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5-02 05:47:07 114 人看过

[摘要]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具有突出的社会管理功能。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是以团体保险健康发展为前提的,而团体保险的发展又是以国家的政策支持、保险监管的完善、保险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企业的正确认识为条件的。目前,我国团体保险规模较小,一些业务不规范,其社会管理功能发挥不理想。为此,有关各方应努力创造条件,为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内外保险发展的实践表明: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社会赋予保险业的一项责任,也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作用的升华。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具有突出的社会管理功能。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能不重视并努力创造条件,发挥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团体保险具有突出的社会管理功能

从国外团体保险发展的情况看,团体保险除了与其他保险业务一样,通过给付职能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外,还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进一步凸现其社会管理功能。团体人身保险产生于员工福利的需要。员工福利计划出现于欧洲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换时期,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得到了迅速发展,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部分,发挥重要的稳定社会的作用。与此同时,许多企业也将员工福利计划作为管理员工的“金手铐”,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战略,员工则将员工福利计划作为自己享有的一项权利。团体保险是保险公司介入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渠道,已成为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以美国为例,在美国的寿险市场上,团体保险占有40%以上的市场份额。除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外,大多数美国企业都为员工建立了补充养老计划,同时还为员工提供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医疗津贴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或终身寿险等多项保险。在我国,虽然员工福利计划尚不普及,也不规范,但许多企业已经初步具有员工福利计划的理念,并重视为员工提供工资之外的福利。可以预见:随着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员工福利计划将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这将为我国团体保险的介入和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充分发挥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应具备的条件

分析西方国家团体保险所发挥的社会管理功能,不难发现,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是有条件的,主要包括:

(一)国家对团体保险的政策支持和有效监管

如果说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公司的一项责任,那么,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的结合,经营团体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享受国家赋予的相应的权利和获得相应的利益。从国外团体保险发展的情况看,其权利除了与一般企业一样,享有国家所创造的公平的市场环境的权利外,还必须享有国家对团体保险给予特殊政策支持的权利,这些权利也是保险公司作为企业获得相应利益的保证。

国家对团体保险的特殊政策支持,主要体现为对团体保险(特别是团体年金保险)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家在税法中为企业年金设立专门的条款,对发展企业年金实施免税鼓励政策,如:允许雇主与雇员从他们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养老金缴费额,并减免养老金投资收益所得税,但对待养老金领取时则像对待其他应纳税收入一样,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一些经合组织国家中,估计政府用于企业年金保险税收减让的隐性支出达到了政府在公共养老保险显性财政支出的20%—40%.在美国和澳大利亚,该项隐性支出约为GDP的1%,英国为3%.

由于各国的团体保险,包括企业年金保险都是实行市场化经营,因此,国家对团体保险的有效监管也是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发挥的重要保证。有效监管取决于监管主体的专业性、监管依据的完备性和监管内容的科学性。保险监管主体实施对团体保险的监管,但相关管理主体也会对团体保险(主要是年金保险)有关领域实施监管。团体保险监管所依据的法律体系包括保险法规和与团体保险相关领域的法规,如美国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英国的《医疗》等都有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规定,并对企业年金保险产生影响。监管内容的科学性则表现为能根据团体保险的特点,对团体保险的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管。有效监管通过为团体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而促进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二)保险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业务创新

国外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与保险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创新,规范经营有密切的关系。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公司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开展团体保险业务时,其竞争对手不仅是其他的保险公司,而且还包括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等。保险公司不断创新产品,完善营销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包括精算和风险管理优势、产品开发优势和资产管理优势,发挥对风险的分散和保障功能,规范各类业务,使团体健康险、意外险、定期和终身寿险等险种在员工福利计划中对疾病、伤残、失业等风险因素较大的领域发挥突出的作用,使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企业对团体保险的正确认识

在许多国家,由于参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与一般业务相比,具有一定的“半官方性质”,但这丝毫不影响团体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对于团体保险市场而言,与一般市场相同,需求者对供给者产生较大的影响。企业作为团体保险的需求方,对团体保险的认识和采取的行动,直接决定和影响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在许多发达国家,大多数企业都能充分认识并利用团体保险在增强员工向心力,吸收、留住有才干的员工,塑造良好的企业氛围等方面的作用,认识到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相比的低成本特点、团体保险与年金市场其他经营主体相比的精算优势和产品开发优势。企业对团体保险的正确认识,使得团体保险的发展及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发挥我国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对策选择

