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在行政庭审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1:52:47 435 人看过

可以。行政机关是国家赋予权力负责公共管理的组织,其算机关法人,其也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负民事责任。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最常听到的就是“民告官”这是典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起诉自然人的情况。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

一、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原告资格作了扩充界定,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已经或将会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条件为选择关系。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在我国,就救济途径而言,行政诉讼案件有两类:一类是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类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者称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后者称直接起诉的诉讼行政讼讼案件。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是指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之后,复议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继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这是说,当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它们是共同被告。共同被告之间负有连带责任,当事人不能只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诉讼对象。这里必须说明的是,共同被告的构成必须是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都是行政主体,非行政主体不能与行政主体组成共同被告。(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行政诉讼若干问题解释》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看,最高人民法院已把授权法的范围从“法律、法规”扩大到“规章”。据此,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授权”,系指法律、法规与规章把某一国家行政职权设定给某一组织的行为。(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若干问题解释》第21条又补充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这些规定,明确了行政委托的特征与在行政委托关系中对被告的认定。(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在机构精间、改革中是常有的事。行政诉讼法对这种情况下被告如何确认作了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5款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从理论与实践上说,行政机关被撤销以后,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个行政机关被撤销后,它原有的职权被并入到另一个行政机关之中,这时,这一被并入职权的行政机关属于“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被告得由它来承担。另一种情况是一个行政机关被撤销之后,它的职权没有被明确并入到另一个行政机关之中,这时,应由撤销其的行政机关作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被告得由它来承担。

二、具体行政行为怎么救济

(1)行政机关救济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

例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由其来审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司法机关的救济

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最后可以直接判决变更。

例如:现在比较常见的民告官的官司,如对于区公安局这样的官,他们具体的处罚行政行为不服从,就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寻求区法院法院的帮助,让其对于进行救济,保护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机关依法行政。

(3)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9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原告相关文章
  • 行政裁决后民事诉讼申请可以吗
    在行政裁决之后如果对于裁决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但前提是行政裁决的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如侵权纠纷或者是权属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
    2023-03-25
    484人看过
  • 庭审人员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一、开庭前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
    2023-03-11
    254人看过
  • 行政上诉应该在法庭上审理吗
    行政上诉案件必须在法庭上审理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设审判员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合议庭。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书面审理。也就是说,第一审应当当庭审理,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即使是在私下,也应私下审理。第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进行书面审理,即不审理。基于上述情况,副主编安排是否所有行政上诉案件都应在法庭上审理的相关内容。因此,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对于行政上诉案件,一审必须在法庭上审理,但二审可以书面审理。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问题,卢巴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2023-05-03
    268人看过
  • 没开庭审理诉讼费可以退吗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未开庭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开庭审理阶段第十条回避。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及勘验人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自行回避。2、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
    2023-07-21
    3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是否可以在民事诉讼审判后启动?
    民事诉讼审判后是还可以刑事诉讼的。在自诉案件当中,有一类特殊的情形,也就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有四种情形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一般的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件时,即使民事诉讼审判之后,当检察院发现有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可以重新提起公诉。如果没有在公诉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就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案件事实,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罚的裁判活动。1、第一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进行审判应当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应当遵循的顺序。它包括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的开庭审判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
    2023-07-01
    205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一般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吗
    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行政诉讼。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人、行政案件原告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征得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同意,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的,视为申请。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吗?发回重审的案件,都不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按照法律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审的案件为第一审案件,具体为: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
    2023-08-07
    1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
    一、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行政诉讼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4.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5.裁判方式不同。二、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可以撤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行政诉讼原告可以撤诉。三、行政诉讼一般多长时间结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多长时间结束,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1.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束。2.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之
    2023-06-19
    1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哪些情况可以不开庭?
    有两种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1、是转入督促程序的案件,即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量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直接向债务人发出附有条件的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2、是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即法院认为民事纠纷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必进行开庭审理,而是由审判员一人或者由合议庭主持,以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审结案件。除了以上情形,法院对于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不管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通常需要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一、遇到欠款纠纷,应怎么办一、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
    2023-04-12
    446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可不可以参加行政诉讼?
    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人民陪审员不参加下列案件的审理:(一)依照民事诉讼法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二)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三)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第六条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审理由其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先行调解的案件。一、人民陪审员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案件审判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依法有权参加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依法有权向诉讼参加人发问,审判长应当提示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发问。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介绍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证据规则,然后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依次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并总结合议庭意见。七人合议庭评议时,审判长应当归纳和介绍需要通过评议讨论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并列出案件事实问题清单。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加合议庭评议,对于事实认定问题,
    2023-04-12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以缺席审判吗
    行政诉讼可以缺席审判。行政案件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是行政案件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行政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与民事诉讼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一致。一、关于诉讼离婚中被告不配合的问题诉讼离婚被告不配合的可以做出缺席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是否有效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三、离婚官司被告不到场该怎么办离婚官司被告不在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023-02-08
    12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对民事争议是否审理
    行政诉讼对于民事争议是可以按情况进行审理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网友提问:行政诉讼审理对象是什么?律师解答: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在这样的争议中一般而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属于弱势的一方。因而行政诉讼的存在就是能够给在行政争议中处于弱势群体一方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而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被认定为被告。相关知识: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类型有1、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
    2023-07-29
    257人看过
  • 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交证据可以在庭审交吗
    一、刑事诉讼公诉人提交证据可以在庭审交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开庭后,如果有新证据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二、缓刑的适用条件跟概念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执行或不执行的法律制度。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较轻、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限内未发现原来有漏判罪行,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反之则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三、不适用缓刑的罪名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分别为:1、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
    2023-04-01
    179人看过
  • 民诉在开庭审理前改变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是可以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可以的。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因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和准许延长的期限内无法提供的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法院准许当事人原调查取证的申请并调取的证据。一、附件民事诉讼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
    2023-03-03
    3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独任审理叫合议庭吗?
    独任审判是指简单的案件由一名法官独自审判。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审级、法院的级别、案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有相应的不同。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3人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应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时,自己担任审判长。一、合议庭组成人员有什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
    2023-06-23
    8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主张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法院予以撤销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 更多>

    #行政诉讼原告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在民事诉讼中经过审理就可以开庭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5
      民事诉讼审判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诉讼。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在民事诉讼审判后,检察院发现新的证据且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可知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
    • 行政诉讼庭审信息可以公开吗,哪些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网上查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关于行政诉讼的庭审情况,无法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因为,并不是所有行政案件都属于必须公开审理的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次,关于案件的审判结果,当事人可以直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 民事诉讼公告后未出庭法院可以审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2
      法院审判需要原告和被告,假如民事诉讼公告后未出庭法院该怎么办?假如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话,被告可以缺席判决审判依旧有效。假如被告不签传票或者无法找到被告本人的,法院可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之后就可被认定为被被告签收,即可进行审理判决。
    • 当事人可以查看民事诉讼庭审记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4
      当事人是不可以查看民事诉讼庭审记录的,若是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该案件的律师可以查看并且复制庭审记录,开庭记录也是判断案件审理是否公证的方式之一。当事人若在受到民事案件的判决书之后,不服从而提出异议请求的,此时司法机关的职员也有可能会查看庭审记录。
    • 在XX院当过民庭副庭长,退休后可以代理民事诉讼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退休前的劳动纠纷可以退休后属于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起诉《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