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特征
1.清算活动发生在企业解散之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是其清算活动的起点,但是,并非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解散后都必须进行清算,在企业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情况下,由于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将概括承继原企业的财产和债权、债务,不存在清算的问题;
2.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企业清算完毕并经过注销登记程序将不复存在。
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活动主要围绕着其财产关系而展开,具体包括清理企业财产、从债务人处收取债权、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以及向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这些活动都是发生在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应当遵循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等私法原则。同时,清理企业财产及向债务人收取债权的目的都是为了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有的话),因此企业清算的首要目的是清偿债权人,债权人是企业清算活动的最大利益相关者。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分类如何划分
在学理上,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种类。如根据清算活动是否按照破产规则进行,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1.破产清算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时,该企业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清算,这种清算程序严格,受到法院的严格控制:而后者指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宣告破产以外的其它原因而引起的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清算的企业一般被认为有充足的财产清偿其债务,因而相对于破产清算来说,比较自由。
2.非破产清算按照清算活动是否遵循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的方法及程序,又可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
任意清算,指的是清算不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其清算方法完全取决于企业章程、有关协议以及投资者决定的清算方法。这种清算通常由企业的投资者自己进行,清算的各个步骤由清算人自行决定,因而效率较高,只适用于投资人全部得不到或者部分得不到有限责任保护的企业,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投资者追偿,因而企业债权人较有保障,但除少数国家(如日本)允许无限公司的任意清算外,其他各国都实行法定清算。
法定清算,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的清算,是严格的、必须遵循法定步骤的清算,其理论基础是,有限责任具有天生的缺陷,即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对于债权人的保障不充分,因此,对于投资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应当进行较为严格的全方位的规范和监督;具体到清算领域,就是法律应该积极干预企业的清算,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较好的保障。我国有关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都规定了企业清算方法及步骤,可以说我国立法仅承认法定清算而不承认任意清算,即使是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
根据我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及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于1996年7月9日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6)第2号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清算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包括破产清算、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三种。凡是外商投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普通清算适用于企业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的清算,依照《清算办法》关于普通清算的规定办理。而特别清算则是由外商投资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清算。
3.特别清算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而企业审批机关同意进行特别清算的;
2.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要进行清算的,依照《清算办法》关于特别清算的规定办理。
在上述三种清算方式中,破产清算是按破产程序进行的,由人民法院组织,程序严格,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其它两种清算都是非破产程序,其中特别清算实际上也是一种强制清算,它不像普通清算那样由企业自行组织进行,既无债权人干涉,又无国家机关的介入,而是根据债权人或股东的申请,在审批机关直接组织和指导下进行。但是这三种清算方式之间又有一定程序上的关联性。
根据《清算办法》,除了企业被依法责令解散外,特别清算只是在普通清算进行后出现法定障碍时而无法独立完成清算事务时,才能开始实行,而不能在尚未启动普通清算时直接适用。显然,普通清算在时间上可视为特别清算的前置程序。同时,在普通清算或特别清算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转入破产程序,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破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企业清算:资产如何划分分配?
239人看过
-
【外企清算】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期限到期如何清算?
166人看过
-
如何计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404人看过
-
如何申请、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
31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
189人看过
-
【外企清算】概述上海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一般程序
492人看过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程序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
-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如何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程序的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72008年1月15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被废止,2008年5月5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审批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其中包括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该案情况要看依据
-
多家外商投资企业不可以划分为投资性合作企业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7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属于中国企业。中外合作伙伴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分配、风险和损失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