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产物权变动一致吗
1、所有权:交付生效
(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质权:交付生效
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
3、抵押权:登记对抗
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什么是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
在具体方法及法律效果上又有两种不同规定,一为交付公示主义,即规定未经交付,动产物权的让与仅在当事人间产生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另一为交付要件主义,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依让与以外的权利原因取得动产物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无须转移占有即应发生效力,例如,因继承而取得动产物权。
三、动产物权变动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
91人看过
-
不动产交付物权变动吗
97人看过
-
合同无效导致物权变动吗
60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421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226人看过
-
确认之诉会导致物权变动吗
456人看过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物权的设立,又叫物权的发生,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新的物权。为自己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作物权的取得;为他人设立物权的,通常称为物权的设定。物权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之分。 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客体、内... 更多>
-
不动产交付物权变动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5不变动。还需要公示登记,原则上必须公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登记,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必须完成交付。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情形: 在传统民法中,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基于双方法律行为而使物权发生变动,例如,因买卖、互易、赠与合同而取得所有权;或通过与他人订立设定他物权的合同而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他物权;或因合同约定的物权存续
-
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4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交付,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种类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种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生效。 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记为对抗要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自
-
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我国法律上具有形成力的变动物权的法律文书种类: 1.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分割共有物的判决书、裁决书“分割者,以共有关系消灭为目的之清算程序”;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撤销合同的判决书、裁决书; 3.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债务人诈骗债权行为的判决书; 而对于民事调解书是否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人民法院作出的不动产物权转移的裁定、拍卖成交裁定、以物抵债裁定是否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以物抵债判决书、调
-
动产物权的变动是什么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变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