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房东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43:28 346 人看过

房屋租赁关系中,对于房东而言,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在租赁期间要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包括房东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房客而言,除了支付租金外,首先房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

一、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责任由谁承担

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五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五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三、汽车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2、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3、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4、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5、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8、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房屋最长租赁多少年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房屋出租人的权利:1、租房的权利;2、收取租金的权利;3、确保合理使用出租房屋的权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使用情况,并行使决定修复和扩建的权利。定期行使检查出租房屋的权利;4、提前收回自住权。规定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5、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行使索赔权;6、合同期满收回房屋的权利。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的权利是否同意续签租赁合同。房屋
    2023-07-26
    35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出租方是房东么
    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是房东,承租方是租客,对于房屋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确定之后会签订专门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租赁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约定,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房屋租赁出租方是房东么出租人是房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内容。二、出租房屋要考虑哪些问题1.房东一旦与房客签订了租房协议,就与之建立了租赁关系,因此房东有义务保障出租屋内活动的合法性,这种监督的权力不是公权力,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2.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房客在出租房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时,均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令其立即收回房屋,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东知情不报,就触犯了刑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
    2023-06-04
    354人看过
  • 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房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到期后返还房屋的义务;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的义务;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4、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一、租赁合同是什么协议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协议。其书写应具备以下内容:1、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2、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说明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如位置、房屋设备等;4、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的约定;7、约定的其他事项;8、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日期。二、租房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租房合同终止,如果是因正常的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履行退房手续、无须补偿。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终止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
    2023-06-23
    278人看过
  • 房屋租赁过程中怎么避免二房东
    房屋租赁过程中如何避免二房东的危害呢?本文介绍五种防范二房东的方法。从原业主手中租下房屋,再以房东的身份寻找房客的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房东”。什么是二房东从原业主手中租下房屋,再以房东的身份寻找房客的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房东”。目前市场中二房东主要分为两类,其一是为了分摊租金,租下整套房屋后寻找合租者;而另一类则是通过承租、出租之间的倒手来赚取差价。实际生活中,后者产生的纠纷远大于前者。二房东的危害目前租赁市场中,“二房东”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毕业生而言。自我权益的维护意识淡薄是此类人群容易在租房问题上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所以在没有确认房东本人的各项证明的情况下,就与号称房东的人签订不具备法律效应的简单的书面或者口头合同,是租住二房东房屋所面临的最大的隐患。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纠纷,将对于房客造成无法估量的危害。如何避免风险房客可以通过下面的五种方式来规避“二房
    2023-05-01
    51人看过
  • 中介房东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中介和房东之间是否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多长,若承租的房屋还在中介公司承租的租赁期限内,并且协议允许中介公司转租,如果已向中介公司支付房租,则房东不可以找租客要钱也不可以赶走。但是如果没有交租金或不在中介公司承租的租赁期限内,则只能搬离或支付租金。然后再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押金。中介破产不给房东房租怎么办中介破产后不给房东租金,房东收回房屋的,租客交了租金的情况下,构成对租客利益的侵害,如果中介是公司的,租客可以申报债权或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
    2023-07-03
    97人看过
  •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房屋修缮义务的承担可按以下方法处理。(1)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租房屋修缮义务的,应按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由出租人承担。(2)如果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房屋,可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合修,或者由承租人单独修缮。承租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3)房屋确属危险房屋,可能危及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修缮,出租人拒不修缮或者无法告知出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自己代修或请人代修。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出租人负担。(4)承
    2023-04-22
    65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如何举报房东偷税漏税?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税务局举报的方式告房东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何举报深圳公司偷税漏税1、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
    2023-08-18
    136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途,房东突然将房屋出售,该怎么办?
