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强拆主体,如何执行强拆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32:42 273 人看过

如何认定强拆主体,如何办理强拆手续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尚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2)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三)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的。《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即使是违法建筑,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改正。只有当“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限期拆除”才非常重要。被拆迁人必须知道,不是他的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房子就要被拆迁了。另外,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涉及的程序很多:

首先,明确强制拆除的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建筑工地、强制拆除等措施。这里的有关部门通常是指城管局和综合执法局。二是执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构筑物和设施,由行政机关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诉讼期限为六个月。但经过6个月的诉讼期,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法律还规定,拆迁前,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督促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抗辩,经催告仍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拆除决定。简单画一张流程图:

公告,限期自拆-不复议,不起诉,半年后不拆迁-督促拆迁-听取陈述和答辩-无正当理由不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2024强拆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强拆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关于强拆程序是如何进行的,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
    2023-11-20
    148人看过
  • 认定违法强拆如何来进行
    认定违法强拆应当严格的按照时间点来进行确定:1、两个时间节点前建造的房屋首先,《土地管理法》经审议通过。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在之前建造的房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规定,因而不应当作为违法建筑处理。拆迁部门对之前建造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的,于法无据,被拆迁方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其次,由于《城乡规划法》通过实施,并规定建造房屋必须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对于之前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由于并没有相关的条文和处罚决定,因而不能被轻易认定为“违建”。2、未批先建,存在程序违法的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
    2023-04-04
    182人看过
  • 2024如何进行合法的强拆程序
    一、如何进行合法的强拆程序关于强制拆除的合法程序,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
    2024-04-16
    72人看过
  • 违法强拆主体认定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2023-02-23
    148人看过
  • 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如何确定强拆主体?
    一、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如何确定强拆主体?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已证明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就应当以对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追加被告等方式,通过审理认定或者推定行为实施主体,而非在未确定行为实施主体的情况下,以不具有事实根据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若在征收程序已启动的情况下,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则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理应知晓相关情况,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具有较大可能作出强制拆除行为。在行政诉讼中,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则不难确定行为实施主体。故对于此种情况,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已证明被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人民法院就应当以对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追加被告等方式,通过审理认定或者推定行为实施主体,而非在未确定行为实施主体的情况下,以不具有事实根据为由迳行裁定驳回起诉。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应当考虑是否对保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所助
    2023-06-02
    115人看过
  •  强拆行为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简短的摘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当被征收人收到两份文件《责令土地交付决定书》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满足了司法强制拆迁的条件。行政部门将向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拆迁,法院进行审查后,确定执行结果,并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具体的司法强拆过程如下:第一步,当被征收人收到两份文件时,满足了司法强制拆迁的条件。这两份文件分别是《责令土地交付决定书》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注意是可能的,具体条件需要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交地决定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
    2024-03-27
    281人看过
  • 如果强拆程序违法,如何维权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原有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用或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使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并视为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5-31
    77人看过
  • 公民对强拆不服怎么办?我国的强拆主体如何推定?
    一、公民对强拆不服怎么办?公民对强拆不服可以通过举报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2023-12-12
    375人看过
  • 如果被强拆如何认定财产?
    一般情况下,因相关部门“强拆”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原告应就其房屋建造、房屋内物品损失事实、损害大小、损害金额承担举证责任。据此,提供以下清单:(1)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房屋产权证明,证明原告房屋被强拆前的实际面积、结构;(2)房屋拆前全貌照片或视频、装修装饰房屋的相关票据,证明室内装潢情况;(3)针对房屋内其他陈设,还可列出物品损失清单;(4)有些原告房屋遭拆除后迫不得已只能在外租房度日,应提供租房合同和房租支付凭证,也可根据情况提交遭强拆房屋系唯一住房的相关证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因行政机关违反正当程序,不依法公证或者依法制作证据清单,给原告履行举证责任造成困难的,且被告也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金额的,人民法院可在原告就损失金额所提供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利于行政机关
    2023-08-17
    333人看过
  • 如何举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
    一、如何举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7)听证主持人宣
    2023-06-02
    29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制拆除的程序如何进行
    一、法律规定强制拆除的程序如何进行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拆费用谁承担强拆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违法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一经查处必须拆除,违建当事人一并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2023-06-13
    498人看过
  • 强拆行政复议如何停止执行
    公民提出行政复议以后执行部门就不能够进行强拆。行政强拆行为是属于可诉行为,公民对行政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1、强制拆迁房屋的合法程序主要有:(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2023-03-17
    232人看过
  • 2023强拆程序的主体是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强拆程序的主体是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里的有关部门通常指城管、综合执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了“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即只有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具有强制拆除的权利,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机关才能作为主体。二、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是
    2023-02-08
    216人看过
  • 如果是房子强拆怎么找强拆主体?
    一、如果是房子强拆怎么找强拆主体?房子强拆确定主题的方法有公安机关调查、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来推定强拆主题,在对于强拆案件中,当事人遇到强拆,无法明确强拆主体,以免由于告错了行政主体,被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影响维权进程。1.公安机关调查,遇到不明身份人的强拆,首先应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会出具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可以明确强拆房屋的行政机关。若强拆发生后,当事人报警或向公安机关提交立案查处申请书,公安机关怠于履行职责,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为违法,同时责令公安机关继续履行。在部分案件中,公安机关在强拆主体的确定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2.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在当事人收集的证据中很难有直接证据可以单独确定强拆主体,往往需要辅之以其他文书证据。这是因为一方面当事人收集到的证据本身存在瑕疵,照片无法辨认具体的拆迁人,政府机关会委托机构或者公司去实施强
    2024-01-28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强拆主体如何认定,强拆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强制拆迁决定是由县级以上的行政部门做出的,因此强拆主体为县级以上的行政部门。进行强拆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被拆迁人没有在限定期限内搬迁,并且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或者是违法违章建筑。征收方可以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申请通过后才能进行强拆。
    • 强拆民房犯法吗?如何强行强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犯法。对于强拆民房是否犯法要根据法律适用程序而定,由法院作出判决强拆的就是合法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上会进行协商,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房屋遭遇强拆如何确认违法主体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房屋遭遇强拆确认违法主体主要看是哪个行政机关做出了一个与拆迁有关的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不履行房屋拆迁中的法定职责,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这个行政机关就是违法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
    • 房子被强拆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4
      1、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是不适用调解的,强拆的行政诉讼应该由法院及时进行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强拆工地如何走法律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9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