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运输毒品主观明知的四个关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14:39 355 人看过

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运输的是毒品,系司法实践中认定运输毒品案件的难点。为此,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07年印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最高法2008年出台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最高检、公安部2012年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下称《规定》),对如何从一些间接证据和客观行为来认定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需要厘清。

一、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文件中的认定

《意见》《纪要》对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所使用的表述方式是认定,而该认定是刑事推定还是依靠间接证据进行的证明还存在分歧。推定是根据已知事实推出待证事实的法律规则,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基础性事实的存在;二是联系基础事实和待证事实的是符合经验和逻辑的推理;三是缺乏辩方有效的反证。而间接证明是通过证明与案件事实相反或相斥的事实为假来证明案件事实为真的证明方法。

推定和间接证明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一是证明标准。推定只需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即可认定,具有高度的盖然性;而间接证明还需要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或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二是认证方式。推定具有法定证据的制度特征,如遇相反证据,推定则不能成立;而间接证明具有自由心证的制度特征,认证时需要综合考虑全案证据进行推理来确定是否达到证明标准。三是证明责任。提出推定主张的一方仅需承担证明基础事实存在的初步证明责任,抗辩性责任则应由对方负担;而间接证据证明依然遵从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原则,证明责任依然在控方。四是待证事实的必然性。如符合推定成立的几个要件,待证事实即告成立;而间接证明的基础事实虽存在,但仍然具有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区别,可以对上述规定中的认定模式作如下分析:一是在对证明规则的实际运用上,上述文件对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列举了多个客观情形,属于基础事实,但是司法机关仍然不可能仅仅根据某一基础事实的存在即推定行为人明知,还应该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如被告人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毒品被查封时的情形被告人的年龄、阅历、智力等情况。可见,以上规定不是在法定证据情形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的直接推定,而是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的综合认定,要适用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确定其是否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二是对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的理解。上述规定中并未明确该情形证明责任的分担,举证责任仍应在控方,公诉人有全面收集案件证据的客观义务。而辩方享有的应当是证实被告人被蒙骗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举证不利的后果不应该由辩方承担。

故笔者认为,上述规定中的认定应当适用间接证据的证明规则,而不是推定规则。这就要求公诉人在审查判断运输毒品案件中,要根据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不能随意适用推定规则来减轻自己的证明责任。

二、高度隐蔽的运输方式、交接方式的认定

(一)运输方式。隐蔽即秘密、掩藏,为一种不为他人所知的状态。判断某一运输方式或交接方式是否高度隐蔽,应该具备以下特征:第一,主观上不希望他人所知。如行为人希望其运输的物品能随意被他人所知,相对而言采取的是较为随意、公开的运输、交接方式,由此不能认定其属于高度隐蔽。第二,客观上借助他物进行掩藏。由于毒品属于违禁品,如裸露在外极易被发现。运输过程中需要利用外物进行包装、隐藏,如不加以一定的伪装,一旦被检查即容易被查获。第三,运输方式、交接方式不符合惯常规律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正常的货物运输主要是为了以最小的经济成本、法律成本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收货方。而毒品交易为保证安全第一,其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即便是选择更高经济成本的运输方式、交接方式也在所不惜。

在体内运输方式中,行为人在对吞食毒品或是塞入人体器官的危险性有心理判断的基础上,仍然主动实施这一行为,可见其对运输的东西是毒品这一点应当是明知的。在携带式运输和人货分离运输中,要从放置的具体位置来分析,看是否符合一般常理。在利用内应运输中,行为人通过各种渠道腐蚀拉拢边检、海关、公安等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在被检查时蒙混过关。此种运输的行为人逃避检查打击的主观故意明显,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其运输的是毒品。

(二)交接方式。运输毒品行为人和上家、下家之间都存在货物的交接行为,为避免在该环节被查获,往往会采取高度隐蔽方式逃避打击。在交接时间、地点和路线的选择上,惯常的货物运输会尽量简洁、明确,规避因货物不能顺利交接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而运输毒品行为人往往会选择尽量逃避检查站点、人烟稀少的路线,程序上更繁琐、复杂,容易产生纠纷,不符合货物交接的一般常理,但其特点在于隐蔽性强。在货物验收程序的选择上,与正常的货物验收程序相比较而言,毒品交易双方往往只需确认身份,迅速交货后离开现场,交接形式简单、时间简短,但隐蔽性强,避免被人赃俱获。掌握上述特点,有利于准确认定毒品的交接方式。

