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条件解析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对价,如果保险人尚未支付这个对价,则不得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
    2023-07-02
    46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
    • 保险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与行使限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保险代位权,又称权益转让,是指由于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害,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后,可以在赔偿金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而享有向该致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民法代位权在保险法领域的应用。
    •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
    •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具体是什,具体规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4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