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是以团体保险健康发展为前提的,而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又是以国家的政策支持、保险监管的完善、保险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企业的正确认识为条件的。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团体保险规模较小,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发挥并不理想,甚至由于一些团体保险业务的不规范,使得保险业背上了“洗钱”的黑名,助长了一些企业逃避财务管理乃至腐败的不正之风。究其原因,实际上是充分发挥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条件不完全具备。一方面,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使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缺乏与之相对称的“权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团体业务经营的不规范和企业对团体保险的“滥用”,使保险公司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企业的帐外存款机构、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外资企业进入带来的企业年金等国际通行规则,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认识到以奖金加实物为标志的传统福利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员工的需求。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理财顾问和风险管理咨询者角色的进一步确立和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放宽,企业将更多地通过团体保险手段,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落实和为员工理财等问题,团体保险的需求将呈现旺盛的态势。为此,应立足于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来发挥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政府应为发挥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提供政策支持

1.启用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目前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明确了试点地区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而对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尚无明确的免税政策,弱化了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动力。相关研究表明:通过税惠政策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是一条成本很低的政策。以2001年为例,当对缴费阶段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免征,且无免税上限时,税收减少153亿元;若有工资总额4%的免税上限,税收减少124亿元,占财政收入和税收总额的1%左右。而通过税惠政策下的激励作用,2001年养老金增长可以达到416亿元—540亿元,但是根据估算,在2001年由商业保险公司实现的团体年金保险规模在100亿元左右,考虑到团险个做的影响,团体年金保险市场的总规模不会超过150亿元,也就是说企业年金发展的“缺口”为260亿元~400亿元左右,可见,通过税惠政策可以有效克服“企业年金发展压制”的局面,极大地推动团体保险的发展,进而推动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2.完善与团体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适时制定相关法规。团体保险的发展及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不仅决定于约束团体保险本身的法律、法规,而且还受制于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如团体年金就会受到企业年金相关法规的影响。从目前情况看,虽然我国对企业年金确定了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的大原则,但一方面对具体运营和管理尚未制定标准加以规范,另一方面是对基金经办机构尚未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基金的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基金投资回报率难以达到预期水平。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的缺位,都影响到团体年金保险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在条件成熟后,颁布相关法规。

3.规范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的经办主体,完善团体保险经营的市场环境。毫无疑问,我国保险公司具有团体保险经营的权利。但从目前关于企业年金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经营来看,保险公司处于尴尬的境地。首先,在国务院国发[2000]42号文件《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对于企业年金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经营主体并没有明确界定,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少部分由企业自办、商业保险公司或工会经办。而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险部门、工会的性质决定,他们是完全不平等的竞争对手,如果一定放在一个平台上竞争,必然影响这些业务的发展。鉴于社保机构本身的特殊性质,且目前已不堪社会保险改革的重负,因此不应该作为经营企业年金的主体。

(二)保监会应加强监管与协调工作

保监会应以行业管理者的身份,对团体保险业务进行科学的监管。首先制定团体保险的管理规定,从产品开发、展业、赔付等方面作出系统的、原则性的规定。同时,重视对团体年金表的编制工作,针对团体保险的特点进行条款和费率监管;第二,建立团体保险销售资格认证制度,对团体保险销售渠道的管理作出相应调整;第三,针对团体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加以规范,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第四,对团体保险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确保团体保险市场业务的规范。

保监会还应以行业领导者的身份,与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协调工作。保监会作为行业领导者,有研究和拟定保险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的职责。团体保险发展与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制度规定高度相关。而我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制度在制定政策、宏观调控、运营监督等多方面又涉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这就要求保监会以行业领导者的身份出面,与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进行协调。在团体保险中,充分发挥保监会的外部协调作用,也是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和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发挥的一项重要保证。