三、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的认定

上述规定中均有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的表述。运输行为属于经济行为的一种,行为人需要考虑成本与效益,如没有特殊的情况发生,不同寻常的报酬是不符合常理的。不同寻常应该是将该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与正常报酬相比较的结果,具体认定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比较:

一是比较国家标准。部分货物的运费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在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可以找到收费依据。二是比较同地区同行业标准。货物运输人所获得的酬劳应当是与其运输的货品的性质、数量、运输路程的长短、使用的交通工具的种类以及当时运输市场的供需关系等因素共同决定的。在同地区同行业之间应该会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交易各方都能接受的标准。三是比较实际支出。在一些小型货物运输中可以对比该笔运输的实际支出,包括行为人所辩称的替代货物的真正价值、正常路费支出(如车票价格、油费支出、过路费支出、车辆磨损支出等等)、住宿饮食支出等。

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是参考以上指标之后仍然大幅度超出正常价值的报酬。通过该不同寻常的报酬,行为人应当知道其所运输的货物可能并非运输者所主张的普通货物,而是能给其带来更好效益的、无法向外人讲明真实名称的货物,正常人也应当对该货物产生怀疑。该报酬高于正常报酬多大程度才算是不同寻常,需要结合案情来具体认定,可以肯定的是,超过正常的运费越多,则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可能性也越大。

