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否适用于个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1:03:36 281 人看过

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应如何申请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话,那之前需要先搞清楚究竟应该向哪里的哪个机构提出申请,毕竟不是任何一个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结论都是会被认可的。当然,当事人此时也应该了解清楚工伤鉴定是如何申请的,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工伤鉴定,之后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是否适用于使用钢板的工作场所?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原则上是要求等内固定物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取内固定物时还涉及二次手术及相关费用,而鉴定出级别后,原则上就只能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一年后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超过一年,由于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作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作出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超过一年,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2023-07-03
    356人看过
  • 避免适用于有工伤鉴定的工人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对象是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如下: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法官有前款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笔译员、鉴定员、检查员。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5-07
    142人看过
  • 司法鉴定是否适用工伤仲裁
    工伤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不适用司法鉴定,而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所以司法鉴定不适用工伤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什么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2、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4-06
    190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适用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劳动保障报》11月21日刊登了《“非法用工单位”也需要工伤认定》一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否适用工伤认定问题在实务界仍存在着争议。笔者通过法理分析说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中国劳动保障报》11月21日刊登了《非法用工单位也需要工伤认定》一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否适用工伤认定问题在实务界仍存在着争议。笔者通过法理分析说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伤亡事故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职业病定义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可见,属于工伤
    2023-07-02
    130人看过
  • 工伤鉴定意见能否适用于侵权纠纷
    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侵权纠纷,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工伤鉴定意见就可以被用于侵权纠纷解决过程中。如果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工伤鉴定意见将不适用于侵权纠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2023-03-01
    391人看过
  • 工伤鉴定意见能否适用于侵权纠纷
    一、工伤鉴定意见能否适用于侵权纠纷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侵权纠纷,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工伤鉴定意见就可以被用于侵权纠纷解决过程中。如果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工伤鉴定意见将不适用于侵权纠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2023-04-18
    14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否适用于工伤事故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适用于工伤事故。工伤职工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不适用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适用于哪种伤残鉴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2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 工伤鉴定等级是否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1、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不能简单地说是否可以兼得,只能说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都并不冲突。 2、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3、另
    • 伤残鉴定机构是否适用于属地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伤残鉴定机构适用属地管辖。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 伤残鉴定机构是否于适用属地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伤残鉴定机构适用属地管辖。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