(三)保险公司应重视团体业务创新,规范业务经营

1.保险公司应对市场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需求,进行团体保险的创新。国外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是以多样化的团体保险产品为载体的。实际上,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及其不同发展阶段对团体保险有不同的要求。国外众多的团体保险产品,正是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开发出来的。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许多团体保险产品针对性不足,对市场需求反应迟钝,应变能力不强,种类少,难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因此,必须针对不同的需求,加大团体保险的创新力度。

2.探索新的团体保险销售模式,建立团体保险的专业服务队伍。目前,国内寿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即所谓的三支队伍——直销、营销和代理公司代办。由于保监会明文规定,个人代理人不能代理团体业务,所以,团体保险只能通过直销和代理公司代办的渠道,且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造成团体业务长期粗放管理,展业凭关系,靠回扣,没有风险评估、计划设计等高服务内涵。此外,团体保险业务销售渠道不专业,客观上造成了个人业务与团体业务、营销业务与手续费业务的交叉与混乱。因此,应根据市场发展和各公司的经营策略,探索新型销售渠道。与此同时,还应重视对团体保险的专业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团体保险的专业服务人员应成为企事业单位的福利保险顾问,可以从保障、福利、法律、财税等方面向企业提出保险建议,为企业设计科学的保险计划。鉴于目前这类专业人才的匮乏,保险公司应加大培养力度,提升团体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业务管控系统。团体保险的特点决定,应建立产品线与客户线相结合的管控体系。同时,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如将团体医疗、团体年金、团体健康保险等整合在一起,提高管理和销售效率。客户线可以按行业、规模、经济性质分别设置。团体保险的管理组织应围绕业务流程设置,缩小管理跨度,体现高效协作。在具体服务上,建立高品质、高附加值、交互式的服务理念。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信息对称的服务关系。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将团险资讯及时传送给客户,另一方面,客户也可及时将与服务有关的内部资讯提供给保险公司。

4.以规范经营引导企业的保险意识,尽快改变目前的粗放式经营模式。目前,资金型业务,赔本赚吆喝,保险公司“返费让利”使企业对团体保险产生许多误解。当务之急是从长计议,处理好企业的现实需要与团体保险发展的关系,对于企业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不能盲目迎合,对于企业提出保险公司尚未开发的产品和尚未提供的服务需求,也不能置之不理。

(四)提高社会公众对团体保险的认识

社会公众对团体保险的认识直接决定其投保行为。目前,企业“滥用”团体人身保险问题突出,投保动机不端正,类似逃避财务监管、企业关键人物(如财务人员)为了获得保险公司承诺的回扣(或手续费)、企业与保险公司的特殊关系、为抢在企业破产、兼并、收购等情况发生前为员工创造福利等而投保的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召开由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产品报告会(说明会)、印刷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告等渠道,提高企业对团体保险的作用及其社會管理功能的认识。

总之,团体保险具有突出的社会管理功能,而这一功能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只要我们多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我国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并由此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地位。

