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公司怎样与总公司合并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9 15:24:03 304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无法合并。

无法合并。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与总公司合并

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

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都诸多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

它一般设立于总公司成立之时或成立之后,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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