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莫名失踪6年多家长起诉学校索赔29万余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12:09 118 人看过

6年前,黄冈蕲春县一初中生向老师口头请假后莫名失踪,家长此后找学校商谈索赔事宜未果。3月10日,此案在蕲春县开庭审理。

马永烨出生于1995年2月27日,事发前不满14周岁,是蕲春县大同中学初二(4)班的学生。2008年10月1日至10月5日是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6日全体学生到校上课。6日上午8点20分左右,马永烨向班主任口头请假获准,此后离校,后来不知所踪。

在苦寻儿子两年无果后,2010年10月12日,马永烨的父母向蕲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失踪。2011年3月7日,法院正式宣告马永烨为失踪人。因未能与学校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2014年10月,他们又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3万余元。

当日的庭审上,大同中学辩称:马永烨系因病请假离校,其治疗情况未告知校方;其失踪后,学校派多名老师进行了寻找;马永烨当时已满13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离校行为有认识能力;家长外出打工未与学校保持联系;马永烨属法院宣告死亡,不属学校责任范围。

原告方认为,原告为了生计长年在外打工,节假日委托亲戚照看儿子。马永烨上学期间,则应由被告监督、教育、管理,而被告未尽到监督、教育、管理职责,具有重大过错,马永烨的下落不明以及被宣告死亡与被告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初中学生校园欺凌判多少年
    一、初中学生校园欺凌判多少年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校园霸凌,若其严重程度构成犯罪,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六周岁并在校园内施加欺凌导致他人轻伤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因校园霸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初中学生强迫同学拍裸照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故意拍摄他人隐私部位照片的行为,构成了强制猥亵罪。根据相关法规,对于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偷拍他人隐私部位照片的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如果是在多人
    2024-07-29
    478人看过
  • 学校“在家”自尽学校“赔款”9万元
    白银区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和班主任对班级疏于管理,对学生疏于疏导关心,对其自杀有一定的诱因,学校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第三人的教学失察和不当教育行为系代表学校履行职责,其行为结果应由学校承担。11月14日,白银市民李先生从白银市第某某中学拿到了9万元的转账支票,这张被标记为赔款的支票总算让他女儿丹丹(化名)的死有了一个结果。2011年1月20日下午,白银市民李先生回家后,发现12岁上七年级的女儿丹丹用一条红绸带搭在客厅门上结束了生命。李先生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从日记中发现,其受到班主任王老师的不公正待遇和同学的欺负,而班主任老师并没有正确处理,给女儿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李先生夫妇认为女儿的死亡与其就读的白银市第某某中学的教育行为不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白银市教育局调查后,学校出具调查报告,承认丹丹的班主任王老师对丹丹实施过体罚,并在班上说过不当言辞,但该校认为丹丹的死亡与学校无关,不应
    2023-04-26
    82人看过
  • 擅自变卖原始股七旬翁索赔29余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因所购原始股上市后,未经股权持有人同意,便将其股票擅自变卖,南京市民徐先生将变卖方中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产权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擅自出卖股权造成的经济损失29.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徐先生诉称,2006年下半年,中金产权公司南京分公司投资顾问史先生介绍其购买原始股——华天科技,每股价格6.3元,并承诺该股在2007年就可上市,没有风险,比购买股票、基金稳妥。随后,徐先生于2006年12月30日以每股7元的价格认购一万股。2007年7月22日,徐先生接到中金产权公司打来的电话,告知徐先生华天科技在2007年10月份上市无望,中金产权公司出于保护股民利益及避免风险,决定以原价回购,徐先生认为中金产权公司没有考虑到股民的利息损失,因此并未同意。2007年11月20日,华天科技上市,开盘价为20.50元,徐先生要求办理股权证,但被告知
    2023-04-24
    128人看过
  • 初中生打架,家长和学校应该如何合作?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被骂“吃屎”和“蠢猪”初中生状告老师侮辱罪据山西商报报道,一个有着16年教龄,曾多次被市、区、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的老师,竟被自己15岁的学生告上法庭,理由是学生认为老师用吃屎、蠢猪等粗话侮辱了自己。昨日,这起省城罕见的学生状告老师侮辱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日上午9时许,还未开庭,法庭内已座无虚席。尖草坪三中的40多名学生、20多名老师以及众多家长到庭旁听,本是师生关系的被告程某某和原告王某某(化名)以及他们各自的代理人出庭。王某某今年15岁,在2004年10月转到尖草坪三中154班借读。法
    2023-07-04
    209人看过
  • 大学生失常家属索赔170万
    杨某2002年考入北京物资学院,为了准备专升本考试,他租住在该校教师宿舍楼而没有住宿舍。杨母说,儿子学习用功,只想拿到本科学位后当个成功的基金经理。2006年12月28日,该校校园网留言板上出现两条不当言论网帖,学校调查发现,发该帖IP地址与杨某的电脑相同,因此找到杨某调查。杨母说,当时儿子表示网帖不是他发的,其电脑平时不关机,同学串宿舍时经常玩,很多同学都有租住房间的钥匙。但校方要求杨某指出发帖人到底是谁,否则杨某就难辞其咎。2007年1月起,校方多次调查杨某,要求他承认问题,调查现场还架设了设备,对询问过程进行摄像录音。记者在录像截屏中看到,杨某当时的表情显得紧张、焦虑。杨母说,当时学校还警告儿子周末不许回家、不许离校,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开手机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调查。接受一段时间调查,杨某回家后对母亲说,觉得没有尊严,人格被侵犯了。此后,原本性格平和的杨某情绪出现异常,时常一个人呆着不动