刘冬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是现代社会公认的伦理基础,具有规范各民族、各阶层、各领域社会成员行为的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与仁、义、礼、智一同构成了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西方文化同样对诚信推崇倍至,并建立信用制度来保证其实现。诚信对市场经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指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除了需要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公正、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可见,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以“最大诚信”为基本原则,对诚信的要求远高于其他行业。可以说,诚信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是保险业的生命线。现阶段如何解决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是我国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如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又
    2022-04-19
    198人看过
  •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是
    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存在的问题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具体如下:1、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按照保障项目和管理对象划分的,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2、不同的管理部门分管不同的项目,劳动部门管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人事部门管理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安置、社会福利;3、每个部门都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对象和保障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劳动部门制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发布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同时各个部门也都按照自己确定的方式、方法征收社会保障基金。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
    2023-08-09
    423人看过
  • 论商业保险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
    保险业发达的瑞士,曾提出过一份SIGM研究报告,表明了巨灾风险在世界范围的发展趋势。数据显示,自1992年以来,全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都超过300亿美元,而1995年由于日本的阪神大地震更是使巨灾损失骤增1500亿美元。从总体情况来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巨灾风险爆发率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而巨灾造成的财产损失程度也不断增加。可见巨灾风险已经威胁到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我国巨灾风险与巨灾风险管理现状1.1巨灾风险概述巨灾风险是一种极特殊的风险,是保险研究和精算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字面上理解,巨灾风险就是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风险。不过目前国际保险界对于巨灾风险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巨灾风险进行定义和划分,美国保险服务局(InsranceServiceOffice,ISO)财产理赔部按照1998年价格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导
    2023-04-23
    153人看过
  • 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进
    1.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必须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同时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目前农民收入偏低,城乡有一定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3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
    2023-05-05
    259人看过
  • 析人寿保险的社会功能
    在一些富人眼里,他们会有这样一种看法:人寿保险有什么用呢?我有的是钱,买不买都无所谓。的确,富有的人不缺钱,但他们往往缺乏对财富的保障与安排。其实,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所需要关注的焦点是怎样通过对财富的安排获得一颗安稳的心。所以,对富人而言,在其理财规划中,需要考虑添置人寿保险,不在于人寿保险能带来怎样的投资回报,而在于能让他们透过人寿保险获得心灵的坦然与安全感,而这正可以通过人寿保险的资产保全功能得以彰显。我可以加入股市来赚钱!2008年,中国股市震荡将加剧,在投资者都将进入股市当成短期投机机会的大背景下,我可以加入股市来赚钱,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认为,如果做投机,散户肯定做不过机构,所以他呼吁投资者一定要买保险,如果没有基本保障,所有的财富都是裸体的,一旦有个意外,大病财富就会灰飞烟灭,稳健是金融业的本质,金融行业的任何冒进都会有风险,保险业的长期稳健投资,
    2023-04-23
    223人看过
  • 略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售股权的部分收入(国家积累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劳动者劳动收入的扣除形成的;全国国有经营资本约有三万亿元,其中可以出售三分之一左右即一万亿元左右,这部分基金可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起动基金)。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几种来源的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户储存,由国家指定的专门机构统一管理,除日常开支外,其余投入各种共同基金,以保值增值。(3)配合社会保障立法过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动员,对公民普遍进地社会保障知识教育,以调动所有公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从而为施行新的保障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减少改革的阻力。
    2022-04-08
    195人看过
  • 我国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原则
    本文介绍了我国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原则等一系列相关内容,立功制度是一项明显追求功利主义的法律制度,功利主义也成为我国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立功制度是一项明显追求功利主义的法律制度,功利主义也成为我国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但由于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过分功利主义倾向,造成了立功认定标准的单一化,并由此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1、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关于立功制度的价值取向,我国理论界大部分学者认为立功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功利主义。有学者认为立功的道义根基在于人类长期以来形成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报应观念,而功利主义学说和整体主义思想构成其牢固的理认铺垫。整体主义的实质就是功利主义。也有学者认为立功制度的本质是功利主义。从法理上看,立功制度能够产生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最佳的社会效果;从效率上看,立功适应了刑罚经济性原则的要求,从客观上具有节约刑罚成本的实际效果;从刑法的规定看,立功制度并不要求具有立功
    2023-06-11
    55人看过
  •  社会保险智能卡的基本功能
    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和设计的集成电路(IC)卡,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和设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保卡的适用范围社保卡是指由政府或社会保障机构发行的一种智能卡,主要功能是用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支付和结算。
    2023-08-30
    251人看过
  • 论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
    [摘要]长期护理保险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较好途径之一。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从长期看,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模式应从商业保险逐渐过渡到社会保险。[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老龄化,长期护理长期护理保险是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出现在美国,2000年4月日本正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虽然这一险种出现较晚,但发展速度却较快,目前已成为一些国家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继2005年国泰人寿在上海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之后,2006年6月15日,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这是国内首个全国性的具有全面保障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它的推出,
