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性犯罪后让人顶包的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34:11 115 人看过

网友咨询:一对夫妇晚上驾车回家,驾车的妻子不慎将一路人当场撞死。于是妻子让丈夫顶包,被公安机关查实。请问对于妻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妻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过失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她的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肇事者指使他人做伪证,又构成妨害作证罪

本案中,妻子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且是明显的故意行为,不能被交通肇事罪包容,实际上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与妨害作证罪,应予以数罪并罚。

【相关知识】

顶包的行为不适用事后不可罚理论,而应当单独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即肇事者以暴力、贿买、威胁等方式,指使他人做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应当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理由如下:

一、所谓的事后不可罚行为,又称共罚的事后行为。是大陆法系的刑法学理论中率先提出的概念,一般通说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是发生在状态犯的前提下,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先行为,在先行为侵犯的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了一个对先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同时并未侵犯新法益的后行为,这个后行为即可以为先行为所概括,无需再次予以法律评价。常被用来解释这个概念的例子有:甲实施盗窃行为,窃得一件名贵的古董,他将该古董卖给他人以换取现金。此时,甲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那么对其卖古董的行为是否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呢?目前通行的做法只以盗窃罪进行定罪,从而对销赃行为进行包容,这样的做法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实践的需要。实际上这里的盗窃后的销赃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后不可罚行为。

判断是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1)两个行为的实施是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

(2)第一个行为必须构成状态犯;

(3)第二个行为没有超出第一个行为的法益范围;

(4)两个行为均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要件。

事后不可罚行为本质上是先行为已符合完整的犯罪构成,足以评价整个行为的性质,同时后行为能够被主行为加以吸收,故无需另行定罪评价。

二、交通肇事后叫人顶包的行为。前后两行为侵害的法益范围不同。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可分为交通肇事后的逃逸和顶替两个行为。肇事者的逃逸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侵害被害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的从重评价的范围,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而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其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其侵害的法益显而易见的已远远超出了前行为所能涵盖的范围。

同时前后两个行为的主观状态不同。事后不可罚的行为要求前后两个行为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而在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中,前一个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后一个让人顶替的行为是明显的故意行为,前后行为的主观状态是不相同的。

