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32:53 290 人看过

审查起诉的特征

三大诉讼证据制度在适用过程中的不同之处:

1、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2、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所不同:

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有的证据种类。

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有的证据种类。

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相同,均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民事诉讼法153条规定“事实清楚”,行政诉讼法54条规定“证据确凿”,但从实质上来说,法律规定的三种诉讼的证明标准是相同的。

4、证明对象不同: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

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过程中的证明规则。

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

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手机证据。

审查起诉受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侦查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时,可以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也是会在受理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如果说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认为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也是会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那么在进行补充侦查时也是不得超过一个月的,如果说在补充侦查期间当
    2023-08-06
    66人看过
  • 批捕起诉证据审查的原则有哪些
    批捕起诉证据审查的原则有哪些第一、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例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第二、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
    2023-03-17
    291人看过
  • 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避的理由,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实施回避所必备的事实根据。从理论上讲,可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的情形主要是他们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以至于难以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为了使这一抽象的根据具有可操作性,各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均明确设定了若干个符合这一根据的事实情形,使其成为回避的法定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如果本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其他当事人,那么他们的实体利益和诉讼目标就会与其所担当的诉讼角色发生激烈的冲突,他们极可能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进行诉讼活动,以至于难以使各方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也难以对案件作出公正客观的处理。同样,这些人员如果是某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很可能出于亲情而对该当事人予以偏袒,或使其他当
    2023-06-03
    313人看过
  • 养老险如何查,有哪些特征
    养老险现在不清楚这份保险的人有几个,没有办理这份保险的人又有几个,因为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所以我们都应该拥有这份保险,下面我们来看看,养老险应该怎么来查询?养老险怎么查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养老保险主要特征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2023-05-08
    314人看过
  • 审查起诉的检察官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是否追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3、附带诉讼《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023-03-22
    53人看过
  • 起诉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只能说被退回侦查的这些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间是要重新计算的,但就算是没有退回侦查的这种情况,开庭的时间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法院安排的开庭时间一般是结合当前阶段法院的审理工作、相关材料递交的时间先后顺序,开庭时间肯定不以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行政诉讼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审查的内容主要是起诉的一般条件,时间条件和程序条件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要查明下列情况:1、被告人是否重复起诉。重复起诉的情形一是起诉人已经撤诉或者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但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二是起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起诉人又
    2023-08-16
    370人看过
  • 审查起诉听哪些人的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同时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一、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受理范围是什么(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有效地行使辩护权。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二)受理范围: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制定辩护
    2023-03-28
    481人看过
  •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隐私权和安全感;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非法搜查工厂、办公室等不构成本罪。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有哪些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是,前者是指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或者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而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有工作人员未持搜查证的,或者没有请见证人到场等。《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3-07-29
    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审查的阶段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符合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起诉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含义。第一阶段指的是受理时的初步审查,而第二阶段则是指受理后的全面审查。接下来,我们可以将第一阶段改写为初步审查阶段,将第二阶段改写为全面审查阶段。这样,我们就可以保持原句的意义不变,同时更易于理解。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 政 诉 讼 起 诉 条 件 审 查 】 流 程 : 初 步 审 查 - 全 面 审 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全面审查两个阶段。初步审查主要是对起诉状和相关材料的审查,以确
    2023-09-09
    451人看过
  • 检察院的具体审查起诉任务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任务具体有:1、必须查明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3、必须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一、死刑复核从哪几个方面入手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2、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
    2023-06-25
    322人看过
  •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
    审查起诉45天时效规定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
    2023-02-22
    3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审查结果有哪些情形
    一、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即正式受理。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三、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限期补正;起诉人补正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2023-05-01
    194人看过
  • 诉讼离婚特征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特性有:1、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起诉书;4、诉讼离婚必须调解前置。一、如何对待军婚出轨军婚出轨的处理方式如下:可以与双方好好沟通,也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二、有小孩了,想离婚怎么办?有小孩了,想离婚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若不能通过沟通处理,可以通过协
    2023-03-09
    160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有哪些特征,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有哪些特征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呈现出一种法定性的特征。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
    2023-06-1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起诉起诉移送起诉审查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30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其实是属于一种对案件的具体相关调查做出的相关认定。一般来说,审查起诉是属于检察院的相关行为。而不是由法院来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在确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之
    •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变更强制措施有脱保风险、缺乏行之有效的替代性强制措施等。羁押作为最严厉的羁押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限制,遵循“不羁押为常态,羁押为例外”的原则,在采取羁押措施的时候应该相当谨慎。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包括哪些,审查起诉的主要审查程序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4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包括哪些,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
    • 起诉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况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审查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1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