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52:50 152 人看过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主辅分离、精干主业的要求,一些中央企业正在积极探索非主业资产的剥离和重组工作。由于中央企业涉及的经营领域较多,一些企业的辅业可能是其他企业的主业,如能进行重组,将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关重组工作,经对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初步分析,应企业要求,现将拟以房地产作为主业发展的中央企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2003年底有关财务数据及主业发展有关情况,中央企业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大、在企业全部业务收入中比例较高,并拟以房地产作为主业(或主业之一)发展。拟寻求重组合作方并准备将房地产业作为非主业剥离的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本企业发展战略,可与上述企业联系,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研究有关重组问题。我委将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各中央企业:为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要进一步认识股权分置改革对解决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认真制订本地
    2023-06-09
    110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1、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审核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2、依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4、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5、批准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6、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7、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8、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2023-06-09
    478人看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处理原去台人员房产问题的通知
    【实施时间】1991-08-23【发布单位】中办发[19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推动下,海峡两岸交往不断扩大,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访友、参观旅游、从事经贸等活动的越来越多,出现了有利于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原去台人员向人民政府提出索要其过去被接管、没收、代管和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房产。正确处理这个问题,对巩固人民革命胜利成果、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重要意义。对原去台人员房产的处理,党和人民政府曾作过政策规定;对于原国民党军政机关用房和官僚资本的房产由国家接管、没收;对于地主的房产,土改时没收;对于城镇私房中改造起点以上的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房产以及其他无主房产,由政府代管。这些政策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委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维护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国资委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三条国资委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局)归口管理。第四条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参加
    2023-06-09
    255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各商业银行融资类担保业务迅速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各商业银行在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控制不严、管理薄弱等问题。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应具备识别资本市场风险的能力,能在全行范围内对融资类担保业务进行总体风险管理,开发或引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相应的及时处理风险的措施。二、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对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的总体评价、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对象等情况,通过要求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缓解风险,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担保费率。三、各商业银行在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
    2023-06-08
    481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厅发[2011]11号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当前保险业所处发展阶段,此项工作尤为迫切,必须大力加强。2011年2月18日,吴定富主席在《关于主席信箱反映银行保险误导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请示》上批示:“此件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赞成处理意见。全体监管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真正想保险消费者所想、急保险消费者所急、办保险消费者所需,努力解决好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吴定富主席批示精神,并结合2011年工作安排,研究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现就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要把监管信息公开作
    2023-06-07
    483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明确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职责,我会制定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目前,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的辖区分别是上海市和深圳市。经我会批准,可对辖区内日常监管涉及跨地区的证券期货案件进行调查,各地方证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共同做好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以下称办事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证监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办事处监管的区域范围由中国证监会规定并调整。第四条办
    2023-06-06
    57人看过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精神,规范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保证机关办公正常使用,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及变更登记工作,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统一申请。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占有使用并可确认为中央国家机关所有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范围占用的土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均应登记在国管局名下。三、未经国管局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并进行登记的,应予以收回并进行变更登记。四、由各部门、各单位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占有使用,
    2023-04-22
    267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推房产管理新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推进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部分央企将纳入试点。据国资委知情人士透露,房地产央企将成为本轮改革的主体之一,如果改革能够顺利完成,将会加速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的步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后,将掌控中央企业的资本运营(财权),届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国资委将主要负责管理中央企业的行政职能(事权)。事实上,国资委现在已不干预企业日常的经营,只是在方向上做引导。国资委内部人士表示。将于10月推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由国家财政出资70亿元注册成立,是国资委主任主抓的重点工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实际运作,将会采取现代化公司制度形式,分类性质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争议已久的产权归属问题已经落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直接隶属于国资委,已被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入2014年工作要点,具体正式文件的出台将在10月份。在国
    2023-06-10
    97人看过
  • 关于加强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铁路国有资产出资者权益,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加强铁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明确所有权,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权利与责任对等,激励与约束并存,政府的行政监督、出资者的所有权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与企业自我监督相配套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第三条铁路国有资产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政企职责分开,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资本保全,维护所有者权益;3、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四条建立铁路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企业理顺产权关系的若干规定》(铁财[1997]79号),明确铁路企业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强化所有权约束,落实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铁道部是部属企
    2023-06-08
    262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夏保监局:你局《关于执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宁保监发[2004]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效后,任职主持工作行使总经理职权的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决定》第一条中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二、《决定》生效后,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已通过相应任职资格审查的,任职总经理时,无需再次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任职总经理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三、《决定》放宽了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因此,《决定》生效前取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决定》生效后主持工作的,无需再次按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主持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职务调整的情况。
    2023-06-10
    166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发[1999]235号发布日期:1999-12-3执行日期:1999-12-3各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金、股东资格、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应同时提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保险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保险相关业务审计特作如下规定:一、保险公司委托进行保险相关业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由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并执业3年以上,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记录,最近3年没有发生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问题并因此受过处罚。(三)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
    2023-04-24
    166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几年来,我国保险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生活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办保险,政企不分,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加保险;有些部门开办保险业务,忽视积累保险基金,把保险费用于生产周转或基本建设,当保户遭受经济损失时不能及时补偿;有的单位不经保险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成立保险机构,自己“办保险”,把应当税前列支的保险费自提自留,挪作他用,或作为奖金发给职工;还有的单位为了兜揽涉外保险业务,采取压低保险费率、加大折扣等手段进行“竞争”,减少了国家的保险外汇收入。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妨碍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强保险事业的管理作如下通知: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在全国经营各种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办理法
    2023-06-09
    313人看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银监发[2004]13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卡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消费者信心,创造安全便捷的用卡环境,现就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在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必须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的内部案情适时通报制度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各商业银行应要求其涉及银行卡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的适时上报和内部及时通报工作;总行必须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各商业银行应要求其分支机构在发现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后必须立即(24小时内)上报总行;总行的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向涉及银行卡业务的分支机构及时通报案情和部署对策,在3日内以机密件的形式将有关案情、已采取和拟进一步采取的对
    2023-04-24
    9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有关中小企业资产重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关于你所问的中小企业资产重组
    • 就是关于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1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 企业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
    • 关于国有企业破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银行无抵押债权,是同时按照比例偿还的,也就是说,个人和银行要按照比例要求偿还。
    • 政府报告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哪些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
    • 国务院有关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1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