    租房过程中房东卖房应提前告知承租人,询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愿,并给承租人换房的时间,如果房东将房屋售卖给其他人,而没有告知租户,则租户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原房东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视具体情况请求撤销原房东与新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租房子非房东所有的怎么办租赁房屋非房东所有的,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7-11
    9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拒不履行退租义务,如何处理?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合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想退房怎么办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应当和出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协议,然后和出租人约定时间检查出租房屋。如果承租人对房屋有所损坏,应当进行赔偿。一
    2023-08-09
    6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编者按: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成交低迷,在买卖不活跃的市场下,租赁行情却相对火爆。打算买房的人持币观望,选择暂时租房;打算出售的人难以买到理想的价格,选择暂时以租代售,双方共同的理性选择造就了买卖成交低迷下的租赁火爆。笔者认为,此时有必要普及一下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双方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界定,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打消公众观念中租赁就是一方支付租金,另一方提供房屋的简单交易,此外双方别无瓜葛的想法。相信大家看了以下两个案例会对租赁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风险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希望读者能从案件当事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案例一: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租赁房发生火灾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钟某和黄某按相应比例分别赔偿原告李某的财产损失30.8万余元和7.7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某经营家用电器,被告钟某经营家具,两人分别租用被告
    2023-04-22
    288人看过
  • 租赁房屋权利人即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租赁房屋权利人即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出租人的权利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二)出租人的义务1、给付义务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2、出租人的附随义务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3、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鉴于物的瑕疵担保在审理
    2023-05-03
    38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租客锁房东门
    陆先生在包河区包河苑小区租房开超市,房东许大爷一度断他的水,停他的电,时不时还把店门给锁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今年4月12日房子到期,胡先生也用了同样的伎俩——锁门。一个月过去了,门还是没打开,两人依旧僵持着。房东:租户锁了我的房门5月19日上午,许大爷致电晨报,反映自家房门被租户锁上,一个多月了,双方怎么协调都谈不拢。现在不是他开不开门的问题了,4月12日房子到期,他把房门锁到现在,锁一天就是一天的钱。记者中午赶到包河苑小区,许大爷的房子是间门面房,你看看,锁得紧紧的。他特意用手掰门,额头上全是汗。许大爷说,房子是2008年4月13日租给陆先生的,陆先生用来开超市,当时合同签订的是3年,每个月租金3000元。现在什么不涨价?三年前房子多少钱?今年4月12日,许大爷提出涨房租,每个月3500元。他不同意,跟我讲隔壁的房子没涨。我告诉他,隔壁的是一年一年地订协议,如果他愿意,我也愿意这
    2023-06-10
    52人看过
  • 租赁房屋, 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形都是逾期时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一、租金逾期如何解除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逾期多久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形都是逾期时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二、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023-04-05
    336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租房押金交多少?
    房屋租赁中,租房押金的交纳是实践中都会遇到的现象。那么,租房押金交多少?房屋租赁怎么缴纳押金是合理的?租房押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怎么才能避免房屋租赁的押金纠纷?租房押金一般多少合适提问:现在,租房押金一般是多少呢?解答:目前,租房一般都是实行的押一付三,就是要押一个月的租金。有的地区是可以事先进行协商的,没有个具体的依据。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
    2023-06-01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中上房与房东的区别?房东与房客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
      房东一词的来源,因为自古以东为上为大,所以东房就是上房,中国的老式房屋组成一般都是一座向南朝向的主屋,主屋的前面两侧再造东西向的厢房,主屋的东首房间就是上房,而上房定是主人或家中最权威的人的住房,上房连晚辈和下人都不能住,就更不要说是出租给外人住了,所谓的房东就是住在东首上房的人,也就是主人的意思。房东: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人(对‘房客而言)。房东、东家都表示主人的意思。至于为何以“东”为“主”,在《
    • 在深圳租房,房东有义务帮租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合同丢失证明须提供以下资料: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1)私人出租屋或承租房屋的国内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港澳同胞需提供本人回乡证或通行证,同胞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通行证,境外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2)单位、集体出租或承租房屋的,需交验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或商务登记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资格证明。(3)当事人如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出具委托授权书,并提交委托代理人及复印件。2、按实填写
    • 2022年房屋租赁出租房有什么义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 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租赁期间出现问题,房东需要承担维修义务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1,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因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双方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的,应当依照约定。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般是在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现的合理损耗或者是由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对租赁物的正常的维护,如果因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的损坏,出租人不负维修的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向出租人提出维修的要求,催告出租人在合理
    • 房屋拆迁请求房屋的租赁人什么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1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二)拆迁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拆迁协议无效;(三)与出租人、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四)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五)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六)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