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2:04:22 437 人看过

在双方平等自愿、协调一致、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司能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也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一、劳务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二、兼职人员需要签订兼职协议吗

兼职人员已有全职工作,则需要签订《劳务合同》或口头协议;没有全职工作,且只有这一份兼职,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全职工作,但有多份兼职,且已有《劳动合同》在身,可以选择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三、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退休返聘人员解除合同不能要求经济补偿。要求经济补偿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务关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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