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单位报告,收到《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发票丢失声明申请审查表》不能完全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后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岗核对表证资料后,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有关发票管理岗,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将《《发票丢失声明》发行登记表》和《丢失登记申报费》一起邮寄中国税务申报公司,在《中国税务申报》中公开声明无效
2、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开声明无效。
(三)验销发票。
纳税人公开申明作废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发票管理岗验销发票。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专票丢失了不可以作废重新开。确认该专票遗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
一、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票丢失的后果如下:
1、未能合理申报税收,税务局可以能会罚款,并影响到企业的信用状况;
2、未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给不法分子捡到,可能做违法行为;
3、出售这些发票或非法开具发票,给造成恶劣的影响或意想不到的后果。
二、增值税专票丢失的处理方式如下:
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随意作废,要满足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发票要作废但客户联丢失
128人看过
-
如果丢失了发票联,是否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337人看过
-
如何作废丢失的发票
454人看过
-
购房发票第二联丢了还可以办房产证吗
143人看过
-
丢失发票能否申请作废?
299人看过
-
作废发票丢失情况说明怎么写
354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购买方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作废作废还是作废作废?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
-
-
丢失发票是否算作废?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不严重。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发票受理岗报告,领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无法完整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好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
作废的发票丢失了会罚款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10丢失作废发票,会罚款,金额处于一万元以下。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内容如下: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
住院发票第一联丢失第二联能报销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待遇从生育之前的孕期就开始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