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21:00:23 257 人看过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区分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是注意把本罪同具体司法工作中的误捕、误诉、误判等工作失误区别开来。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责任心不强,对证据、案情没有全面深入了解,致使应当查清的案件没有查清,或者把握事实不准;或者是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能力有限,对某一问题的理解有偏差等原因,造成误捕、误诉、误判的,一般不以犯罪处理。2.本罪与枉法裁判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发生的领域不同。前者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领域之中;而后者则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之中。

(2)犯罪的成立对犯罪情节的要求不同。前者的成立则不以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成立的必备构成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徇私枉法的行为即构成该罪,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是否特别严重只是确定其应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标准;而后者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实施了枉法裁判的行为,而且要求这一行为必须情节严重,否则,不能成立该罪。3.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犯罪的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发生在刑事案件的追诉、审判过程中的枉法行为;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采取各种打击报复手段进行陷害。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打击报复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明知是无罪的人而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4.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只是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既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范畴。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5.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而后者则没有这种限制。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人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包庇罪的犯罪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标准,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人被起诉,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枉法罪是什么概念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8-05
    396人看过
  • 2021年徇私枉法罪管辖规定
    徇私枉法罪由国家监察委单独管辖。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实事、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2023-07-07
    142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罪名针对谁?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管理秩序,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此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和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因此徇私枉法的行为是对司法管理的侵犯,会导致国家管理秩序的侵害。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吗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01
    250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
    2023-03-07
    315人看过
  • 怎么解释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的解释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徇私枉法罪怎么立案徇私枉法罪有两个立案标准,分别是: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及国家的司法公正性。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刑事法律所体现的公正与公平的具体过程。如果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有徇私枉法的行为,则违背了法律的正义要求,严重妨害了
    2023-07-16
    234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由谁来管?
    是的,徇私枉法罪归检察院管。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徇私枉法罪应如何量刑徇私枉法罪应这样量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
    2023-07-17
    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窝藏、包庇罪、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包庇罪与徇私枉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1
      窝藏、包庇罪是如何认定的?包庇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循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循私枉法、循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国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两罪比较相似,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犯罪主体可能存着交叉,在客观方面都可能表现为包庇犯罪的人的行为;犯罪行为的实施,都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 徇私枉法,什么是徇私枉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02
      (一)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
    • 徇私枉法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0
      徇私枉法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
    •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怎么处罚徇私枉法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1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徇私枉法罪与徇私舞弊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该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