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02:09 377 人看过

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一、未完工的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1、施工合同解除

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使建设施工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所谓法定解除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的解除权。

2、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3、承包方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三、建筑工程分包的具体要求

1、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发包人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的行为。

3、承包人不得违法分包。分包是允许的,但不允许违法分包。所谓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①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②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4、禁止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能否解除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
    可以解除。解除的具体方法是:一、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二、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三、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在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有关天津某两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2年1月,我律所代理A公司提起诉讼,提供证据如下:1、双方法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某某施工协议》《补充协议》4、转帐凭证5、证人证言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庭审中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二、原告已经完全按照该证明书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告人至今未能如约承担其应尽的义务;三、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及违约金。裁判结果法院支持了我所律师的建议,但是鉴于B公司支付能力有限,法院组织调解,达成如
    2023-07-13
    70人看过
  • 工程建设合同解除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其它善后工作。一、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宗旨是在既不损害发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故人民法院在审理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仍应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
    2023-03-05
    3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价款可否全额划入建设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承包人因未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而无法施工的。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合理期限内拒绝修复的;验收不合格,拒绝修复的;合同
    2023-02-09
    405人看过
  •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
    2023-04-03
    3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一、装修合同属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本案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无效情形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分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三、分包合同与谁签订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一般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
    2023-03-04
    158人看过
  •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一)工期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二)合同价款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
    2023-06-09
    1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能解除合同吗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一、建筑工程款支付优先清偿条件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将该工程折价、拍卖,而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
    2023-03-01
    196人看过
  • 厂房建设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何异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
    2023-02-18
    389人看过
  • 工程建设施工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甫瀚的工程建设施工流程及内部控制审查专业团队,帮助客户识别流程缺陷,避免工程超支或延误。要顺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对相关成本和要求有着清楚了解,并且制定一个有效的流程,以便项目的成本和要求发生改变时能够予以适当管理。现今环境瞬息万变,很多企业都试图使用一个统一的方案来管理所有项目。而对于员工对现有流程指引的遵守情况,他们也无从了解。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工程范围扩大,工程改动过多完工日期推迟未经适当审批成本增加未经适当审核和批准合同管理流程不明确,导致工程投标者不足,且没有使用标准的合同/条款和细则竣工后仍有费用陆续产生工程改动及争议未获解决/批准甫瀚的专业人士与您通力合作,建立并执行一流的项目管理流程、程序和系统,确保项目获得有效管理。我们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启动、计划、实施、监控和完工等阶段,对相关的流程和控制执行独立评估。我们的方法论能有效对流程、风险和控制进行分析和文件记录,识别
    2023-06-08
    208人看过
  • 解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与“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xxx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
    2023-06-15
    482人看过
  • 施工合同解除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一、质保金是否属于工程款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
    2023-03-05
    463人看过
  •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其应用于建设工程
    该司法解释共有28条,其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1至26条属于第一部分,属于主要部分,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理论上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债务。第一部分再细分,可以分为两部分。第1至23条是关于实体的;第24至26条是关于程序。第1至23条也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1条到第7条,涉及有关施工合同无效的情第二部分即第8条到第10条,是关于终止施工合同的。这是有效终止建筑合同的问题,主要是指合法终止,因为只要满足约定的条件就可以终止约定的终止,并且不需要司法解释。这三条分别讨论了开发商和承包商终止合同的权利以及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第三部分是第11条至第15条。这5条关于建筑合同中的质量纠纷。第四部分,第16至23条,讨论了建筑合同中的结算纠纷,即项目价格纠纷。第27条是关于合同侵权的。施工合同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害是侵权问题,从理论上讲,是债务问题。这种司法解释本质上是指建设合同,因此合同债
    2023-07-02
    410人看过
  • 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过去如何解除不明确,现在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了发包人的解除权,该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都属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并且会导致发包人按质按期获得建设工程的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依法应当准许发包人解除合同。第9条规定了承包人的解除权。该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06-07
    308人看过
  • (2020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的协议。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建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文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
    2023-07-07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施工中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1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 建设工程中急性解除施工合同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建设材料的等。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除程序有双方协商解除,通过向法院起诉解除等。
    • 法定程序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怎么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建设材料的等。建筑工程合同的解除程序有双方协商解除,通过向法院起诉解除等。
    • 建设工程应该怎样解除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9
      建设工程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