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发布的《销售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部门发布了以下规定:交付优质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验收合格;二、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验收合格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交付通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
(1)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
(2)买受人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本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的基本条件;
(3)擅自改变商品房户型、朝向、结构的;(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使用的。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买受人退房,开发商不仅要退还房屋的全部价款和相应利息,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和房屋装修损失,差额购房者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索赔。
内部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1)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与您一起交房,现场核对;
(2)核对面积、合同、价格,多退少补;
确认销售合同附图是否与实际相符,结构是否合理与原设计图纸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房产部门实测,与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有差异。如有差异,多退少补。
(3)检查验收房屋
从物业处取钥匙,包括楼层钥匙、门钥匙、邮箱钥匙、水表、电表(如果有远程抄表)等,然后我们可以和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去房屋。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的裂缝现象。
2。检查墙面的平整度,有无渗水,有无裂缝,开文顾问提示:特别要检查一些墙面,特别是一些山墙、灶台、外墙等处是否有水迹,如果有,一定要尽快找出原因。
3。水、电、煤能否正常使用。
5。检查验收水情,先用脸盆盛水,然后向每个用水处倒水,包括脸盆水、浴缸水、卫生间水、厨房卫生、阳台地漏等,基本上每个出水口要灌满两盆左右的水,应能听到咯咯的声音和水面上没有水的声音。
6。检查销售合同中的设施设备是否缺失,品牌和数量是否一致。
最后,在检查完这些工作后,如果没有问题,您可以去办理交接!
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拒绝接受房子?面对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拒不接受房屋是可以的,但当他们拒不接受房屋时,一定要明确该怎么办。关于买受人可能拒绝接受房屋的具体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房屋时如何处理,他可以来咨询律师网找律师帮忙。
-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不可以拒绝接受
177人看过
-
拒绝收房的三种原因:哪些情况下买房者可拒绝收房
4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行使拒绝受领权
39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受赠人可以撤销接受赠与
34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拒绝交房不构成逾期交房
349人看过
-
受遗赠者是否能在特定情况下拒绝接受遗赠?
311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有哪些情形可以拒绝收房, 收房条件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9不符合要求直接拒绝交房拒绝收房条件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拒绝收房条件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拒绝收房条件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拒绝收房条件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拒绝收房条件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
-
拒绝收房的三种原因:哪些情况下买房者可拒绝收房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8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延迟交付,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以上交付的;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合同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方批准的;5、合同没有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的误差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以拒绝收房,解除购房合同;6、经合格质
-
孩子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探视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6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父母双方离婚了的话,一般都需要将孩子的抚养权分割好,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拥有孩子的探视权,那么孩子在多久之后是可以拒绝另一方探视的 3、
-
-
商品房买受人拒绝接受买受人该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7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除外。买受人接收房屋不影响出卖人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