    2023-04-24
    248人看过
  • 未成年人失踪案频发,学校对学生失踪有责任吗
    近日,大家对于江西铅山的中学生胡鑫宇失踪一案非常关心,据了解胡同学10月14日失踪,距今已经过去了50多天了,但经过多方寻找都没有找到胡同学。而此事还未有结果,吉林又有一名17岁的高中女生小郑被曝失踪,其父亲寻找至今都没有发现孩子下落。未成年人失踪学校是否需要担责?《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如果在学校失踪,且学校无法证明尽到对孩子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即需要为此承担侵权责任;若孩子是在校外失踪,或虽在校内失踪,但学校有证据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了,则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孩子失踪,家长应当立即联系警方,不用等24小时,以免延误寻找时机;而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则需要严格管理学生,防止学生私自外出,并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拐骗未成年人犯什么罪?如果是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
    2023-05-06
    478人看过
  • 学生被劝转学3个月后跳楼家长告学校索赔败诉
    16岁少年被学校劝转学三个月后从17层楼上跳下。家长认为,学校的草率处置是孩子自杀的首因并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20万,终审败诉。法院认为,孩子的亲属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孩子跳楼与学校的处分有关。家长劝转学让孩子“受伤”据自杀学生的母亲张某介绍,2002年4月,在燕山某中学就读的陈希(化名)将同学蒋某的钱包藏起来,然后又还给蒋某。陈希认为这只是一个玩笑,可是同学却误会陈希偷钱。学校因此劝陈希转学。陈希闻讯后从学校出走,家长花了三天才找到他。张某事后安排陈希到私立学校就读,但陈希在新学校境况非常不好。几十天后,陈希又被迫从新学校退学。2002年7月,陈希从17层楼上跳下,结束了自己16岁的生命。张某悲痛欲绝。她认为孩子选择自杀,孩子曾经就读的燕山某中学负有一定责任。在法庭上,学校辩解到,陈希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在陈希被怀疑偷钱时,该班已经多次丢失零钱和乘车充值卡。学校认为,对陈希做出的处
    2023-06-04
    311人看过
  • 学生校外实习受伤学校连带赔60余万
    17岁的小刘就读于东营市某学校,本想学好一门技术,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谁知却在校外实习期间,被机器伤及手臂,造成身体残疾。4月3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小刘所实习公司赔偿小刘各种费用623000元,就读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7年8月,小刘考入了东营市某技术学校。去年7月,根据学校与某公司签订的就业实习协议,小刘被派遣到某公司进行实习。8月2日上午,小刘在实习单位工作时,不慎被机器伤及左上肢,造成左臂离断。经鉴定,小刘的左上肢损伤为三级伤残。随后,小刘将实习单位与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70048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对小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指导,公司安排小刘和其职工老李共同进行机器操作,事发时为上班时间,但老李并不在事故现场,因此,实习单位对小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小李作为
    2023-05-03
    114人看过
  • 学生玩危险游戏受伤学校担次责赔偿1.2万余元
    学生在课间活动时间玩危险游戏受伤,学校管理存有疏漏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小学赔偿原告夏某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2万余元。2006年12月的一天上午课间休息时,某小学学生夏某和其他同学在教室玩斗鸡游戏。同班同学陈某在请求参加遭到夏拒绝后,开始捣乱。夏某一手抱着腿,一手去阻止陈某,结果反被陈某一推,重重地撞到墙上后跌倒。其他同学将夏某扶起后,正值上课铃声响起,任课教师华某进入教室后见同学们围在一起,便喊到上课、上位,其他同学随即将夏某放下,致夏某再一次摔倒在地。华教师见此情形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夏某为颈二齿状突骨折,共花费医疗费等6千余元。经鉴定,夏某损伤属九级伤残。陈某的父母部分赔偿后,夏某将该小学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5万余元。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寄宿学生行窃时坠楼身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8万
    学生行窃坠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近8万元一审被驳回本报讯(记者/谷立辉通讯员/汪次安何为亲)仁化县某中学一寄宿学生翻越阳台到隔壁宿舍盗窃后返回时坠楼身亡,其家长称学校管理不善,诉请赔偿79400元。日前,仁化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其家长的诉讼请求。今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仁化县某中学寄宿生刘某趁同学熟睡之机,从302宿舍后阳台爬至301宿舍后阳台,进入301宿舍,将该宿舍4名学生的衣服拿到301后阳台,搜得现金30元后翻越阳台返回时不慎坠楼。该中学保安听到响声后,立即前往查看,发现有人坠楼,当即向校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学校立即将刘某送医院救治。刘某因伤势过重,于3月25日救治无效死亡。今年4月10日,刘某的父母向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诉称刘某是学校的住宿生,与学校之间形成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关系。301、302两宿舍的后阳台之间只有一墙之隔,住宿的学生为了方便,经常从本宿舍
    2023-06-04
    359人看过
