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保证人的遗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32:37 85 人看过

(一)法条依据及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

1、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的公民死亡的,为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即本案中被执行的担保人死亡的,不论其遗产是否有人继承,也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是否承认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从以执行人的遗产作为执行标的,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所执行的标的仅限于遗产。如果遗产不足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也应当终结,保证人所负债务不再由其继承人偿还。

(二)理论依据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保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在借款没有到期或者债务人能够全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偿还责任,那么保证人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属于或有负债。

所以,保证人的遗产是否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关键是看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是否已经产生。

如果保证人死亡之时保证责任还没有产生,由于保证人的保证义务仅属于或有负债,保证义务还没有转化为保证责任就因保证人死亡而消失,那么,保证人的遗产就不应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保证责任已经产生,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已经转化为现实的保证责任,或有负债已转化为实有负债,那么保证人死亡后的遗产就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保证人在执行过程中死亡,因此保证责任已经现实存在,应当就保证人的遗产进行执行,或者继承人在继承份额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保证人死亡后,是否需要中止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由此,被执行的保证人死亡的,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没有遗产可供执行,并且没有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没有遗产可供执行,但是有继承人的或义务承受人表明愿意承担被执行人生前保证责任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将继承人或义务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继续执行。

3、被执行人死亡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若其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4、被执行人死亡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若其遗产继承人并未表示放弃继承的,则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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