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哪些部门提起申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03:34 366 人看过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庭审理劳动纠纷有简易程序吗?

仲裁庭审理劳动纠纷没有简易程序,仲裁庭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包括:

1、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4、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开庭后的程序是怎样进行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维权注意时效
    春节长假过后,各地纷纷进入工作日。劳动保障部门日前提醒广大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法定的60天申诉时效,不要等到年底追薪。数据显示,在2005年,上海超出10%的劳动争议由于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而不被受理。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数字反映出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各地劳动者缺乏法定时效意识。记者从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获知,导致劳动维权出现过期作废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内许多劳动者不知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应在60天之内提起;二是部分劳动者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工作之后,发现原单位未给自己足额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社保费,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及时提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解释,应当是指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例如,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或加班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劳动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就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哪些证据
    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下列证据:1.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已在什么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2.被告是否还在继续侵害自己的人格权的证明材料;3.如果侵害了造成了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和留下后遗症等情况,应提供与人身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如医疗诊断书、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单据以及因误工所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一、一般人格权内容包括哪些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一)生命权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二)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
    2023-02-20
    362人看过
  •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主管部门是哪个?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是政府部门、工会等各层级组织。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权益需要政府部门、工会等各层级组织的共同努力。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有义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会成员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相关的事项进行监督。这些组织共同构成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体系。 哪 个 部 门 依 法 维 护 劳 动 者 权 益 ?维护劳动者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当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权。2. 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3. 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4. 向有管辖
    2023-09-19
    470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
    2007年10月9日15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网友新华访谈]怎样确保女职工不因结婚,生育等问题受到就业歧视?[张小建]客观地讲女职工的结婚生育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工作的进行,但是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益,特别是生育,这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这些基本权利。我国政府通过立法保障妇女结婚、怀孕阶段的劳动权利,《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也就是说你录用了女职工,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专门列上一条不许结婚、不许生育,这是不允许的。为了进一步消除因为结婚生育等方面的原因产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第62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结婚、生育问题出现歧视现象的劳动
    2023-06-05
    316人看过
  • 三个月没拿到工资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公司三个月没有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三个月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在超市做临时工不发工资怎么办解决途径:1、协商解决。2、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存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违法吗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
    2023-03-26
    326人看过
  • 滥用职权向哪个部门申诉
    权力滥用归人民检察院管。权力滥用的立案侦查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在我国,能够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安部门。但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是由不同的机关来侦查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渎职罪怎么判刑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2023-03-14
    428人看过
  • 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
    2023-06-10
    327人看过
  • 职工劳动合同权益受到侵犯时,谁来维护?
    企业违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资双受益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认定,有利于避免双方劳动争议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劳动争议,也有利于及时解决。但是,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践中发现,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常常会陷入一种理解误区:签订劳动合同是羁绊,或者不利于劳动者自由选择去留,或者不利于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当前的劳动用工进一步趋向规范、有序,其中,作为一个亮点,对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受益。一书面劳动合同清晰地分配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较好地
    2023-08-05
    147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哪些呢?(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
    2023-04-29
    81人看过
  • 如何申诉消费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四)申诉的日期。一、超市买的面包发霉了超市应该怎么赔在超市买了发霉的食物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二、申诉书怎么写啊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标题:仲裁申诉书。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正文应包括: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和理由:双方争
    2023-03-27
    163人看过
  •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妇女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妇女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书刊、杂志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妇女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怎么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
    2023-04-24
    189人看过
  • 57岁妇女劳动权益能否受保障?
    近日,市区一市民反映,其57岁的亲戚在市区一家餐厅洗碗,近期由于身体不适,提前两天通知该餐厅辞职,但该餐厅要求其亲戚再工作1个月才发放工资,否则不发放。之后,其家人向江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该局工作人员答复,不受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对此,他表示不解。记者就此采访了江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因为当事人已57岁,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家规定女性职工50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特殊工种除外),所以这件事如何处理,还需向上级部门请示,如果应该受理,他们会尽快跟进。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因为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劳动法》及一些政策法规只对就业的最低年龄作了限定,规定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对年龄上限却没有规定(一些有害作业、高度危险等特殊行业除外)。照此说来,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受理这类事件纠纷。该负责人说
    2023-06-07
    80人看过
  • 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保障员工权益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一)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二)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四)使加强职代会自身建设与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相结合怎样保护女职工权益妇女保护法就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
    2023-08-17
    418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吗?能休多少天?答:怀孕期间可以休产检假,无具体休假时间限制/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建议具体产检时间以医院的安排确定的时间为准。二、公司不同意劳动时间产检怎么办?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2023-06-04
    39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村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向镇政府投诉或其他部门,没有具体的事情不能具体答复
    •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什么提起诉讼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0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哪些部门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拿着合同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先和单位协商,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 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怎样应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2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途径可维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8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