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5:50:41 426 人看过

继承权的原则内容具体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一、婚前财产父母可以继承吗

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该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配偶也属于死亡一方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及子女对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都具有继承权;前述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如果大家约定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二、遗产纠纷怎么解决好?

遗产纠纷解决的解决方式有: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自行协商。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继承权纠纷协商的原则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以协商方式
    2023-03-29
    312人看过
  • 宅基地的继承原则有什么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根据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个
    2023-03-29
    190人看过
  • 研究代位继承遗产份额的认定原则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位继承人不等同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本身。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而代位继承人存在多人的,一般也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9
    253人看过
  • 法定继承中继承顺序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2.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
    2023-08-15
    339人看过
  • 遗产按什么原则继承
    一、遗产按什么原则继承遗产按以下原则继承: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二、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2.不动产所
    2023-05-06
    309人看过
  • 继承债务有什么原则
    在继承关系发生时,被继承人可能不仅仅是留下了个人的财产,也可能留有一些合法的债务是没有处理,那么个人债务怎么处理。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债务成为遗产债务,是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不仅仅包括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的共同债务中应该由被继承人来偿还的债务,这两部分都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要先来偿还被继承人应该缴纳的税款、债务。当然这个税款和债务的偿还是要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的,如果税务或者债务欠的钱超过了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的价值,那么如果继承人愿意偿还的话可以进行偿还,继承人不愿意偿还的,不用偿还也不负法律责任。这里牵扯到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一)、限定继承原则。这个原则是说,继承人是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价值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了多少东西,就
    2023-02-27
    115人看过
  • 分配遗产法定继承中处分的原则是什么
    在法定继承中,分配遗产要遵循下列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一、父母去世,房产怎么分配给子女父母死了没有遗嘱的,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1、其中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原则上各个继承人都应当均等的分割遗产。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二、怎么分割遗产份额分割遗产份额的方法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在分配
    2023-06-20
    170人看过
  •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继承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吞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等情形才能导致继承权消失,所以侵吞遗产不可取消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继承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
    2023-06-28
    412人看过
  • 身故抚恤金继承原则是什么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一、法律规定(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2023-04-03
    311人看过
  • 继承顺序应按什么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应按以下原则继承财产: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2023-08-01
    362人看过
  •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处分的遗产。二、遗嘱继承顺序遗嘱和法定继承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
    2023-04-23
    289人看过
  • 使用权房子继承原则
    一、使用权房子的继承原则1、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4、养老育幼原则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二、房产继承程序是怎样的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三、房产如何进行继承公证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
    2023-04-11
    489人看过
  • 过失侵权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
    一、过失侵权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如果行为人未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人民法院最终得以认定其具有过错,并据此确立侵权责任。3、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归责的基础在于风险活动,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受到严格限制。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
    2023-06-24
    307人看过
  •  规定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规则
    遗产分配原则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照顾原则、保留胎儿在继承中的份额原则、继承人可以协商同意或不均等分配遗产的原则以及还有其他原则。遗产分配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的原则;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照顾原则;3.保留胎儿在继承中的份额原则;4.继承人可以协商同意或不均等分配遗产的原则;5.还有其他原则。 遗 产 分 配 原 则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遗产分配原则包括哪些方面?遗产分配原则是指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的实际状况,对遗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配原则包括以下方面:1. 遗产实际状况:遗产的实际情况,如遗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等,是确定遗产分配的重要依据。2. 遗嘱继承优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遗产处置的安排,具有法
    2023-09-04
    13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继子女继承权确定的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1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取决于继父母婚姻存续期间长短、继子女加入再婚家庭时的年龄、继子女是否在这个家庭里长期稳定地生活并受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与衡量。主张继承权的继子须首先对这些因素负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证明继父与己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若其举证达不到令人信服的证明要求,其主张将得不到支持。公证书中的“那一条”是对继子不利的,但不能仅凭此即能否定其继承权。
    • 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1-21
      【案情简介】   天津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于2001年8月10日设立,由董建平等12名股东共同出资,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载明:由董建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2006年5月28日董建平因病去世,其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由董建平之子董光明一人继承董建平所持有的某某公司35%的股权。2006年8月5日,某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于股东董建平的股权继承问题做出以下股东
    • 怎么让法院认定继承人,遗产继承的原则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老人的遗产,一并确定老人遗产的数额范围以及分割方式。
    • 有什么法律规定继承权丧失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1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子女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子女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继承人都会丧失继承权。
    • 哪些是限定继承的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4
      所谓“限定继承的原则”,是指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 限定继承指继承人仅在其所得遗产的财产权利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对超出遗产中财产权利的债务有权拒绝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