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只限制劳动者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5:32:00 315 人看过

竞业限制只对劳动者进行限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义务的,属于显失公平的协议,该协议不合法,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履行相应义务的,不影响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约定竞业限制应符合哪些条件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竞业限制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是否在职,竞业限制分为任职期的竞业限制与离职竞业限制

任职期的竞业限制是指,禁止用人单位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用人单位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活动。任职期的竞业限制又分为同业竞争之禁止与兼业禁止。同业竞争之禁止,即董事、经理、雇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本用人单位营业范围内的业务;兼业禁止,即董事、经理、雇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同类用人单位的无限责任股东、经理、董事或同类合伙用人单位的合伙人。离职竞业限制,即董事、经理、雇员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为前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掌握的知识、信息、经验、技能为自己或后一用人单位服务。

根据是否以补偿为前提,竞业限制分为补偿性的竞业限制与非补偿的竞业限制

劳动部在《关于用人单位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下的劳动者竞业限制
    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有: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劳动者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的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案情回放:云水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5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7日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中及《保密协议》第8条中均约定了王某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王某在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内,即自2006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8日3年内不得到与云水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劳动合同》中还约定了每位员工入职起的月度工资总额中含有5%作为同业禁止的补偿金。王某于2006年1月18日提出辞职申请。2006年2月8日,云水公司与王某
    2023-07-06
    186人看过
  • 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对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履行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期限是多长时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2023-06-16
    473人看过
  • 公司是否可以主动放弃劳动者竞业限制?
    与公司签订竞争限制协议可以不收取补偿金,但即使放弃收取竞争限制补偿金,也没有必要履行竞争禁止义务。竞争限制是指使用者和知道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在一定期间内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使用者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劳动者竞业限制怎么解除?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在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竞业限制解除。但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2023-08-06
    119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劳动者还能否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呢?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不正当竞争,《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在实践中,虽然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但没有约定如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后,自动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这一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以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存需求。劳动合同中企业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风险1、竞业禁止限制期限约定超过两年的,属
    2023-08-08
    102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最长年限规定:劳动法限制几何?
    本文介绍了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指出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且限制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了解其商业秘密的员工之间达成协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时间内,被竞业限制的员工不得在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等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同类行业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从
    2023-08-24
    425人看过
  • 竞业限制约束了劳动者什么
    从法律规定看,竞业限制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人员、期限、范围、地域、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等。竞业限制的内容通常体现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中。实务操作中,有时还约定员工离职后定期通报就业状况的义务,以此作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前提条件。另外,也有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每月的工资构成中包含固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来代替离职后按月或一次性给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实践中,有些企业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这就容易使人产生一种模糊的认识,认为保密与竞业限制是一回事儿,甚至有HR认为支付了保密费,就无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这说明我们对两者的认识存在误区。其实,竞业限制与保密还是有区别的:1、保密义务所限制的行为是对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使用行为,而竞业限制所限制的是从事某种专业、业务,或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2、保密义务是从消极意义上禁止相对人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不
    2023-02-26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期限是指劳动者对竞业限制的约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协议不给,劳动者能否自行解除竞业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5
      1、不给竞业限制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给付,或者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能自行解除,在解除前,也不得到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劳动者即负有遵守的义务。但遵守以后,可以依法向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司法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
    • 竞业限制期限是劳动合同期限二年而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是否是合法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9
      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竞业限制期限是指在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二年。竞业限制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没有任何关系。竞业限制针对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而劳动合同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两者是不直接相干的,只是竞业限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已。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竞业限制是否适用劳动者双方约定的时间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的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劳动者能够解除竞业限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
      1、不给竞业限制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给付,或者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能自行解除,在解除前,也不得到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劳动者即负有遵守的义务。但遵守以后,可以依法向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司法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