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45:49 197 人看过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

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互为代表,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相互承担彼此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这就使得合伙人的人数不可能过多,否则合伙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行下去。普通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就限制了企业的规模及参加的人数,因此,法律不需要对合伙人的人数上限进行规定。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6)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分为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实都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而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性质不同,那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当然,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人数也是有要求,至少最低不能少于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退伙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如果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的核算《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肖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分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合伙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退伙结算时是按账面价值还是按公允价值计量退伙时对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考虑到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商誉等无形资产。合伙人退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
    2023-07-28
    19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如何转让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另一种是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1、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份额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对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不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一、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
    2023-06-26
    23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与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特殊普通合伙又被称为有限责任合伙,是各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许多国际专业服务机构,如普华、德勤、安永、毕马威4家国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由于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特殊普通合伙,只规定了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规模普遍偏小,难以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展开竞争。这就迫切需要在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合伙的组织形式,以利于这类机构发展壮大以及与国际专业服务机构竞争。新法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就特殊普通合伙的定义、企业名称、责任承担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时,新法严格限定了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连带责任的范围,将其仅限于其他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这种情形。具体规定为:一个合伙
    2023-06-09
    285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应如何承担?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
    2023-03-14
    61人看过
  • 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一、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二、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
    2023-06-06
    10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的企业靠谱吗?
    一、普通合伙人的企业靠谱吗?靠谱的。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财产怎么分割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方式为:如果合伙企业对于财产分割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割财产;如
    2024-01-06
    441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
    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1.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成功开展的基础。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其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之间在成立合伙企业之初,就需要明确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并在实际经营中严格遵守这些约定。二、出资方式与时限规定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表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非常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合伙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在约定出资方式和数额后,还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出资,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三、非货币财产出资手续1.当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时,需要注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如果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2024-04-16
    42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法定退伙如何进行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应该进行财产的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并且对退伙后的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
    2023-06-18
    7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怎么办
    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一、企业法人可以是有限合伙人吗?不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一种合伙企业刑事。其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人组织,故不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但有限合伙企业内部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二、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如下: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2、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3、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
    2023-06-23
    35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出是什么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根据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包括合伙人死亡、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丧失个人偿付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退出合伙企业退出的生效日期为退出原因实际发生的日期第78条有限合伙人有第1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
    2023-05-07
    28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债务承担问题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各国合伙法律一般均规定,接纳一个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英美法系国家的合伙立法规定对合伙人加入的程序可由合伙人在合伙契约中约定。如美国《统一合伙法》第18条即规定,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前,无人可成为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3条中增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内容,赋予全体合伙人根据本企业情况对新入伙人入伙的标准作出较灵活的安排。《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3-06-08
    49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全部亏损
    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和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一、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吗可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何区别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在竞业
    2023-06-20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多数合伙人要求少数合伙人承担企业亏损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7
      有一位投资人两年他前与另两人合伙经营水产品,因另两个合伙人不了解业务,而委托他负责经营事务,当时因市场销路极好,刚一开业便小有收获,于是他就倾其所有数万资金进了第二批货,谁知货一到手就赶上掉价,杀价售出亏本2万。于是未参与经营的另两位合伙人便要求他承担经营亏损。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多数合伙人要求少数合伙人承担合伙经营亏损,损害少数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案例。合伙是一种盈利与风险并存的经营方式,合伙存在风险这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要多少人合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目前,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0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
    • 如何区分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 (2)法律地位不同。 (3)法律性质不同。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 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投入的时间、精力、心血,都是数倍于有限合伙人的,因此,以高于出资比例分取回报正是责权利相统一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