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7:11:56 329 人看过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拆迁人违反过渡期限的法律责任有

(1)安置补偿费方面的责任。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屋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给临时安置补助费。费用的标准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2)违约责任。

拆迁人违反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进行赔偿。

二、过渡费是怎么算的

安置过渡费的标准是根据被拆房屋面积为标准来计算的。安置过渡费的多少,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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