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1:52:33 291 人看过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补偿协议是一式两份的,两份都属于原件,由被拆迁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各持一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二、没有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原件该怎么办?

首先,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原件是拆迁维权的命脉,如果没有了这些文件就可能导致没有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切忌将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严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当然如果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其提供复印件。

其次,要进行法律维权,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2023-06-15
    330人看过
  • 征收补偿计划和征收补偿协议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征收补偿计划和征收补偿协议之间是什么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征收补偿方案是房屋拆迁补偿的纲领性文件,是征收补偿的依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时,根据征收方案进行协商,然后签订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
    2023-05-02
    106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原件在哪里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批准后生效。离婚协议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向;2、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3、儿童探视权的有关事项;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5、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7、夫妇的签名和时间。离婚协议书有上述条款的,双方签字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一、没有孩子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下: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8、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2023-03-09
    207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协议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主张行政协议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骗签该怎么办?在明拆迁律师教你4招制胜王先生就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他与妻子的共有房屋在某项目征收范围内,由于法律知识较为淡薄,在征收方的主导下,他很快就签订了协议。但在签订协议之后,王先生发现跟自己的房屋仅隔一条马路的房屋安置补偿方案高于自己的标准,他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先生多次找区政府拆迁办协商,却都是失望而归。此时的王先生意识到,专业的事情必须得委托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来进行维权。经调查,王先生委托的律师发现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载明只允许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
    2023-07-03
    61人看过
  • 签完征收补偿协议只留复印件,行不行?
    签完征收补偿协议只留复印件,行不行?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不行!很多被拆迁人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就是拆迁方拿关于征收补偿的相关文件来让被拆迁人签字的时候,通常会签很多份,但留给被拆迁人的只有复印件,甚至连复印件都不留,拆迁方全部都拿走。而拆迁方给出的说法是:“原件我们都要在相关档案中留存,保证你们签的东西都有据可查。复印件跟原件的效力一样,你们留复印件就可以了……”对于不懂法的被拆迁人来说,拆迁方的说辞似乎并没有什么毛病。在被拆迁人意识里,原件与复印件的效力都差不多,所以留什么都一样。于是也就任由拆迁方拿走签字文件的原件了。那只留复印件真的可以吗?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不行!原因有两点:首先,大家要明白,所谓补偿协议,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且在征收拆迁中,所有签字文件都应至少一式两份,被拆迁人有权保留至少一份协议原件。其次,如果将所有原件都交给拆迁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拆迁方不
    2023-04-19
    25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是否存在关联?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与征收补偿协议之间存在关联。两者都是与征收补偿有关的文件,两者的区别在于,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署,而征收补偿决定书则由征收人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单方面作出征收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
    2023-05-02
    373人看过
  • 城镇宅基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二、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拆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023-05-28
    428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已签订并领取补偿款,如坚持认为征收行为违法,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认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领取相应补偿费用后,被征收人即丧失相应原告主体资格,无权提起相关行政诉讼;除非补偿安置协议对被征收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并取得相应之补偿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离婚前若是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此时夫妻双方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同时拟定并且签署离婚后
    2023-02-18
    349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VS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谁影响了你的补偿费?
    对于房屋的征收拆迁,会涉及到“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两个概念的区分和运用操作。这对专业拆迁律师来说并没有多大障碍,但对大部分不懂法律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傻傻分不清楚。而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都会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影响被征收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区分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来讲讲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质上来说是一份合同,具有很大的合同属性,具备合同效力。其特殊点在于:订立主体由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订立。即一方主体具有行政性。补偿协议内容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这里在明拆迁律师要着重提醒被征收人
    2024-01-20
    188人看过
  • 查本地征收补偿在哪查
    一、征地补偿标准哪里查可以到当地政府部门查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布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二条规定,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应通过公告方式予以发布。关于征收土地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2023-03-11
    147人看过
  • 供暖协议原件在哪可以领
    供暖协议原件在供热公司领。供暖协议是热力供用企业与公民签订的,由供暖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公民提供供暖服务,接受服务的公民向供暖企业支付供暖服务费用的民事法律文书。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供暖时间、供暖方式、有关收费情况、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供热合同通过法律约束,使供热单位和居民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保障各自的权益。立法过程中建立合同制度。供热合同由市民与供暖单位签订,如果供热企业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将会给予市民相应的赔偿。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供暖协议书范本正规版<p>甲方: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p><p>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
    2023-08-12
    398人看过
  • 谁有权利和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一、谁有权利和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实践中,征收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或者加快拆迁进度,可能会拿着协议书让被征收人的亲属代签,此时如果代签者没有被授权,并且协议中补偿也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最终认定合同无效,从而再去争取合理补偿。二、拆迁补偿财产分割协议书因政府旧城改造,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已于通知征收。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此前该房屋由______承租,现此人已故,目前政府已经下达征收通知,现由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方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若有一方违背协议,将赔偿其他各方的经济损失:(一)户主的变更1、本协议签订事由是因为甲方提出根据其与动迁组的交流确认,由于该房屋原户主赵大毛病故,如果不明确新的户主动迁协议将无法签署,如此为事实,那么在甲方遵守本协议每
    2022-02-11
    102人看过
  • 征收补偿协议签了,还能维权吗?
    在美丽的浙江舟山,居民王先生遇到了窝火的事情:王先生与徐女士系夫妻,其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某区的共有房屋在某项目征收范围内。因为自己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征收方的主导下很快就签订了协议,进行房屋安置。但是签订协议之后,王先生发现跟自己的房屋仅隔一条马路的房屋安置补偿方案高于自己的标准,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严重侵犯,于是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先生多次找区政府拆迁办协商都是失望而归。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身心疲惫,同时其也认识到,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实现自己的诉求,专业的事情应当交专业人士处理,王先生决定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现律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黄晓丽接手案件后对此案进行了深度剖析,认为此案因为已经签订了协议,所以在此基础上再要求提高补偿的难度非常大,只能从协议本身找问题。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工作,本案案情基本查清:2014年11月,舟山市某改造建设办公室、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作出《某项目块房屋征收
    2023-04-19
    60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可以撤销。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合同确实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实践中,房屋拆迁合同一般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建委或专门的拆迁办等。如果选择金钱赔偿的话,就是和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签合同。如果选择安置房的赔偿,一般就与开发商签合同,但也可以要求签三方合同的。另外,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
    2023-06-15
    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补偿协议原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关于解除合同补偿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协议的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向___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能协商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协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即被征收人拒绝签订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
    • 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公开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征收补偿协议一般不会主动公开。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