  • 初中生失踪多久可以报警
    对于当下普遍适用的报案截止期限设定为24小时这一规定,如果您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所查找之人在其生命或人身安全方面出现了潜在威胁或可能遭受打击与伤害,那么您可以灵活地选择随时向警方揭露此种情况,并无需考虑时间因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若存在下列六种情况之一,有关人员(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失踪事件可即刻采取报警行动,而且公安部门将对这类案件立即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展开侦查工作。首先,接获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诉、举报等信息;其次,在接到儿童失踪或已满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女性失踪报案后;第三,在接到疑似已满十八周岁的女性失踪报案,可能涉及到拐卖问题时;再次,如有发现流浪或乞讨的儿童可能构成被拐卖的情况;此外,如果发现在国内出现了试图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行为,且根据法律规定应予以严惩的情况;最后,如果发现可能存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的其他情况也须立即报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
    2024-04-24
    80人看过
  • 档案“失踪”18年索赔1800万
    人事档案在“失踪”18年后才得知其去向,42岁的张先生决定状告原工作单位。他认为,原工作单位在移交人事档案过程中故意隐瞒档案去向,才导致自己此后很难谋到一份好工作,其家庭也因此出现婚变。据此,张先生提出了180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金。昨日,金牛法院开审这起“天价索偿案”。金牛法院证实,180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标的是该院建院以来之最,在全国也算罕见。据了解,1800万元的诉讼标的原本要交15万元的诉讼费,但考虑到原告经济条件有限且身体残疾,法院只收取了300多元诉讼费。辞职下海人事档案“失踪”18年昨日上午,张先生一瘸一拐地出现在法庭上,向法官陈述了“档案失踪”的始末。1980年,张进入某单位做泥水匠,在职期间深受单位领导好评。1985年,张向单位提出辞职“下海”。1992年,张为了争取新单位分房名额,第一次过问自己的人事档案。答案令他吃惊,新单位、旧单位都没有张的人事档案,旧单位的答复是
    2023-06-09
    464人看过
  • 政法学校学生状告新浪广告太多索赔经济损失1元
    认为新浪网上大量广告影响自己浏览信息和阅读心情,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小彭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新浪告到海淀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发布覆盖式广告,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目前此案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据了解,这样的案件在国内尚属首例。小彭说,她经常在登录新浪网站时,网页上会突然遭遇大量覆盖式广告,包括弹出式广告、悬浮式广告、下拉式广告和流媒体广告等的侵扰。上述广告瞬间全部或部分的覆盖了她本欲浏览的页面文字和图像,并附加了她无法接受的刺耳的声音,直接影响到她快速有效获取信息,破坏了原告阅读的心情。小彭的委托代理律师张继志和季晓川认为,因为个人接入网络需付费,无论是在学校花钱购买流量上网,还是去网吧花钱购买时间上网,这些广告都加大了流量以及侵占了时间,造成网民的经济损失,他们说,即使上网无需交费,但免费并不代表没有责任。昨天下午,新浪网的相关工作人员称,因为没有收到诉状,所以目前不好对此事作出评
    2023-06-07
    73人看过
  • 留学莫只冲着名校去
    法律综合知识
    随着留学平民化趋势的不断发展,那种认为只有最优秀的中国学生去最优秀的国外大学才称得上是留学的观念,已经显得比较狭隘。目前又是一年高考结束时,留学的话题再度火热,四川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留学专家童主任建议,留学应该选择最合适的,而不是单纯为了读名校。对于名校情结,并非海外留学才有,不过无论是国内清华、北大,还是国外牛津、哈佛,先不说自己的孩子能不能达到这些学校的入学要求,就算成绩很好能进去,孩子也感觉到压力很大,从国外学校里退学的例子比比皆是。童主任建议,应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比如英语水平、学习能力等,选择一所适当的学校。谁在为名校排名其实,对于名校的辨别,也很有意思。谁在为世界名校排名呢?目前全球比较公认的机构包括美国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商业公司QS的《世界最佳大学》、英国的《星期日泰晤士报》的《高校择校指南》等。据悉,各机构之间尽管参考的指标不尽相同,但排出来的名校排名都四川小异
    2023-06-05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小学生考初中学籍不在本校,不能报名考试,学校校长不给转学籍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房子的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
    • 学生在学校玩耍摔成脑震荡,家长如何向学校索取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大学生失踪学校是否有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得看大学生多大年龄,18周岁以上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学校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但是从道义上来讲有必要保护学生的安全。
    • 学生在校出事家长起诉学校同时能起诉学校责任险的保险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果有相应的保险,可以作为第三人一并起诉。
    • 初二学生从学校走失,学校负什么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成年人在学生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1、在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者管理瑕疵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3、该人身损害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