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类及其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31:44 350 人看过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类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公民可以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十六岁以上、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公民只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所具有的行为能力

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殊情况: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所具有的行为能力

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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