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供一下刑法第383条的详细内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19:30:18 467 人看过

该段内容描述了刑法第383条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根据数额和情节不同,贪污罪的处罚也有所差异,包括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可能会没收财产。对于多次贪污未处理的,会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383条,针对犯有贪污罪的人,其处罚规定如下:若贪污数额较大或者具有较重情节,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贪污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国家和人民利益也受到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还要没收财产。针对于多次贪污没处理的,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 污 罪 在 不 同 情 节 下 的 刑 法 3 8 3 条 处 罚 标 准

贪污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其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刑罚。根据该条规定,贪污罪在不同的情节下,刑罚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贪污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贪污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贪污的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贪污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的刑罚是由法院根据被告人贪污的数额、性质和情节等综合考虑后确定的。在实践中,如果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得到法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贪污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其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刑罚。根据该条规定,贪污罪在不同的情节下,刑罚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贪污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贪污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贪污的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贪污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人民币,或者具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贪污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如果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会得到法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
    2023-06-02
    332人看过
  • 民法典第158条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法条原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相关解读:一、所谓条件是指未来的不确定事件。对条件的理解,需要掌握如下两点:1.条件仅仅是法律行为生效的附款,但绝对不是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2.法律意义上的条件必须是指未来的、不确定事件,现实生活中很多习惯用语,比如支付条件、发货条件,都不是第158条意义上的条件。这也是与期限的区别。如果当事人就已经发生,但双方却不知情的事件作为条件,此时虽然不是第158条所称条件,但却可以类推适用条件的规定。因为条件设置的目的就是用双方不能确定是事件决定法律行为的效力,以便法律行为适应未来的发展,即使该事件已经发生,但双方均不知情,也不违反其真意。二、法律行为附加条件,主要有两个目的:1、在缔结法律行为时即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
    2023-04-13
    463人看过
  • 刑法383条
    有期徒刑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383条受贿立案标准是怎样解释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量刑结合情节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
    2023-07-21
    66人看过
  • 刑法224条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刑法224条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九、十二、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2023-04-13
    460人看过
  • 《刑法》224条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刑法》224条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九、十二、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2023-04-13
    194人看过
  • 详解劳动法第26条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37条规定劳动法第37条规定的内容是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如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2023-07-06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谁能提供2017中医药法47条的详细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应当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 刑法73的详细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0
      (三)缓刑的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根据刑法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接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2日内,被
    • 辽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详细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供热价格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和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由供热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执行。
    • 第385条实用刑法第383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一,数额特别巨大的;第二,款项有特殊性质的,比如贪污救灾款项;第三,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比如贪污款项给某些企业,或者某类产业甚至社会某类行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的。以上都可以算情节严重。这主要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般你都可以分辨出什么是情节严重。
    • 民法典第158条内容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