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提供经济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04:59 179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终止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比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破产了,双方不可能再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只能终止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即虽然是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若是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伤的标准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1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赔偿相关文章
  • 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有别
    周女士从某国有企业离职后在上海某商场当营业员已经6年多了,合同是一年一年签的,7月底合同又到期了,前几天商场经理通知,合同不再续签了。周女士认为自己在商场做了这么多年,经理说不聘就不聘了,至少应该给一些经济补偿吧。商场经理拒绝补偿。周女士听朋友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现在商场不同意支付,该怎么办?南南告诉周女士,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产生的法律结果也不同。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周女士经济有困难,只能要求单位给予照顾性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我们知道,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就不同了,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
    2023-04-22
    341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是否提供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第二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因此,劳动者是否需要经济补偿取决于实际情况。劳动者是否需要经济补偿取决于实际情况。以下是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1.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 动 者 是 否 需 要 经 济 补 偿 ? 劳 动 法 给 你 答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果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
    2023-09-02
    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应该如何给员工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
    2023-08-02
    2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
    2024-01-14
    1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赔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二、劳动合同终止赔偿劳动合同的终止赔偿与员工工作年限挂钩。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2022-06-09
    470人看过
  • 公司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应否给李某经济补偿
    一、公司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应否给李某经济补偿?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第(2)项“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10条第3款“深圳户籍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二十五年,女性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且本单位连续工龄满五年,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只要符合上述条例的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是深圳户口,已经46岁多,距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5年;连续工龄已28年,在公司的连续工龄已11年。李某已明确向公司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公司迟迟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必须与李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根
    2023-04-27
    431人看过
  • 如果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如果事先说了,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对。无论原因是什么,公司都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否则将侵犯工人的利益。在下列情况下,公司需要经济补偿来终止劳动合同:1。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公司首先解除劳动合同3。公司提前终止实际劳动关系4。公司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职工辞职的5。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导致职工辞职6。公司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8。如果员工不称职且经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称职,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由乙方终止。公司在法律整顿期间因裁员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濒临
    2023-05-07
    2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与双方协商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
    2023-07-16
    20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纠纷和经济补偿纠纷
    申诉人:王被告: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王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的员工。王自2005年2月28日起与房地产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并担任销售部经理。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佣金。2008年8月1日,王被诊断为肺结核(非传染性),医生规定的治疗期为9个月。20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王继续在公司工作,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009年1月31日,公司以双方合同已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为由拒绝让王继续在公司工作,并于2月17日向王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建议于2008年12月31日(即原劳动合同到期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与王的劳动关系。房地产公司仅在2008年12月31日前支付王的工资,并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王认为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太低。与公司协商后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又称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结论,换句话说,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在持续用工,当然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持续符合劳动关系主体条件。当用人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用工时,即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当然我们这里谈论的是一种合乎劳
    2023-03-03
    156人看过
  • 未到期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况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并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是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对应的赔偿金。单位不赔偿或者不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维权。应该付给你对应的报酬,也就是每工作一年应当付给你2个月的工资。无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2023-07-01
    3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职工能否享受经济补偿
    职工周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但单位却以合同属自然终止为由,拒绝了周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近日,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周某的请求。周某于1987年10月进入济南某厂工作,双方签有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3年9月28日至2008年9月28日。该劳动合同期满后,周某因该厂效益不好,不再与该厂续签劳动合同。该厂于2008年9月28日向周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2008年11月10日,周某向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厂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经审理做出裁决,支持了周某的申诉请求,该厂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周某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639元。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
    2023-06-10
    94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应否给予经济
    [案例]吴××、潘××于1987年9月,钱××、蒋××于1989年9月先后被××市冶炼有限公司招用为临时工,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且明示为临时用工性质。1998年10月31日,吴××、潘××、钱××、蒋××最后一次与××市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时用工劳动合同(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8年10月31日止)期限届满终止。经公司研究决定,不再继续与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并通告上述4名申诉人。公司亦未向其支付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金,也未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另查明上述4名申诉人不是××市冶炼有限公司按国家规定报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录用审批手续的农民合同制工人。4名申诉人均为××市冶炼有限公司住址附近,××县××乡××村村民。上述4名申诉人接到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和不支付其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金以及不负责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后,于1998年12月委托律师
    2023-06-10
    351人看过
  • 应该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哪些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2023-04-14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更多>

    #经济赔偿
    相关咨询
    • 要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有补偿,关于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 劳动者自愿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1-1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情形一)、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三)、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损害劳动者权益(情形四)、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五)。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还列举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雇佣合同终止是否提供赔偿金?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20
      在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则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即使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前三十日告知雇员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且按照雇员入职日期起算,每满一年则要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对于工作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同样以一年内的补偿标准计算。在此基础上,如果雇员在该公司的工作期限不满六个月,则应当给予其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金和劳动合同终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