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务合同中,定金属于哪种类型的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5:40:12 62 人看过

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和双务合同。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不履行相关债务,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的合同。由此可知,定金合同不仅涉及到一方的权益,也涉及到另一方的权益。因此,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实践定金合同不仅是一种实践合同,还是一种双务合同。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不履行相关债务,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的合同。即双方均有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定 金 合 同 是 双 务 合 同 吗 ?

定金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交付定金,又约定逾期支付价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因此,定金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定金合同不仅是一种实践合同,还是一种双务合同。双方均有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交付定金,又约定逾期支付价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因此,定金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3个月试用期的合同属于哪种类型的合同?
    试用期3个月之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两个半月试用期合同几年两个半月试用期的,合同期限应当在三年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为两个半月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三年以上,具体的期限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2023-07-20
    476人看过
  • 培训班合同归属于何种合同类型?
    以教育培训课程为内容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与劳务合同区分还是明显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培训班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关于合同解除法定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以下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
    2023-07-02
    412人看过
  • 合同中的物流单务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仓储合同是不属于单务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一、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对象必须是动产,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仓储合同的生效事项包括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
    2023-02-15
    53人看过
  • 合同中定金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吗?
    不属于。定金合同从法律层面上归属于实践合同,具备实践合同的特征。定金合同只是针对某项交易定金而签订的合同,但是它对双方行为也具备约束力。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生效要件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2、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识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3-08-13
    419人看过
  •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哪一种
    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订立赠与合同时应由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受赠人需要表示同意接受。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赠与合同成立。一、民法典中的赠与合同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不同于赠与行为,因为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为内容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二、赠与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三、赠与合同中债务人是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2023-06-25
    291人看过
  • 刑法规定合同诈骗属于刑罚哪种类型
    合同诈骗罪的类型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判10年是什么罪判处10年的罪名很多的,刑法分则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十一个大罪名,都有判处十年的罪名。具体的量刑需要看具体案情定。二、什么是扰乱破坏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构成特征是:(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比如,生产、销售劣药罪。(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
    2023-03-12
    391人看过
  •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一是合同已成立。二是效力未定的原因是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三是合同成立后,有权人行使形成权之前,其效力未定。四是合同效力
    2023-04-26
    397人看过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
    2024-01-07
    32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哪种类型的合同?
    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是什么一般而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即已经完成赠与行为,因发生纠纷需要撤销赠与合同的,要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2023-07-06
    70人看过
  • 购房合同有哪几种类型什么属于无效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类型包括:1、纸质合同;2、半网签合同;3、网签合同。常见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
    2023-03-30
    48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类型: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虽然不负对待给付义务,但承担一定义务的也属于单务合同。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即赠与合同的当事人中仅赠与人负担将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无需偿付任何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等的根本区别,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对付款义务相互负责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承担合同义务,相互对价。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对方承担的义务。单一合同是指只有一方承担支付义务或者双方义务没有支付关系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
    2023-07-03
    432人看过
  • 合同类型一:聘用合同的种类
    聘用合同有以下类型: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所谓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是指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合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
    2023-07-15
    458人看过
  • 哪些类型的抵押合同属于无效
    在抵押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基础部分无效;其次,抵押的财产必须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用于抵押的范畴;再次,抵押协议并非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愿反映,存在欺诈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能;最后,若签署抵押协议的当事人并未取得足够的公民权利和资格,那么这份合同也将自动失效。《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8-04
    160人看过
  •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父母赠予一般属于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合同的比较常见,即直接口头赠与子女。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2、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3、特殊形式的赠与附义务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约定,受赠人要负担一定义务才能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3.2混合赠与合同,混合赠与合同是指含有有偿行为赠与,即受赠人负有一定对价给付义务的赠与合同。捐赠合同,又称捐助合同,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目的或其他特
    2023-06-14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汽车挂靠属于哪种类型的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汽车挂靠合同应该属于无名合同,并不是典型的合同。由于人的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法律上很难对可能发生的所有合同都一一命名,故对于有名合同之外的合同,只要原则上不违背国家立法精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欺诈属于哪种类型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7
      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定,一般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就属于刑事案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服务类型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4
      服务类型的合同一般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类型。《民法典》对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法律其他规定等。
    • 定金合同属于合同中哪种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 属于聘用合同期限的有哪几种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1)的规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划分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限,可以约定1个月,也可以约定十年,具体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即可。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