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被定义为无效民事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7 02:49:51 114 人看过

一、哪些行为被定义为无效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版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权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当通过一方或者双方返还财产,使财产关系恢复如故。

2.赔偿损失。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如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无效民事行为如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

以上三种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如下:

1.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确认,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主动宣告其无效。

3.行为效果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如果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将终局有效,不得再被撤销。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则视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溯及至行为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此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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