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要单位盖工章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1:52:54 494 人看过

伤残鉴定书上不需要公司盖章,公司也不能盖章;伤残鉴定书分为两种,即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其实就是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但无论是何种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本身都不需要除鉴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盖章。

一、要工伤认定书但公司没有收到报告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二、临沂伤残司法鉴定哪家好

1.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2.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4.司法鉴定不是伤残鉴定,但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每种鉴定的规则、要求、流程都是不同的。而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具备司法鉴定的要求和规则,也有自身的特有规则。

三、保定市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一般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因工伤致残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实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己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劳动能力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委派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劳动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亲子鉴定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
    一、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
    2023-06-10
    271人看过
  • 分包单位要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章吗
    如果是甲方指定分包,分包方与甲方有合法的合同;可盖分包的章;若经甲方同意(要有书面意见)和总包签了合同,可盖分包的章;否则就属于私下非法分包,当然还是要盖总包的章了(盖分包的章不是露馅了嘛)!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转包所谓转包,是指承包者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的行为。分包和转包的不同点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二者的共同点是,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总包是指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交付使用。承包人通过工程师(业主的委托人)对业主负
    2023-06-15
    211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盖章问题解决方案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给盖章的,解决办法如下:1、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3、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保险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如果单位不给盖章,不去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流程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2023-07-19
    54人看过
  • 工伤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一、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以下注意事项: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
    2023-03-28
    466人看过
  • 公司不做工伤鉴定要做伤残鉴定怎么办
    一、公司不做工伤鉴定要做伤残鉴定怎么办可以自己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除门诊病历外(可带身份证到住院治疗的医院调取)住院医疗档案和检查片子也可证明有关受伤和治疗情况的。医疗期工资按本人原工资水平发放。有伤残等级的,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高低不同。二、不做工伤认定,可以直接去做鉴定吗不做工伤认定,不得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是在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职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三、个人工伤认定程序你好,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理主要如下:(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
    2023-06-15
    29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原来的单位盖章吗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一定需要单位盖章,但是员工需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才可以。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办员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自己上班受伤了,是不是不能认定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伤职工可以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劳动者个人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2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虽然签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否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录用通知书、工作交流资料等)。二、工伤认定认定后一定要有病历才能认定吗可以。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
    2023-03-26
    491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单位收费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收费的项目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检查诊断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费;(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二、广东东莞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
    2023-03-23
    4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是否受影响
    一、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是否受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
    2023-06-18
    384人看过
  • 单位签单位盖章有效吗
    只要当事人之间对此没有相反的约定,则只盖章是可以的。盖章也是合法有效的签字方式,其他的签字方式还包括签名和按指印的方式。单位签章,只盖章是否可以要看情况。一、签订合同时应该谁先签字盖章签订合同时谁先签字盖章,一般没有先后的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的可以吗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符合要求是可以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夫妻签的个人债务协议有效吗有用。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须的。按照规定,当
    2023-04-07
    242人看过
  • 无公司无单位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一、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无公司无单位可以做工伤鉴定吗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
    2023-02-12
    138人看过
  • 单位提交工伤鉴定被鉴定人还需要做哪些
    工伤鉴定下来还需要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1、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和疾病的发生及治疗经过:(1)受伤当时的就诊疗记录;(2)能体现经过系统治疗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诊断证明书等。未经系统治疗的或伤病情未稳定的,不予受理;(3)各种辅助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报告;(4)同时提供根据鉴定需要选择有诊断意义的材料复印件;(5)打印的有关医疗文件,须有医生签名或医院盖章;3、鉴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如单位委托职工本人来申报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且在“回单”联系人一栏中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该职工”的名字。市、区仲栽、法院委托鉴定的,须提供市、区仲栽、法院委托书原件。鉴定结果必须由单位联系人凭“鉴定回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职工如“回单”遗失或由他人来领,必须持单位介绍信。4、原则上受理材料后应去指定医院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对照身份证);如情况特殊,近期6个月
    2023-02-17
    16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拒来工伤鉴定照做
    省人社厅公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明年起施行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2005年以来,全省认定的工伤职工达到5.7万余名,鉴定的伤残职工达到3.9万余名,其中鉴定为1—4级伤残的占到16.5%,鉴定为5—6级伤残的占到16%。对于他们而言,伤残等级是他们计算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12月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我省工伤和非因工伤残、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该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西省企业职工劳动鉴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事业单位也在适用范围此次办法所称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鉴定和非因工伤残、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雇工(以下称职工),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2023-06-07
    277人看过
  • 需要工伤保险吗?做个伤残鉴定行吗?
    不可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该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没买工伤保险如何赔偿未买工伤保险不需要进行赔偿。只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有的治疗费以及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
    2023-07-13
    329人看过
  • 医院能做伤残鉴定吗,怎么做伤残鉴定
    一、医院能做伤残鉴定吗,怎么做伤残鉴定首先,医院不可以做伤残鉴定,需要去司法鉴定机关进行伤残程度鉴定。而受到伤害,在医院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到了相应机构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023-04-23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 更多>

    #亲子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用工单位盖章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受伤员工或其家属凭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有权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不需要用工单位盖章。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由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现你已申请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2个多月,建议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是否受理申请并委托鉴定了、鉴定结果如何等情况。一般来说,工伤案件依法应当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 个人告单位工伤受害人要做司法鉴定和做伤残鉴定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司法鉴定和按人身损害赔偿,是不合法的,iward人身损害鉴定标准远比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严格,且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工伤无过错赔偿),严重侵害工伤职工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
    • 厂区内出了伤残鉴定后单位还做伤残鉴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个如果是单位要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是需要做的,这个交通事故和工伤标准是不一样的。
    • 盖章单位名称一定要盖公章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
      合同可以先盖章后写单位名称,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 单位提出的工伤申请做伤残鉴定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