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02:25 484 人看过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保监办,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学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要求,为切实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保监会系统和保险行业发生的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避免出现漏报、误报等情况,现就加强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告内容(一)重大保险合同纠纷、众多保户非正常退保或涉及保险业的重大事件。(二)涉及保险业的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重大赔案。(三)涉及保险业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四)保险机构中心支公司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伤亡事故或保险从业人员群死群伤事故。二、报告标准(一)关于重大保险合同纠纷、非正常退保或重大事件的报告标准。1.因发生保险合同纠纷造成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集体上访、聚众游行示威、堵塞交通、围攻政府机关和保险机构及其他重要场所的事件。2.众多客户非正常要求退保。3.其他需要
    2023-06-09
    377人看过
  •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通知:3月起交强险费率与酒驾联动-交强险
    中新网2月11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据介绍,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消息称,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酒后驾驶严重危害
    2023-06-05
    350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04年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提高保险监管效率,维护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授权,对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三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四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制定规章,授权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派出
    2022-11-03
    116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复函
    辽宁保监局:你局《关于对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请示》(辽保监发〔2010〕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09〕91号,以下简称《通知》)未强制要求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行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二、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在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时,可提出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根据《通知》规定,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实现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三月三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04-23
    308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保监厅函〔2007〕327号)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柳兆福诉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支公司一案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中,“未取得驾驶资格”包括驾驶人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形。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需要驾驶某种类型的机动车,须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因此,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应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资格”。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3-06-05
    445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火灾责任等问题的复函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你院邳检民咨字(2003)第2号《关于机动车保险火灾责任等问题的咨询函》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关于明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火灾”责任的批复〉》(保监复〔2000〕159号)中已经明确指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的“火灾”责任是指,因保险车辆本身以外的火源以及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的燃烧导致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第一部分第三条第(六)项“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是指保险车辆发生自燃和保险车辆因不明原因产生火灾而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该条规定中对于“自燃”和“不明原因产生火灾”均作出了解释。“自燃”是指:“没有外界火源,保险车辆也没有发生碰撞、倾覆的情况下,由于保险车辆本车漏油或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载运的货物等自身问题引起的火灾。”中国保监会《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自燃”解释的复函》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
    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法定保险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
    2023-02-28
    410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势在必行。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2023-04-24
    274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夏保监局:你局《关于执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宁保监发[2004]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效后,任职主持工作行使总经理职权的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决定》第一条中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二、《决定》生效后,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已通过相应任职资格审查的,任职总经理时,无需再次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任职总经理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三、《决定》放宽了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因此,《决定》生效前取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决定》生效后主持工作的,无需再次按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主持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职务调整的情况。
    2023-06-10
    166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的复函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函[2003]114号发布日期:2003年01月13日生效日期:2003年01月13日南京保监办:你办《关于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有关问题的请示》(保监苏发〔2002〕21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9号),1996年7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和费率,属于财产保险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二、非中国保监会制定和修订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与费率,中国保监会不负责解释。三、《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解释》(银发〔1996〕187号)第四条规定:“本条款保险责任采用列明方式,即保险标的只有在遭受本条所列灾害、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因此,只有在保险标的发生爆炸时,方属于本保险条款“爆炸”的责任范围。2003年1月13日
    2023-04-23
    448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各证券发行人、各证券经营机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防范证券登记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关联法规:第二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第三条本公司依法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
    2022-12-07
    145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7〕9号【发布日期】2007-01-08【生效日期】2007-01-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保监中介〔2007〕9号)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6〕2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分业经营的政策,制定详细的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集团内部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23
    499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规范中介销售渠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辖内各区级财产保险公司,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近期我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市的车管所周边存在不法销售行为,个别公司的保险营销员私自将保单交由非法中介机构或个人销售,引起较多投诉。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规范中介销售渠道,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广西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坚决杜绝由保险营销员私自委托非法机构或个人销售保单的现象。二、禁止“返佣”现象,严禁保险营销员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三、各保险公司要规范渠道销售管理,严禁委托没有代理许可证的机构销售保单。四、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协调作用,督促各会员公司加强营销员管理,及时反映市场不规范问题,加强综合治理。五、广西保监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行为,将依照监管规定
    2023-04-23
    403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0]32号)
    当事人:钟方身份证号:43010219690203××××住址:湖南省湖南韶山北路1号6区1栋102室经查,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你作为深圳市财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财富经纪)驻湖南业务代表,存在以下行为:1、2009年8月,经你协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将直接承保的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委员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虚挂为深圳财富经纪的中介业务,并以经纪费名义支付资金192188.8元。深圳财富经纪按一定比例扣除后,将剩余177016元转账支付给你个人账户,由你提取现金支付给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相关经办人员,用于支付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委员会费用和其他费用。2、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经你协助,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将直接承保的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安心卡和安居卡业务虚挂为深圳财富经纪的中介业务,并以经纪费名义支付资金382599元。深圳财
    2022-04-24
    37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什么,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
    • 交强险责任限额中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哪些职能部门?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中国保监会设14个职能部门:(1)办公厅(2)发展改革部黄页微成本营销方式不见不散约会新主张小户型主阵容揭晓多媒体互动学英语(3)财务会计部(4)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5)人身保险监管部(6)保险中介监管部(7)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8)国际部(9)法规部(10)统计信息部(11)派出机构管理部(12)人事教育部(13)监察局(14)机关党委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十五条的表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8
      按照保密规定,严格执行收文登记制度。各级文件管理人员要准确记录公文运转的时间、方向,以保证公文运转安全和便于查询。收文分为办文和阅文,应当分别进行登记。凡主送或抄送保监会党委、保监会和会领导的公文,由办公厅统一负责签收、登记后分送。职能部门、会领导秘书自行收到的办文,应按办文程序一律先交办公厅统一登记后再办。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9条规定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1
      保监会各类发文由办公厅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打印的标准格式,并统一缮印制发。缮印文件应根据先急后平、先公文后资料的原则予以安排。缮印的文件,必须符合公文规定格式,排列整齐,清晰美观,份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