    2022-04-17
    432人看过
  • 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现实及未来的思考
    目前我国管理会计理论主要是介绍、引进国外的管理会计理论、方法,还没有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很少,理论与实际严重脱离;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内容重复交叉现象严重。基于这种现象,我们应将西方的管理会计与我国的财务管理相结合,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新时期的财务管理体系,并且,加强实证方法的研究,多采取案例分析,解决理论与实际脱离的问题。关键词:管理会计理论;现实;未来管理会计起源于美国,萌芽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泰罗的科学原理为基础,形成了以标准成本和预算控制为主要支柱的早期执行性会计,20世纪四五十年代是管理会计理论的形成时期,1952年提出了“管理会计”这一专有名词,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传入我国,现在已跨入21世纪,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现实如何?未来又怎样呢?一、管理会计理论现实1、理论上没有形成中国特色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就目前我国管理会计理
    2023-04-24
    358人看过
  • 郑功成:我国已具备基本社会保障能力
    带着这些问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第一财经日报:在我国社保制度建设的过程当中,部分专家认为政府目前也就仅仅满足于建设一种制度,而并没有真正赋予这个制度更多实质性的惠民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在社会保障内容的建设上着力点仍然不足,依然有所欠缺。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郑功成:这是一个现实。毕竟所有的政策制定都是先有制度后有内容的。更何况我们国家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的道路。在这方面我们无法和国际上相比。绝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都是立法先行,先把法律制定好,然后制定制度,有了制度才能实施。所以任何问题都是要在立法的过程中解决。但中国走的是渐进改革道路。这个大的背景决定我们的社会保障首先要解决的是制度覆盖的问题,就是有没有社会保障的问题。其次,才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它的内容。再次,才是我们将如何在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制度之间缩小差距的问题。但我希望这个渐进的过程越
    2023-06-07
    372人看过
  • 论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
    法律综合知识
    内容提要:按照加入WTO日程表,我国金融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保险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挑战也不断升级。由于保险公司监管的内容与方式影响着所辖保险机构的经营决策,决定着整个保险行业的结构与功能,为了维持本国保险市场体系安全稳定地运行,保险监管机构与其所管理的保险公司面临相似的挑战。因此,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对控制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保险客户资金安全、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公平竞争有重大意义。本文从政府监管、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三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问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开放,这对我国保险业将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新的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构建我国保险机构监管体系,为我国保险业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险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新型的保险品种如分红型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等不断推出,有效的监管必须随之加强,而加强管理的要求又会进一步加剧劳动力市
    2022-04-25
    164人看过
  • 论我国保险公司资本结构监管(上)
    资本是指可以生产出更多财富的东西。从经济学意义上看,资本就是通过无休止的运动而实现利润;从财务管理意义上看,资本通常是指企业出资人投入资本或自有资本和出资人权益。资本具有增值的基本属性、竞争的市场属性和流动的内在属性,揭示的是企业资源的来源特征。保险公司资本是指投入到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本和长期债务资本。保险公司权益性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和保险公司积累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准备金。保险公司长期债务资本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和票据等。一、我国保险资本结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飞速发展,成为金融业中最有潜力、发展最快的行业。保险业的发展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各种资本蜂拥而入。截至2005年底,全国保险公司资本共计1390多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5%,是1982年保险业恢复之初的近280倍。其中,2005年保险公司实收资本是2002年的2.6倍。保险公司资本结构也由
    2022-04-29
    188人看过
  • 我国的社会保险是那些?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2、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
    2023-04-1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功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社会保险具有以下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促进和完善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1)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 (2)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 社会团体险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工伤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给员工购买的强制性保险。仅限于对发生工伤员工的工伤治疗费用进行报销、或给予工伤待遇。 团体意外险是商业保险,可以单位自己选择,对团体发生各种意外进行保障和赔付。可以作为社保的一种补充。
    •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舆论监督体现舆论监督规定的意义主体体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
      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基石: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是确保司法权依法和公正行使的有力手段;而司法作为重要的社会调节机制,则是保障社会正义和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和谐共存,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但在当前我国特定的社会形势与政策框架下,正常的舆论监督经常畸变为阻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舆论审判:通过媒体和网络
    • 我国的行政处罚对象包括社会团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1
      包括。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也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在我国社会保险具体是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3
      1、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交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交费金额。 2、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虚构。 3、到社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组织开具。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组织出具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资料(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手续和本人有效身份资料),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组织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