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票据有没有票据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9:50:51 309 人看过

善意取得票据,虽然是从无处分权人的手中取得票据,但作为票据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依据法律规定,仍可取得票据并享有票据权利;无论原票据权利人丧失票据的原因如何,均不得向善意取得票据人请求返还票据,原票据权利人因他人善意取得票据而丧失票据权利。此为善意取得的基本效力。

票据取得如构成善意取得,应具备五项要件:

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

②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对无处分权人享有一般债权。

③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的有效是享有票据权利的基础,无效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善意而取得无效票据的,同样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④须给付对价。完整享有票据权利的,应付有对价,善意取得同样应具备该项要件。

⑤须为善意。所谓善意,指无直接恶意、间接恶意,也无重大过失和知悉抗辩原因,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情形,主要适用于票据丧失后的情形,以及欺诈、胁迫而取得票据的后手人是否可以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依善意取得原理而由善意取得人享有票据权利后,原票据权利人即丧失票据权利,原票据权利人只能依不当得利或侵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所损失的利益。

无对价但也无恶意或明知情形下的票据取得,仅就善意而言,也属于善意取得,但无对价而取得票据,应适用我国《票据法》第11条的规定,即: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责任相关文章
  • 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目前学者主张的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三要件说。1.须自无权利人或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2.须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3.须受让人受让票据时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第二,四要件说。1.须自无权利人或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2.须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3.须是基于善意取得票据。4.须给付合理的或者相当的对价取得票据。第三,五要件说。1.须自无权利人或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3.须善意取得票据。4.须给付合理的或者相当的对价取得票据。5.须是取得形式完整的票据或有效的票据。这几种观点表明,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上,有三个要件基本为学界所认可。相对四要件说而言,三要件说不要求对价,但笔者认为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是以牺牲原票据权利人的权益为代价来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权益,考虑到公平价值,必须兼顾两者权益的平衡,将对
    2023-05-31
    197人看过
  • 公示催告前票据善意取得要如何
    一、什么是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三、公示催告前票据善意取得要如何作为公示催告程序基本阶段的公示催告,是指“法院在法定的期间内,将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公示于众,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期间、地点申报权利的告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受让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内善意且支付对价而受让票据,不适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规定。这与德国、日本、瑞士等国的规定不相同,这些国家,并没有否定公示催告期间
    2023-02-24
    192人看过
  • 票据出票人有什么责任
    一、票据出票人有什么责任1、广义责任票据责任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根据票据行为或者法律观点而承担的票据义务,如《支付结算办法》第209条观点:单位、个人和抑或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的,必须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支付结算办法》第5章观点的责任大多也属于这种票据责任。2、狭义责任狭义的票据责任是《票据法》第4条、第44条、第70条、第71条等观点的: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应当对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这里的责任与义务的内容是一致的.本文所指的票据责任是指狭义上的票据责任.而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不等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的内容并非一致。票据责任不同于民事责任,具体来说,二者可作四点区分。二、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需要什么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
    2023-06-06
    398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性质对善意取得的影响
    票据行为是行为人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法律行为,票据上权利义务的成立必须基于票据行为。所以,票据行为是票据上法律关系,即以创设票据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的唯一基础。因此,研究票据上的一切问题都必须从票据行为入手,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与票据行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关于票据行为的性质主要有单独行为说、契约行为说和权利外观说三种观点。单独行为说认为,票据上的债务,因债务人之行为而成立,即因发票行为而独立创造出来的票据债务。而在单独说中又分为创造说和发行说。创造说认为,票据一经记载签名,虽未交付亦产生权利义务,票据行为即已完成。故票据在未交付前,因被盗、遗失等事情而流入第三人手中,签发票据之人就应该对此负责,票据即已生效。而发行说则认为,票据发行必须同时具备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记载事项及签名并将之任意授予他人占有此两个要件,出票行为才成立并生效,票据上权利义务才产生,出票人才对其出票行为承担义务。此时,
    2023-06-06
    172人看过
  • 出票伪造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关系是什么
    出票伪造,出票人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全部是由伪造人伪造的,尽管其具有形式上的有效性,但两大法系的票据法都认为由此签发的票据无效,伪造出票人的签章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不是有效的出票行为,对出票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即是说,出票伪造的签名不能使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但鉴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和文义性,当票据背书进入流通转让后,真实签名者独立承担担保责任。因一般票据法与商事法书籍论文未区分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故很少有学者论及出票伪造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出票伪造的票据一般不存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因为,当出票人的签名系伪造时,付款人并未受到出票人的付款委托,票据权利尚未形成,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自始不存在。付款请求权不存在,因而不能以伪造的票据也具备形式要件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被伪造人就票据伪造成立表见代行,或被伪造人对伪造的票据予以追认时,出票伪造的票据存在善意取得。[1
    2023-06-14
    110人看过
  •  善意取得票据的法律原则包括哪些?
    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要件和四要件以及五要件。三要件包括受让人要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以书籍转让方式获得票据,且书籍持续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持有人。四要件包括从无权者处取得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且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取得票据。五要件包括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且在票据上必须有独立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须给付对价。两个要件,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这两个要件。票据善意获得的主观要素是受让人要善意,没有重大过失。票据善意获得的客观要件是受让人必须以书籍转让方式获得票据,书籍持续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持有人。(2)三要件,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三要件。包括:1、受让人必须从没有票据的处分权人取得票据2、必须根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3、取得票据时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三)四要件说,即票据善意取得必须满足四项要件。包括:
    2023-11-10
    299人看过
  •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制度的源起之所以不能像诸多的民事法律制度那样,追溯到罗马法,而是以日耳曼法的法律原则为契机演绎发展起来,在罗马法上,尚不承认善意取得制度。而是奉行“任何人不得将大于其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原则,侧重对所有权人的保护,即使受让人为善意,所有人也得对其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但应予注意的是,罗马法并非完全无视受让人的利益,而是规定善意受让人得主张时效取得,而且其取得时效期间较短,仅为一年。日耳曼法与罗马法有所不同,它基于“以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请求返还占有物,如占有人将财产移转给第三人时,权利人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只能向转让人请求赔偿损失。一般认为,善意取得制度就是近代以来以日耳曼法的这一制度设计为基础,又吸纳了罗马法上取得时效制度中的善意要
    2023-05-31
    182人看过
  •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与善意取得的区别