四、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认定。

这里的其他情形应当是不同于所列举的情形。该不同应当仅是客观表现形式的不同,但在实质上应是同一的,都是通过证明行为人不明知不成立来反证行为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结合全案证据判定是否达到足以认定的程度。如果不是高度隐蔽的运输方式,而是将毒品随意放置在携带的箱包或者衣服口袋中,即便是一般人也能直接发现所带物品的性状,似乎不能证明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但如果行为人有毒品违法犯罪前科,对毒品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且在包装物上提取到行为人的指纹,则仍可以认定其明知。足以证明说明该种情形所适用的证明标准应当同之前列举的各项为同一证明标准,即要达到间接证据的证明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怎么证明不知情运输毒品
    通过证据。运输毒品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明知故犯,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以一定方式运送、转移毒品的非法行为,并且主客观具有统一性。因此,如果不是明知有毒品而运输,就不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
    2023-06-19
    8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运输毒品和运输毒品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
    2023-03-22
    189人看过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嫌疑人主观明知
    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中,主观故意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知道,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是进货渠道是否正常,价格是否明显偏低;二是行为人对涉案食品有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卫生检验合格证是否明知;三是行为人基于其知识经验是否知道掺入食品的物质可能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是否知道食品中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律师补充:“明知”,应当综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食品质量、进货或者销售的渠道及价格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明知”,但存在相反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除外:(一)长期从事相关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行业,不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义务的;(二)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销售的相关食品来源的;(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或者销售且无合理原因的;(四)在有关
    2023-05-06
    357人看过
  • 【运输毒品罪量刑】对“贩卖毒品”的不同观点
    刑法347条规定了贩卖毒品罪,但对于何谓“贩卖”,我国刑法理论界存有不同观点。最具代表性的争议为,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贩卖是一种有偿的转让(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P1619);另一种观点认为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张明楷《刑法学》P827)。概括起来讲,主张第一种观点主要有两方面的论据,一是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出发,贩卖应当包括了贩与卖两个方面,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购只是贩卖结构中的一个方面,所以不能认定为贩卖;二是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刑法条文单独规定了贩卖与收购,说明贩卖与收购是不能等同的。第二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妥当的。从目的解释的角度出发,毒品犯罪有别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司法机关历来
    2023-06-11
    102人看过
  • 毒品运输过程中怎么认定
    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区分为两种情况:(1)事实清楚的运输毒品犯罪,认为“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从属性、辅助性特点”,要求从轻处罚。(2)对于事实不清而存疑取轻的情况下认定的运输毒品犯罪,认为“其量刑标准应当与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有所区别”。《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2023-06-17
    421人看过
  • 诈骗共犯的主观明知认定
    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一、诈骗罪定罪的要件是什么诈骗罪定罪的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告他人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告他人诈骗罪必备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
    2023-03-12
    463人看过
  • 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要件证据有哪些问题
    (一)证据种类比较单一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中,如果从某个人身上或行李中查获毒品,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该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是毒品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运输毒品的被告人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辩称“是别人让我带的”、“我不知道是毒品”、“东西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谁放进我的包里”、“我帮同行的人照看行李,他不见了”等等。在案的证据除了查获的毒品、车票、鉴定结论、抓获经过材料等,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的证据,在被告人不供述的情况下,要运用这些证据来证明其主观上系明知非常困难。(二)取证有一定困难为逃避打击,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行为人往往采用“人货分离”的方式来运输毒品,一旦毒品被查获,犯罪嫌疑人就以“东西不是自己的”、“不知道东西是谁的”、“我不认识他,我们不是一路的”、“我是来接人的,不知道他带有毒品”等为由进行辩解。由于犯罪发生在旅客列车运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取证或采用技术手段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公
    2023-06-12
    147人看过
  • 武装掩护运输毒品如何认定
    在实施运输毒品的过程中,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用于掩护的,应当认定为武装掩护运输毒品。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4-20
    288人看过
  • 毒品犯罪运输规定
    一、毒品犯罪运输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4-15
    122人看过
  • 毒品运输罪中主从犯的区分
    我国法律对主从犯的认定做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以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主犯是主要投资人、毒品所有人,或者发起、策划、聚众、组织、雇请、指使他人参与犯罪等活动的人;共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对受雇或者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确定其为主犯或者从犯。毒品运输罪的量刑标准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
    2023-07-01
    171人看过
  • 毒品销售与毒品运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相关条例规定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规定,配置了相同的法定刑,所以各地法院在审理运输毒品案件时,基本上是按照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相同的量刑标准掌握的。但是运输毒品毕竟有别于制造毒品犯罪。运输毒品罪判刑标准运输毒品罪判刑标准根据地区、类型和数量而有所不同。运输毒品罪是一种选择性犯罪,而不是单独犯罪。运输毒品是指通过携带、邮寄、使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将毒品从现场转移到中国其他地方的行为。毒品的运输必须限制在中国。如果涉及海外,则构成走私毒品。由于不同种类的毒品纯度不同,具体运输毒品的数量也不同,因此在运输不同毒品时,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2023-07-02
    144人看过
  • 有关运输毒品罪判定标准的解释
    运输毒品罪的认定条件是以下四点:1、客体要件。运输毒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2、客观要件。运输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运输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运输毒品罪主体;4、主观要件。运输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怎么认定运输毒品罪非法运输毒品罪的构成条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2.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
    2023-07-08
    44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毒品犯罪的明知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对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毒品数量达到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和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立案追诉。一、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几岁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14周岁。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
    2023-03-05
    51人看过
  • 运输毒品和贩毒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运输毒品和贩毒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运输毒品和贩毒的区别主要是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不同,走私、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源头,贩卖毒品则直接造成毒品向社会扩散,而单纯的运输毒品只是这些犯罪的辅助行为,居于从属地位运输毒品的被告人绝大多数为受雇的农民、边民或无业人员,人体携毒者更有许多是妇女,并非毒品所有者。其犯罪原因往往是经济困难或受人利诱,动机只是出于赚取少量运费,主观恶性一般不大。二、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
    2023-04-16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中的明知,主观故意中的明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行为是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所携带的物
    • 对持有毒品的人主观上明知的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6
      1、行为人采用体内携毒,或隐匿于衣服鞋子的夹层、水果及各种器皿等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的高度隐蔽的持毒方式; 2、行为人以高度诡秘的交、接“货”方式将毒品放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确能证实毒品系其所放; 3、行为人虽称毒品系他人所有,不知是毒品而代其保管,但领取了高额的报酬; 4、行为人明显逃避检查,检查时逃跑或在检查中将其所携带的物品丢弃或故意用特殊伪装方式或不讲真实姓名。
    • 主观明知的主观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毒品犯罪中,判断被告人对涉案毒品是否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而应当依据被告人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的过程、方式、毒品被查获时的情形等证据,结合被告人的年龄、阅历、智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明知”是毒品,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
    • 向毒品贩卖者运输毒品能否认定为运输毒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未缴获毒品,但前期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参与毒品运输的,可以认定毒品运输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 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修正)第347条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运输毒品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运输的是毒品,而有意去实施毒品的行为,过失的行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