三、叫人顶罪的行为符合妨害司法罪构成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该如何定罪?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罪(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
    2023-04-19
    231人看过
  • 殴打他人行为如何定性定罪?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殴打他人的处罚故意殴打他人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
    2023-07-07
    474人看过
  •  同性恋者聚众犯罪行为如何定罪
    “同性恋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聚集多对男女进行淫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同性恋聚众淫乱罪”指的是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聚集多对男女进行淫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 同 性 恋 聚 众 淫 乱 罪 的 客 体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同性恋者或者其他具有性虐待倾向的人,以淫乱或者互相刺激性欲为主要目的,或者聚众淫乱,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3-09-07
    479人看过
  • 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行为如何定性
    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行为定性: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一、寻衅滋事公诉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怎样才算是寻衅滋事首先,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寻衅滋事行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2023-04-11
    83人看过
  • 犯罪行为的犯罪性质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一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3、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犯罪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构成犯罪的实质要件。而侵权行为造成的危害往往只是及于个体或集体,一般不会强烈到波及社会
    2023-07-21
    416人看过
  • 犯罪后找人顶包是否数罪并罚
    犯罪后找人顶包,如果犯罪人员犯有数个罪名的,是可以进行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一、抢劫强奸杀人什么的怎么判刑抢劫、强奸、杀人都是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每一个单独的罪名和处罚都有明确法律规定。当同一行为人同时触犯该三个罪名时,就要分情况讨论了。首先,抢劫和强奸完全不同的两个行为,不可能发生吸收或者竞合,因此,此二罪一定是分别量刑、数罪并罚的。其次,对“杀人”行为,要区分是独立行为还是结果加重犯。如果是抢劫、强奸以外的独立行为,那么就要实行数罪并罚。再次,如果是抢劫、强奸行为过失导致被害死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致人死亡”以及“强奸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对“杀人”后果予以包含评价。最后,还要看抢劫、强奸、杀人三个行为是否针对同一对象。如果是针对不停的受害人,那么必定是进行数罪并罚的。总之,需要根据犯罪构成和罪数的
    2023-04-12
    96人看过
  •  德州犯罪行为:如何定性为违法发放贷款罪?
    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犯罪行为发生在特殊主体身上,即只能由中国的中小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实施。德州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犯罪行为发生在特殊主体身上,即只能由中国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以及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实施。2.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3.这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权和责任,才能够构成该罪。4.该罪行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客观要件,包括违法发放贷款、数额较大的贷款等。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
    2023-09-17
    387人看过
  • 为杀人犯顶包怎么判
    刑事责任能力
    为杀人案犯罪分子顶包的,会构成包庇罪,包庇罪量刑标准如下: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杀人前有通谋的,按故意杀人罪共犯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一、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
    2023-02-16
    480人看过
  • 先骗后抢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王欣陈小波案例1:陶某到某摩托车门市部,以买车为名,提出要求试车。门市遂派押车营业员陈某一同试车。当骑至一加油站时,陶某提出给车加油,陈某便下车在加油站外路边等候,陶某一人骑车进站加油,加完油后,骑车逃离现场。案例2:李某到一珠宝店,提出要购买钻戒,营业员拿出一钻戒,李某戴在手上,乘营业员不备,转身就跑,夺门而出,被追赶群众抓获。案例3:张某在报纸上得知王某要转让一轿车,遂跟王某联系,说欲购车,提出试车要求。当二人驾车到某一单位时,张某跟王某说,你帮我上去到三楼财会室喊杜某下来。王某遂上楼,工作人员说并无杜某此人,王某大惊,急忙下楼,发现车已不见,原来张某乘其上楼之际,已经将车开走。性质基本相同,但对三案的最终定性,由于对法律理解的不同,各地出现了不同的裁判。其中有两种观点争议最大,一种认为,此类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行为人都是骗始骗终,最后非法获得财物的手段是骗。另外一种观点是行为
    2023-06-11
    183人看过
  • 犯罪预备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一、犯罪预备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二)具有
    2023-02-27
    194人看过
  •  顶包行为如何受到法律制裁?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顶包”行为可能涉及犯罪行为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肇事者试图“顶包”来逃避法律制裁,那么这种行为将视为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肇事逃逸也是犯罪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找人顶替本身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将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肇事者试图“顶包”(即不承认自己肇事),那么这种行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肇事者所犯的罪行没有构成犯罪,那么他们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2.如果肇事者试图“顶包”来逃避法律制裁,那么这种行为将视为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二是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出
    2023-11-13
    263人看过
  • 车祸后顶包人如何处理?
    出车祸顶包人,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车辆驾驶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顶包人构成窝藏、包庇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车祸顶包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二是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
    2023-08-14
    462人看过
  •  个人倒卖石油的犯罪行为如何定罪?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决定处罚时,应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来进行。较轻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而情节较严重的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决定处罚时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来进行,较轻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而情节较严重的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 据 素 材 , 个 人 倒 卖 石 油 的 处 罚 与 情 节 轻 重 有 何 关 系 ?根据我国《石油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倒卖石油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倒卖石油的处罚与情节轻重有何关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倒卖石油的定义。倒卖石油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买入一定
    2023-09-04
    244人看过
  • 为他人顶包坐牢是否也是犯罪
    在出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驾驶员会先选择驾车逃逸,再请他人来处理事故。而严重的话,肇事逃逸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一、包庇罪的特征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
    2023-03-18
    48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后让人顶包,司机行为应如何定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A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过失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她的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A指使他人做伪证,又构成妨害作证罪。本案中,A让人“顶替”的行为虽然与交通肇事本身有一定的因果联系,但实质上侵害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且是明显的故意行为,不能被交通肇事罪包容,实际上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与妨害作证罪,应予以数罪并罚。
    • 行为人犯罪后暴力抗拒民警抓捕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无后果,则略过,以实际犯罪情况论处;如造成后果,则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
    • 交通肇事让死人顶罪怎样定性,会有顶包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为了犯罪准备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这个定义非常简明,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准备工具,如为了杀人而准备凶器、毒药;为实施盗窃而准备钥匙;为实施抢劫而准备刀具、面具等等。二是制造条件,具体表现很多,如:1、制定犯罪计划,商定实施犯罪方法,犯罪对象和犯罪地点的选择,犯罪者的分工,以及犯罪后如何毁灭罪迹等;2、勾引共同犯罪人;3、窥测作案的地理环境,了解被害人的行踪,设置
    • 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己死亡如何定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行为人自己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