    1、发生的前提不同。票据抗辩切断的发生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为前提,如果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不存在抗辩事由,则根本就没有适用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必要。而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须以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无转让票据的权利或该项权利存在瑕疵为前提,如果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具有转让票据的权利,或者该项权利原本就完好无缺,持票人依背书取得票据即合法取得完全的票据权利,目无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余地。2、构成要件不同。票据抗辩切断的构成,只需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不知票据债务人与其前手背书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即可,至于其是否有过失,则在所不问。而对于票据的善意取得,其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取得人对前手无转让票据之权须无重大过失。3、牺牲的对象不同。票据抗辩切断是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票据抗辩切断所牺牲的是票据债务人,它使其原可以拒绝履行
    2023-06-06
    332人看过
  • 恶意取得的票据的效力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持票人是通过恶意的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是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票据的;(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票据行为的特征有哪些(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
    2023-04-17
    258人看过
  • 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与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按照中国票据法的规定,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法理论将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区分为票据权利人与票据债务人,持有票据者,通常称之为票据权利人,在票据上为票据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票据义务的人,通常称之为票据债务人。因此,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对票据权利人承担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一般法上的民事责任,从广义上讲,应包括所有的民商法上的民事责任形式,故应当涵盖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的内容。但专业律师在本文中使用此概念,仅将其限。建立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对权利人的票据权利或利益进行充分的救济(二)能够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人,防止票据违法行为地发生(三)有利于实现国内票据法同国际票据立法地接轨如前所述,各国票据立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通常对票据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作具体规定,但是关于票据民事责任制度多规定得较完整。完善中国票据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实
    2023-06-06
    324人看过
  • 哪些人虽然取得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则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欺诈的手段取得票据。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发或转让票据。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①欺诈方有欺诈的主观故意。即欺诈方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然去欺骗对方。②欺诈方有欺诈的行为。即欺诈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或者有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的行为。③另一方当事人发生受欺诈的结果,并且该结果与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以欺诈的手段取得票据,显然违背了被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的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因偷盗而取得票据。由偷盗而取得票据,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地占为己有,违背了票据持票人的真实意思,因此,由偷盗
    2023-06-14
    36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取得票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而取得票据的,就可认定为恶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背书技巧及注意事项有哪些1、背书连续为首要、两无票据方可收背书审查首先要查看粘单上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加盖印章是否连续、准确,其次粘单背书权利应无障碍,票据要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2、第一背书为收款、出票不可现背书汇票背面左边下方,即第一个背书人签章处必须是收款人的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人章。出票人即付款人是不能在背书人签背书的,
    2023-05-31
    484人看过
  • 认定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需要哪些条件
    一、认定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需要哪些条件?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②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对无处分权人享有一般债权。③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的有效是享有票据权利的基础,无效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善意而取得无效票据的,同样不能享有票据权利。④须给付对价。完整享有票据权利的,应付有对价,善意取得同样应具备该项要件。⑤须为善意。所谓善意,指无直接恶意、间接恶意,也无重大过失和知悉抗辩原因,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二、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则1、对价原则。是指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有对价,即原则
    2023-06-06
    294人看过
  • 善意票据背书的形式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故其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从背书的记载事项而言,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其应与出票一样,符合有关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内容。现就有关汇票记载的事项作一说明:1.关于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背书人签章是确定背书的债务人地位及其担保责任的依据,故此属绝对应记载事项。关于背书日期,其是相对应记载事项,因为,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这表明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并不因之无效,而是以法律的补充规定来确定背书日期。票据法确定汇票到期日前作为未记载背书日期的日期,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持票人的权利不因背书未记载日期而无效。2.关于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
    2023-06-06
    44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当事人因违反票据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必须履行票据所载的义务,包括支付票款和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如果票据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就会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 票据责任的形式包括追索权、偿还... 更多>

    #票据责任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的票据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三、受让人必
    •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具有什么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30
      1、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2、须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 3、在票据上必须有独立有效的票据债务存在; 4、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须给付对价。 6、法律依据:《票据法》 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 如何认定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
      1、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当事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票据权利。2、票据取得如构成善意取得,应具备五项要件: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②须以票据
    • 请问:善意取得票据的人拥有哪些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票据权利可以善意取得,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受让人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2、受让人是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受让人必须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4、必须是给付相当代价取得票据。
    • 2022年票据权利可以善意取得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6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 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 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 三、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